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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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下面,从规范施工养护作业的法律依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养护安全设施和各种路面维修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等四个方面进行说明。一、规范道路养护维修作业的法律依据(P3-P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或者其他作业的机动车及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作业时间尽量避开交通流量高峰期。(二)车辆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三)在车行道停车作业时,划出作业区,设置围挡,在作业区来车方向白天不少于50米、夜间不少于100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标志或者危险警告标志。在高速公路上应当在作业区来车方向不少于500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标志或者危险警告标志。(四)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穿戴反光服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遇有交通阻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作业、施工,临时恢复交通。二、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P6-P34)(一)定义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1)警告区(WarningArea)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置施工标志到上有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标志调整行车状态。警告区最小长度(MinimumLengthofWarningArea),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2)上游过渡区(UpstreamTransitionArea)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3)缓冲区(BufferSpace)上游过渡区和工作之间的路段。(4)工作区(ActivityArea)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5)下游过渡区(DownstreamTransitionArea)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6)终止区(TerminationArea)设置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7)符号S-警告区最小长度;Ls-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Lj-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H-缓冲区长度;G-工作区长度;Lx-下游过渡区长度;Z-终止区长度;v-车辆行驶车速;W-封闭车道宽度。(8)渠化装置(ChannelizingDevices)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9)临时性交通标志(TemporaryTrafficSigns)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线。(10)临时性路面标线(TemporaryPavementMarkings)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二)各区设置长度1、警告区设置在作业控制区的六个分区中,警告区时最重要的一个分区。警告区是从最前面的施工标志牌开始到工作区的第一个渠化装置为止。施工标志牌设置参见下图。当车辆遇到警告区的第一块施工标志牌时,则意味着这辆车已经进入作业控制区了,在以后的路段上,要通过设置于警告区内的交通标志告诉车辆驾驶员前方将要发生什么行车状态应按照沿路所设的交通标志牌的指示而随时改变。并且要使车辆驾驶员在到达工作区之前,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改变他们的行车状态。警告区的最小长度按表3.0.2选取。表3.0.2警告区最小长度S(单位:m)位置公路等级设计速度(km/h)警告区最小长度(m)路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120,100160080,601000二、三级公路801000608004060030400各类平面交叉口—200一般情况,警告区的长度由下列因素所决定:车辆在警告区内改变改变行车状态所需要的时间以及在作业控制区附近车辆发生拥挤时的最大排队长度。警告区德最小程度可以有下式来估算:式中:S——警告区最小长度,m;S1——从正常行驶车速降至所限制的行驶车速所需要的距离,m;S2——车辆到达工作区地段附近的排队尾部时的最小安全距离,m;S3——在工作区地段附近车道封闭、车道数减少、行车条件改变等因素引起的车辆拥挤时的车辆排队长度,m;表3-1是计算结果2、过渡区设置当需要封闭车道或路肩(紧急停车带)时,必须设置过渡区。过渡区的设置应使车流的变化平缓。过渡区是为了防止车流在改变车道时发生突变,以使车流的变化缓和平滑。过渡区一般有两种:上游过渡区和下游过渡区。(1)上游过渡区: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应按表1选取,当在隧道内时,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按该表数值的1.5倍选取。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应按表2选取。表1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Ls(单位:m)表2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Lj(单位:m)在上游过渡区中,应包括车道封闭和路肩封闭两种情况。假定车辆的行驶速度为V(km/h),被封闭的车道宽度为W(m),则车道封闭时所需要的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可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建议的公式来估算:式中:LS——上游过渡区,m;V——养护维修工作区路段车速,km/h;W——所关闭车道的宽度,m。上游过渡区长度设置是否合理,也可以直接在现场观察出来。若车辆在通过过渡区时经常有紧急刹车或在过渡区附近拥挤较为严重,则有可能是前方的交通标志设置不当或上游过渡区长度过短。由于隧道内的光线较暗,且其侧墙会使车辆驾驶员产生压抑感,为了提高隧道安全性,故将隧道内的上游过渡区的长度增加0.5倍,即隧道内的上游过渡区长度是按表3.0.3-1内的数值乘以1.5来确定。(2)下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宜取30m。下游过渡区是为了将车流再引入正常车道的一个过渡路段。若下游过渡区设置得当,将有利于交通流的平滑。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一般只要保证车辆有足够的路程来调整行车状态即可,所以可按30m取值。在利用对向车道来转移本向车流的情况中,本向车道的下游过渡区实际上就是对向车道的上游过渡区,因此设置要求与上游过渡区时相同的。3、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宜取50m缓冲区是过渡区到工作区之间一段空间,它的设置主要考虑到假设行车驾驶员判断失误,有可能直接从过渡区闯入工作区,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的损坏。所以缓冲区可以提供一个缓冲路段,给失误车辆由调整状态的余地,避免发生更严重的事故。因此,在缓冲区内一般不准堆放东西,也不准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在其中活动或工作。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在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可以设置防冲撞装置,以加强防护作用。4、工作区长度应根据养护维修作业的需要确定。工作区是养护维修作业的工作场所,也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工作、堆放建筑材料、停放施工设备的地方。为了保证安全,在工作区与开放交通的车道之间要有明确的隔离装置。工作区的长度一般根据养护维修作业或施工的需要而定。工作区的布置,还要考虑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的进口和出口。5、终止区最小长度宜取30m。终止区为通过或绕过养护维修作业地段的车辆提供一个调整行车状态的路段。在终止区的末端应设有关解除限速或超车的交通标志,这样可使驾驶员明白通过了养护维修作业路段,并恢复正常的行车状态。在确定施工项目各区距离时,往往因为有些计算参数较难采集而难以确定距离,遇这种情况时可参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中参照表取各区距离。1、警告区:长度的不得小于1600米2、上游过渡区:长度不应小于100米(隧道内施工按照1.5倍取距离)3、缓冲区:长度不应小于50米。由上游过渡区至变道点间路段均设置为缓冲区,缓冲区应根据路况、车流量等因素合理设置长度,对路况较差、车流量较大的路段,缓冲区不易设置过长,否则易导致交通拥堵。4、终止区最小长度宜取30米三、养护安全设施(P35-P46)(一)定义养护安全设施(MaintenanceSafetyDevices):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用于养护维修的标志标线属于临时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应组合使用。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作渠划交通的安全设施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二)各种养护安全设施介绍和要求1、锥形交通路标宜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摩阻性能。形状为圆锥形,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布设间距宜为10m-20m。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并配施工警告灯号,参见下图。2、安全带宜由布质等柔性材料制成,宽度为10cm-20cm,带上有红白相同间色,用于夜间作业应有反光功能。宜与其它设施一起组合使用。3、路栏应由刚性材料制成,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起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4、施工隔离墩宜为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半刚性装置,其有黄、黑色和反光器,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并由连杆相连接,参见下图。5、近年来,施工警告灯也已经出现了多种形式,特别高速公路上,除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以外,还可以采用施工警告频闪灯,参见下图。使用这样形式的施工警告频闪灯,可以将它固定在公路路侧的竖杆上,车辆驾驶员在远距离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它,而且,为了较好地起到警示作用,还可以将它们沿路连续设置,达到更好的警示效果。6、夜间养护维修作业时,必须设置照明灯,起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夜间作业的作业控制区布置必须设置施工警告灯号,所设置的交通标志必须具有反光功能。养护维修作业期间和结束以后应派专人看护照明设施。四、各种路面维修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P47-P76)(一)基本要求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和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2、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置路栏。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3、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4、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相同车道同时维修作业,下游工作区距上游工作区1000m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5、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布设间距应不小于1000m。6、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志或线形诱导标志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重点之间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二)不改变交通流方向的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不改变交通流方向作业时,按照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基本要求。(见下图)不改变交通流方向的外侧车道封闭养护维修作业不改变交通流方向的内侧车道封闭养护维修作业(三)改变交通流方向的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当需要布置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作业控制区时,可与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一侧的车道。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下图。当警告区范围内由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改变交通流方向的单向两车道养护维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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