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路工〔2012〕1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在建项目总监办、项目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施工方案》、《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四化”管理,推动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市局组织制定了《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2.《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3.《关于转发〈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2-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交质监〔2012〕3号)4.《关于印发〈泰安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交质监〔2012〕4号)5.《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鲁交质监〔2011〕12号)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主题词: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方案通知抄报: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公路局办公室2012年5月18日印发印4份-3-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施工方案》、《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四化”管理,推动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市局组织制定了《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化交通运输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两保两树”实施意见,深入总结“四化”管理经验,巩固试验检测专项整治成果,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二、活动依据(一)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二)《山东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施工方案》;(三)《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四)《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南》;(五)《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4-(六)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七)《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八)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化规范规程。四、活动安排(一)活动范围1、2012年6月份以后新开工的经国家或省审批、核准的公路重点工程和新建、改建国省道路网项目的工地试验室。2、在建项目的工地试验室参照执行。(二)参加单位各项目监理、施工单位。(三)活动组织为切实加强对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泰安市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组长:王勇副组长:任继仓王杰林成员:王强李宝星申威高富申王子玲王新明李向阳张浩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科,联系电话:0538-8275226。(四)试点项目经研究决定将S333蒙馆线磁窑至宁阳城区段改建工程作为试-5-点项目。(五)活动步骤1、自发文之日至2012年5月底,广泛宣传发动,使各参加单位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2、2012年6月-2013年11月底,新开工的经国家或省审批、核准的公路重点工程和新建、改建国省道路网项目按领导小组制定的《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标准》开展活动;在建重点和国省道路网项目参照响应标准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检验活动成果,组织观摩交流,总结推广经验,做好迎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查指导的准备工作。3、2013年12月,领导小组对各参加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并对评出的优秀工地试验室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五、活动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参加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积极宣传,注重交流各参加单位要积极宣传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工程建设及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加强交流互动,确保活动有序推进。(三)规范管理,保证效果各单位母体试验室要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检查,保证-6-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要求足额到位,提高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化,操作规范化。(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是今后我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参加单位要立足于工程实际,结合项目特点,建立标准化建设活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工地试验室管理水平。(五)加强检查考核,纳入信用评价各参加单位要对标准化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结果作为本年度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依据。-7-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标准为扎实开展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市有关工地试验室管理文件要求和省、市及我局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方案,参照《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南》,泰安市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实施标准》。一、2012年6月份以后新开工的经国家或省审批、核准的公路重点工程严格按照《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南》的标准执行。二、2012年6月份以后新开工的新建、改建国省道路网项目按本标准标准执行。三、根据国省道路网项目工程规模较小,建设工期较短的实际情况,参照《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南》,对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不修改部分按原文执行,对比情况如下:1、人员配备要求-8-条文号省标准国省道路网项目标准3.2.2施工及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试验检测需要,按施工合同额进行配备,具体要求为:1、施工单位5000万元以下的至少4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至少6人;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至少8人;2亿元以上的至少10人。2、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人员数量可按上述要求减半配备。施工及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试验检测需要,按施工合同额进行配备,具体要求为:1、施工单位5000万元以下的至少4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至少6人;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至少8人;2亿元以上的至少10人。2、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人员数量可按上述要求减半配备,但是不管工程规模大小至少配备3-4人。3.2.3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在现场组建工地试验室时,应根据检测项目和工程量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人员数量不低于15人。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在现场组建工地试验室时,应根据检测项目和工程量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人员数量不低于6人。3.2.4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适当数量的辅助人员(试验工)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适当数量的辅助人员(试验工,辅助人员无任何签字权)2、办公及试验场所配置要求条文号省标准国省道路网项目标准5.1.2工地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要求,选建在项目部或拌合场内。工地试验室选址时要考虑安全、环保及施工要求工地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要求,选建在项目部或拌合场内,当母体试验室距施工现场不超过20km时,可用母体试验室做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选址时要考虑安全、环保及施工要求-9-表5.2试验室面积及办公配备一览表序号名称省标准面积(m2)国省道路网项目标准面积(m2)配备要求(不变)1办公室(兼资料室)至少2间,不少于30至少2(1)间,不少于20(15)办公桌、微机、打印机和足够的文件柜等办公用品2土工室不少于20不少于15设工作台(宽750mm,高800mm.)一个3集料室不少于20不少于15(10)设工作台一个4水泥室不少于20不少于20设工作台一个,配具有加温降温和除湿功能的空调一台、加湿器一个、干湿温度计一支5力学室不少于20不少于20(15)设钢质货架两个,一个用于摆放万能试验机配件,另一个用于存放钢筋试样;配电动砂轮一个,张贴各种规格、各种牌号的钢筋试样长度、力学参数、加荷速率表一张;各种规格抗压试件的加荷速率表一张6混凝土室不少于20不少于15应设置洗刷用水的排出通道及沉淀池7标养室不少于30不含大桥项目不少于15,含大桥项目不少于30设钢质货架若干,配备具有加温降温功能的空调一台;配自动加湿设备,干湿温度计一支8化学室不少于10不少于10设工作台一个,存放化学危险药品的橱子一个,功率大于70w排气扇一个9沥青室不少于15不少于15设工作台一个,功率大于70w排气扇一个10沥青混合料室不少于20不少于15设工作台一个,功率大于70w排气扇一个11样品室(或留样室)不少于10不少于10分区,设货架两个12检测仪器室不少于15不少于15(10)设货架两个13废料区不少于30不少于30土、沙、碎石分别设池,混凝土试块设平整的场地注:1、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设置全部或部分检测室。2、工作室应按规定式样设置门牌。3、标养室可用配喷淋式养护室全自动控制器一台替代具有加温降温功能的空调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