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建设年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全县卫生系统环境建设,根据《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县发〔2010〕11号)、《开展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县办发〔2010〕1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抓好我县医药卫生行业环境建设,努力营造宽松和谐、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环境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科学监管意识,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发展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来,进一步增强自觉维护发展环境的意识;结合职能调整,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行政效率、服务质量明显转变;公众对医药卫生行业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环境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二、工作措施及时间进度2(一)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政策法规股牵头,办公室、药品管理股、医政股等相关股室参加,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公告。对不符合许可法规定的一律取消;不适应我县经济又快又好、更快更好发展需要的全部取消;中央和省里已经取消的坚决取消。此项工作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2、政策法规股牵头,办公室、药品管理股等相关股室参加,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坚决取消不适应我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需要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前置审批条件,力争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此项工作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3、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股、药品管理股、医政股及直属事业单位参加,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的合理方案,力争对外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20%。(二)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行为。4、政策法规股牵头,有关业务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参加,结合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公告情况,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并按规定上报。此项工作2011年9月前完成。35、办公室牵头,有关业务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参加,根据行政职权目录,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于2011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告。6、政策法规股牵头,办公室、药品管理股、医政股等相关股室参加,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将处罚标准及程序向社会公告。(三)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行为。7、计划财务室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参加,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罚款项目,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凡是阻碍全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坚决取缔。对重复收费项目一律合并。对事业性收费偏高的,予以降低。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幅度的,按下限标准执收。严禁向企业摊派和无偿占用企业的人、财、物。认真梳理现行的收费、罚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依法行政、规范收支行为、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的治本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2011年3月底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局监察室要加强对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举报,严肃查处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8、计划财务室牵头,局监察室参加,2011年11月30日前,对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按中央、省、市、县要求,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从源头上规范收费行为。4(四)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9、办公室牵头,监察室、政策法规股、合医办等相关股室参加,进一步规范受理服务管理,对服务窗口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充分发挥服务窗口职能作用,提高服务水平和效能。此项工作2011年9月底前完成。10、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文明办公优质服务公约、限时办结、重大项目绿色通道、联合审批、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此项工作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局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五)进一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11、办公室牵头,有关业务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协助,根据县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医药卫生以及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12、局监察室、办公室要督促有关股室及单位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动态公开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积极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六)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13、药品管理股牵头,办公室、医政股、食品安全监管5股等相关股室参加,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开展医药卫生行业诚信记录、食品药品市场诚信记录、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和食品药品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扩大市场信用信息供求、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研究制定有关诚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医药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七)进一步强化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监管。14、药品管理股、医政股、食品监督股要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工作,加强药品流通、经营、使用、储存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声誉或商品信誉等侵害企业公平竞争权的行为,加强药品、保健品广告管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15、食品监督股牵头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以重要节假日为重6点,积极开展食品市场集中整治。16、药品管理股协同相关部门完善我县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办法,规范采购行为。加大对药品的抽验力度,特别要扩大基本药物抽检覆盖面。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药品信用体系和药品安全评价体系;建设统一、高效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八)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17、公布优化发展环境专项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对发展环境的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受理企业、群众的投诉举报。局监察室要重视从新闻舆论中发现线索,从自查自纠中梳理线索。办公室要在局机关网站上开设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专栏,及时公布活动信息,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依法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开设网站专栏和落实专职人员等工作。18、局纪检监察室要建立与食品药品、民营医疗机构新投资企业的联系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日常联系,对因食品药品、医疗机构监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吃拿卡要等原因引起企业撤资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此项联系工作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719、局纪检监察室要把查处涉及食品药品产业、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九)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20、严格执行县纪委、县监察局即将出台的《xx省关于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加大对损害食品药品产业、医药卫生行业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局纪检监察室对存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及局党组有关发展环境决策部署不力,多次发生损害发展环境行为,以及损害发展行为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等情形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人员,坚决进行问责。三、阶段目标及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全面部署环境建设年工作,开展环境建设年宣传教育,公布局环境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项举报投诉电话。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开展动员部署,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局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各界作出发展环境建设的承诺。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努力方向。(二)排查问题阶段(2011年1月至3月)。局“三个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8走访企业等形式,听取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要根据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查找影响医药卫生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影响重点工作推进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查找作风和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注重查改结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边查边改,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方法。局“三个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部门和单位及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并根据具体情况,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三)落实整改阶段(2011年4月至9月)。局“三个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解决作风、效能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基本结束后,要继续开展好“回头看”工作,看一看干部职工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是否切实得到增强;损害发展环境行为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是否找准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对发现的案件线索是否及时进行了查处和移交;是否针对体制机制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改革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对虽已整改,但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对9尚未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四)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局“三个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考核评估的措施和标准以及局党组制定的实施方案,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1年11月10日前上报县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