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XXXXXXXXXX备案号:XXXX-XXXX社区信息化第1部分:总则Communityinformationization-Part1:General(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SJ/TXXXXX.1-XXXX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SJ1前言目前社区信息化系列标准由15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业务建模规范》——第3部分:《信息分类代码》——第4部分:《数据元素字典》——第5部分:《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规范》——第6部分:《数据交换格式》——第7部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第8部分:《信息系统接口要求》——第9部分:《数据中心建设指南》——第10部分:《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规范》——第11部分:《评估指标体系》——第12部分:《信息系统安全规范》——第13部分:《实施管理规范》——第14部分:《运维管理规范》——第15部分:《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要求》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该系列标准内容会有所增加。本部分为该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本部分由XXXX提出。本部分由XXXX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XXXX。本部分主要起草人:XXXX。GB/T××××.1—××××1社区信息化第1部分:总则1范围GB/TXXXXX规定了城市社区信息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以及对社区信息化的管理和评估等方面的要求。GB/TXXXX的本部分描述了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以及整套标准中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本部分为其余各部分的选择和使用提供了指南。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社区community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主体,在居住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文化、组织制度、生活方式和归属感的地域生活共同体。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出了规模调整的居(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工作站辖区。2.2社区管理communitymanagement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内外非政府组织、市场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居民等利益相关者对社区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开展的各项管理活动。2.3社区服务communityservice在政府倡导下,为满足社会成员多种需求,由政府、企业、社团、个体工商户、志愿者等所提供的具有社会福利性和公益性或微利性的居民服务。2.4社区信息化communityinformationization在社区的规划和组织下,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社区管理与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模式流程的优化重组,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向社区成员提供方便快捷的、规范和透明的管理与服务的进程。3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图1中横向表示各标准之间的分类关系,纵向表示各标准之间的层次关系。GB/T××××.1—××××2图1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GB/T××××.1—××××3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是为了指导社区信息化建设而提出的一个整体的标准体系框架(该体系由需要采用的现行标准以及需要新制定的标准组成)。该框架顶层由五部分组成:a)基础标准以选用、裁剪现有国家(行业)标准为主,它包括中文信息处理、软件工程、基础软硬件产品、网络建设、信息安全、电子政务等领域的标准。b)安全标准重点在于信息系统安全规范。c)信息资源标准以实现社区信息资源共享为目标,包括信息分类代码、数据元素字典、数据交换格式和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规范。d)应用标准包括用于社区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的具体接口、技术要求、业务建模及建设过程管理要求类标准,具体指导系统的设计、开发和实施工作。e)管理标准包括项目管理规范、运维管理规范和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对社区信息化评估、规范管理和有效运维,促进社区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4社区信息化标准结构和综述本章介绍了GB/TXXXXX每一部分的重点内容及其作用。4.1第1部分:总则该部分描述了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并提供了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4.2第2部分:业务建模要求该部分对业务流程建模过程中使用的机制和语言建立模型,便于系统设计者在设计和实现过程中更加容易使用,规范社区信息化业务建模流程。通过对社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业务建模的要求、规则和方法等进行规范,指导社区信息化系统在遵循相应的数据规范、格式规范基础上开发建设。4.3第3部分:信息分类代码该部分规定了房屋信息、人口信息、单位信息、社区民政、社区综治、社区组织、社区计划生育、社区卫生、社区文教、社区党建、信访方式、查询结果等社区日常管理和社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使用到的各种业务代码。4.4第4部分;数据元素字典该部分从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定义、数据类型、数据格式、值域、同义名称、计量单位等方面,对社区管理信息化过程中涉及到的业务数据元素进行规定。4.5第5部分: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要求该部分规定了社区人口数据库中的数据元素、人口数据库模型以及人口数据库与其他数据库之间数据交换的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社区人口数据库的新建、改造、扩建、维护。4.6第6部分:数据交换格式该部分规定了社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社区服务与管理系统数据交换的基本要素、规则和方法等。4.7第7部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该部分规定了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应用功能、分析应用功能要求,以及系统性能要求,从功能和性能两部分对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具体包括:社区信息化系统分类及流程、社区管理子系统功能、社区服务子系统功能、辅助决策子系统功能及社区信息化系统性能要求。4.8第8部分:信息系统接口要求该部分规定了社区信息系统接口的基本要求、原理、规则和方法等。对系统的接口从数据存取接口、权限接口、登录接口、注销接口、系统日志接口、权限判断接口和区域权限接口等方面进行描述和规定。4.9第9部分:数据中心建设指南该部分规定了数据中心的建设内容、建设模式、使用规则、数据更新机制、共享机制以及运行模式等。4.10第10部分: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要求该部分规定了社区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的标准化要求,规定了在信息资源采集、信息资源分类、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机制、信息资源应用等方面的详细要求。GB/T××××.1—××××44.11第11部分:评估指标体系该部分规定了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应用的评价指标组成和评测方法,主要包括: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社区信息化应用、社区信息化环境和社区信息化公众评价等的综合评估,适用于科学、合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社区信息化水平。4.12第12部分:信息系统安全要求该部分从网络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等诸多方面提出社区信息系统的安全要求。4.13第13部分:项目管理该部分提出社区信息化推进管理、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项目立项或审批、采购、信息化项目建设、标准审查、监理、项目验收、绩效审计、资源管理与使用、法律责任等具体实施要求,从而保障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社区信息化建设工程质量和绩效,为社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社区信息化项目管理提供标准支持。4.14第14部分:运维管理该部分提出运维组织形式、运维手段、运维内容、运维管理制度、资源保障、信息安全、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要求。该部分适用于社区信息化各应用系统日常运维和保障工作。4.15第15部分: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要求该部分提出社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原则、方法、建设内容、建设模式、系统整合、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等方面的要求。该部分主要用于社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的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和监理单位进行社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及平台之上扩展应用系统的开发与整合,以及所有延伸到社区管理和服务业务中的社区信息化项目。GB/T××××.1—××××5参考文献[1]GB/T5271.1-2000《信息技术词汇第1部分:基本术语》[2]GB/T18391.1-2009《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DR)第1部分:框架》[3]《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