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谷城竹溪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GZTJ21合同段路基安全施工应急预案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谷竹高速公路GZTJ2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路基安全施工应急预案一、方针与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二、工程概况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GZTJ21合同段,位于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窑淮乡境内。合同起止位于窑淮乡佛洞村,桩号为K129+984.979路线向西前行经鸡冠石至窑场村,设窑淮互通连接省道SS05,经八道河,折西北经陈家铺村到界山至房县界,到达本合同段终点,桩号K140+620,合同段全长全长11.635021km。合同段内主要结构物为路基土石方、桥梁、涵洞及防护、排水工程。路基土石方含有挖方约2509654.5方,填方约1481839方;桥梁工程量包括窑淮互通立体交叉一处,主线桥桥梁2004.24∕8座。其中佛洞分离式立交,鸡冠石分离式立交,窑场分离式立交,界山分离式立交和龙脖颈分离式立交,共长803.91m;K134+309陈家铺大桥100.335m,余家湾大桥741.5m,界山大桥357m。最大立柱高度21.73m.桥梁桩基519根,预制梁762片,现浇普通钢精砼箱梁和预应力箱梁67孔,墩柱386根。涵洞工程包括主线盖板涵洞27道,盖板通道5道,窑淮互通盖板涵4道。三、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图1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图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路基施工范围内,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或经济损失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爆破作业时炸伤或飞滚石砸伤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2)边坡坍塌引起的各类事故。(3)由于自然灾害引起的各类事故。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辩识、评价编制应急预案成立抢险领导小组组建抢险队、救护车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评审实施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未发生发生(4)机械伤害。(5)交通事故。五、预案原则1、根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人员设备安全。2、启动原则:在高边坡施工发生事故及灾害时,本预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3、响应原则: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及灾害报告后,无论何时,只要在本地区,必须马上以最快的方式赶赴事故现场,按相应的事故处理预案正确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4、请假原则: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离开本地区时,必须向应急救援指挥长请假,同时将自己的职责向指定人员交待清楚。5、指挥原则: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未到达现场前,事故处理由工区负责人负责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长未到达之前,事故处理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长到达现场后,事故处理由指挥长统一指挥。6、处理原则:事故应急处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五、法律法规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六、应急准备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财务部、质安部、试验室、综合办公室、路基队、桥梁队等部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组长:毛振松副组长::花丙威、孙建朝、王金海、王雷专业处置组及组员:王雷、闫小良、张成龙、综合协调组:贺东、演勇安全保卫组:李存宗、白小琴2、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职责(1)、组长职责在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组长(副组长)是处置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2)、专业处置组职责综合协调组:由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承担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按照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以及事故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和批示。安全保卫组:由安质部负责,组织安保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等进行警戒,控制,必要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应急救援组:事先组成由工程部部分人员组成救援队。并由指挥部事先指定蒋志明同志负责,组织协调现场紧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医疗救护组:事先组成由物资部、工程部部分人员等组成的医疗救护队。并由指挥部事先指定方新民同志负责,组织有关医疗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尽速联系医疗单位予以帮助。后勤保障组:紧急组织协调调配交通车辆及相关物资。事故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配合政府等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善后处理组:组员由工程部、财务部、安保部等成员组成。与组长保持及时的信息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3、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事故发生后,由现场第一发现人逐级汇报情况到应急指挥组长处,由其根据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急救援预案和对外求援以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根据情况组织现场急救或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将伤员就近送到医院治疗。随后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若发生打架、斗殴、偷盗事件,第一时间组织劝解、调和、制止,若事态不能控制,拨打警匪电话:110拨打求援。若发生火灾,及时组织义务消防队灭火,火势过大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求援。4、现场急救措施(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2)、项目部急救机构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药品和器材。(3)、施工现场应有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在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带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3)、一般情况下,止血带缠紧时间应不超过2-3h,且应每隔40-50min松懈一次。(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时间的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三)避免伤口感染(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也可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指(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四)骨折急救(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若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3)、骨折固定时应注意:小腿、大腿、脊椎骨骨折时应就地原位固定;四肢骨折时应先固定骨折处上端,后固定下端;对开放性骨折,严禁用水冲洗伤口和敷药物,应保持伤口清洁。严禁将来露断骨送回伤口。(4)、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五)搬运伤员(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2)、需要将伤员拖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体长轴向直向拖行,不应从侧面横向拖行。(3)、应使用担架或用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6)、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七)开放气道(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3)、头劲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动伤员。(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有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5、应急响应原则(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1、处置的原则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进行排险救助工作。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当救出和撤出伤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工作,以免影响以伤者的及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伤害;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在险情和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7、保护现场的原则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结束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的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的安全,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拍摄下当时的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除、搬走一部分结构件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时的原状。8、建立应急救援报警机制原则(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