1读《文化的解释》之《深描说:迈向文化的解释理论》与《深层游戏:关于巴厘岛斗鸡的记述》一、方法论的阐释1、内容概论:以文化为研究主题的析解式分析方法在《深描说》开篇格尔茨阐述了一般宏大理论变为实用理论的过程,从对文化理论崇拜般的膜拜到开始注意文化到底是什么,对文化的概念和理论研究才进入了真正科学的时期。格尔茨的人类学便是围绕着文化这一中心概念而展开的研究和论述,探讨文化概念。这一部分的内容正是格尔茨定义自己的研究对象——文化的概念,清晰划定自己的研究方向,也正由于他的文化定义以及解释方式,才决定了他的研究以及分析的方法。首先格尔茨的文化概念树立的批驳的靶子是泰勒的“最复杂的整体”——一度占据文化概念解释主流同时也形成了文化概念困境的定义——对文化的阐述。格尔茨认为这种杂烩一样的定义方法使得文化定义凌乱。随后格尔茨首次对“他的文化”做出定义,而这定义也追随着韦伯的理解-解释的范式: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格尔茨,1999:5)。因此对文化的分析并非追求它的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探究意义的解释科学,至此格尔茨描画出了他的研究方法的大方向:析解式,即分析解释表面上神秘莫测的社会表达(同上:5)。2、初涉“深描”从第二节开始格尔茨就要对他这种文化的定义以及析解式的研究方式展开解释。首先格尔茨认为,要从实际行动入手进行解释。人类学家所作的民族志的形式,包括进入田野以及记录的方法等等,只是为了“深描”这一结果所作的准备,而关于目的或结果本身——深描——的阐释,格尔茨则借用了赖尔所作的一些研究,即通过对眨眼和模仿眨眼进行解释来阐明所谓深描到底是什么样一种形态的问题。所谓“浅描”和“深描”的区别,在于深描所包含的是“意义结构的分层等级”(同上:8),事实成立的基础便是这些结构的存在。在作出初步的描述定义之后,格尔茨用了“科恩的故事”来做进一步的阐释。人类学的民族志内容,看似没有解释的部分,是因为在描述的同时已经对背后的意义结构进行了了解,是融入了人类学家的描述之中,也就是说,将文化或者说意义的背景当作了理所当然,并融入了文本或者说事实的描述之中。因此格尔茨又借用赖尔的话来阐述自己的析解式方法:所谓分析是分类甄别意指结构(structuresofsignification)以及确定这些结构的社会基础和含义(同上:11-12)。格尔茨认为只有清晰了这种意义结构的分类才能够解释为什么会产生某种特定的可观察到的事实。仅有观察绝不是格尔茨的人类学,在行为观察的同时,通过对社会事实了解和把握结构,并从意指结构入手对现象进行解释,这才完成了民族志的全过程。以作者举的科恩的例子,作者认为就是因为有着不同的社会和经济结构或者所谓文化结构在不同群体间运作,而在碰撞的过程中产生了误解,都用自己的文化结构进行解释,才产生了最后呈现出的结果,而人类学家要做的,便是做出这种概念结构的解释。至此格尔茨已经就他的主要研2究对象以及研究方法做出了轮廓性阐述,文化的意义性定义以及结构解释性的“深描”方法。之后格尔茨讲究这两个方面做出更加详细、系统的阐释。3、文化的概念在第三节,格尔茨又树立起一个大靶子,对人类学界普遍存在的一种看似正确但非常谬误的一种观点进行批驳。这种谬误是从对文化的两种极端性界定进行批驳开始的,一种是将之实体化,认为文化就是承载文化的实体;另一种认为文化是行为事件背后无意识的模式,可通过还原论的方法对文化进行模式观察。这种谬误在批判的同时进去了误区:将极端的主观主义和极端的形式主义结合,将文化后推到知道人类行为的心理结构,而对文化的操作界定则停留在行为表面,是一些列规则的操作。格尔茨对这种观点的批驳应用小提琴的演奏进行类比,音乐不等于演奏的技巧、情绪、习惯等等,音乐就是音乐本身,如果将文化推到虚无或者推到纯粹的行为形式,便走向了极端。在这一小节末,格尔茨利用反驳重新树立了对文化的定义,文化是由社会通行的意义结构所组成,人们通过这些结构构成信号领会并相互联系。但这并不等于文化就是一种心理现象,也不是什么表面的行为特征。并且在小节末引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指出有关田野实验的另一个方面:与当地人的关联。4、何为解释以及如何解释首先格尔茨阐明自己关于研究立场问题的观点:既不成为本地人,也不模仿本地人。交谈是格尔茨所侧重的方法。这引发了格尔茨对人类学宗旨或称目的意义的阐述:人类学的宗旨是扩大人类话语,并且是一个符号学(或者说语义学?)的文化概念特别适合的宗旨。换句话说,这是格尔茨所专注的研究事业的主要宗旨。文化不是引发事实的力量,它是对事实进行理解或者描述的背景,即“它是一种风俗的情景,在其中社会事件、行为、制度或过程得到可被人理解的——也就是说,深的——描述”(同上:18).其次格尔茨在本节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第二节提出的所谓“理解性的解释”问题:常常提及的理解性解释是什么,什么程度上它是解释,以及“我们对其他民族额符号系统的构建必须以行为者为取向”这句话意味着什么以及不意味着什么,亦即格尔茨要对自己的析解方法做出详细阐述:我们从我们自己对调查合作人正在做什么或我们认为他们正在做什么的解释开始,继而将之系统化(同上:19)。也就是说,人类学家在进行描述的同时就是在进行解释,是基于本地人的“一级解释”基础上的二级和三级解释,是人类学家对解释的解释。其次格尔茨对这种析解可能带来的对人类学客观性的挑战做出了逻辑论述,批驳了由于这种解释存有“造物”特点因而是虚假的这一说法:人类学的描述并非行动或其他实体本身,又无法脱离这种实体,似乎和一般的文学作品中的创造似乎没有区别。格尔茨反驳到民族志学者的目的就并非在于对纯粹事实的详尽的、“真实”的呈现和描述,重要之处就在于人类学家是否能够区分出在行动背后的文化意义结构,利用“社会学的想象力”进行系统联系,建立的是一种解释的文化的逻辑体系。人类学家不是要呈现所有的事实,满足“统计意义”上的客观性。35、对一般研究方法的反驳在第五节的开头格尔茨同样反驳了由于上一节末对民族志学者任务阐述的一种误读:通过对现实行为的抽象而得的符号进行系统化,就是文化本身。他认为虽然这好似脱离了行为主义和心理现象的观念,但它很可能会脱离实际生活的通俗逻辑。因此在这一节中,格尔茨所要阐述的是文化和社会性行为是无法相分离的观点,文化中有通过社会性行为、社会中的实体、角色才能够连贯地表现,是通过社会关联而存在的。文化是不可能是一种纯粹的逻辑表述,脱离其实际行为指向的抽象的空洞。人类学的解释是对所发生的事进行的解释,因此是不能够与实际的行为和社会互动相分离,人类学解释是“追溯社会性对话的曲线,把它固定在一中可供参考的形式里”(同上:24)。通过这种方式,人类学家完成了对某一瞬间或阶段的事实的观察,并将之系统为一种可供反复查阅的记载,当时当地所发生了什么都不在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当时当地发生的当事进行的分析和解释,抽离了事件的意义从而实现了民族志作业的目的和价值。随后格尔茨分析了对这种作业方式可能存在的一种挑战:有关真实性的问题。由于观察者并非行为者,对事件的呈现可能是存有真实性的疑虑的,但是格尔茨认为“所谓文化分析是对意义的推测,评估这些推测,而后从较好的推测之中的出解释性结论,而非发现意义的大陆,然后标画出没有实体的景观”(同上:26)。也就是说所谓的完全的纯粹的真实的意义就是不存在的,这是无需进行追寻或争辩的。人类学家所要做的就是对呈现出的观察到的部分进行意义的推测分析,做出解释,得出结论,不断去发现并且建构,而不是要发现一种所谓“真理般”的意义。6、解决宏微观的问题在这一小节的开头格尔茨对所作的论述做以小结:民族志是解释性的,所揭示的对象是社会性话流,这种解释是要将会话脱离出时间的范畴变成可供阅读的术语固定下来。在以上论述和小结的基础上,格尔茨提出了自己的文化解释人类学的第四个特点:它是微观的。在这一个部分格尔茨要解决的是后来布洛维所谓的和宏微观联系的问题。人类学是要从细小的事情的角度出发,最后达到那种更为广泛的解释和更为抽象的分析,因为那些看似宏大的概念其实都已经呈现在细小的微观之中了。如何做呢?首先格尔茨表达了自己对于一些方法的反对,同样包括有跨学科的批驳。社会学常用的“统计性逻辑”样本代表性问题,心理学家的实验推总体法以及经济学家所建立的统计模型,在格尔茨看来这些都不能够很好的解决从微观到宏观的问题,同样这个问题在人类学界当中已有的方法也并非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以小见大的“琼斯村即美国”的方法以及“复活节岛即试验案例”的方法都受到了格尔茨的批评。前一种是通常采用的“典型”性的处理方式,认为找到一个典型性的样本就可以直接实现对更宏大的层面的解释,在一个小村落中发现的事实就是宏观社会中文化的本质,宏微观的联系并非这样简单。但这并非说对大的抽象的宏观的问题的研究不是在小村落中观察,抽象的问题在不同的地方都会有相似的事实反映,但并非看到了小村落的事实就是问题的全部;而“自然实验室”的概念同样是人类学家仿造试4验方法做出的毫无实验性科研的一种方法,几乎没有认可可控参数是无法实现所谓的实验方法以及推论的,不能够因为是异域的研究就得出参照对比的推论。民族志要做的是从小事实中说明大问题,是要在事实本身之中进行说明,而不是盲目的对比解释。7、关于系统理论形成的可能性在解决掉宏微观问题之后,本节格尔茨要解决的是理论的形成问题。首先格尔茨驳斥了系统理论形成是不可能的这一观点,认为一门学科只要成为科学就可以形成一种系统体系的理论。但格尔茨同时指出文化解释进行理论体系建立的困难性:因为理论要和社会事实基础相联,不能够进行完全地、脱离事实的抽象。由此而来的文化分析便是突发式,并非连贯如螺旋曲线一般盘旋上升前进,并非在前者的理论基础之上进行再次验证,而是从开始进行分析,即细微的事实观察开始到最后的结构解析、到达理论体系,是不断和理论进行着对话而前进的。也由于这样的原因,文化分析很难有单纯的理论体系的著作,都是贴近社会对话流、社会观察基础上的不断透析:理论建设的根本任务不是整理抽象的规律,而是使深描成为可能;不是超过个体进行概括,而是在个案中进行概括(同上:33)。也是作者所谓的“尽可能选定民族志解释的一次具体实践所发展的理论前进路线,把它运用到更高的精确度和更广的关联性发展”(同上:33),也就是不断在实践中发展理论,文化分析的理论不能脱离实践,也不会脱离理论的对话,是结合个案的场景进行的分析,并不是脱离开场景(或者说背景)的纯粹理论分析。因此,格尔茨的理论分析或者说文化分析的前提是类型学(对这一点的存疑来自于格尔茨对自己应用的解释,在后文说到是在理论对话的基础上,通过与其他实践形成的理论对话而后根据现时实践进行理论的分析发展,也就是说理论的形成是具有背景限定性的,这是不是就是类型学的前提所决定的,格尔茨所作研究的合理性假设是文化具有一定的共通点,而情境的不同使得不能够完全按照其他理论进行归总,因而要不断进行理论的再造,社会事实的再观察)。文化理论的第二个特征是它是它既非完全的事后解释,也不是预言式的解释。它是根据现时的事实的观察得出意义的解释,虽然它可能是对已经发生的事情的解释,但它的解释也要能够在一般的或者新的社会现象中得到应用;并且它是在一定的理论背景之下的再次订正,这一点区别于扎根理论的理论建构过程。至此格尔茨解决了样本的“代表性”问题,他的样本并非要选取特殊的社会行为,而就是普遍的一般的社会行为进行分析,进行分类建构。格尔茨用科恩的故事举例,表明对这一事件的分析理论并非来自于故事本身,而是在生活、学术经验中已经存在,再拿到科恩的例子中应用,并且发展。在进行事实的意义系统分析之后,得出发展的结论:重新构造社会关系的模式即使重新排列经验过的世界的坐标(同上:36)。8、格尔茨的独白这一小节类似于格尔茨对自己所作学术的一点自白:文化分析是无止境的,没有确切的答案甚至标准,却不能由于文化分析过于模糊就将它等同于描述、特点、制度、结构来分析;文化分析也并非追求一种通向真理的统一的标准答案,而是不断在辩驳当中寻求发展。而作5者表白到,自己正是在这样一种纠结痛苦之中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