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文件滕办发〔2008〕4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党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枣庄市及外地驻滕单位,市人武部,滕州经济开发区:《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9月2日-2-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对我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树立行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预防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标,通过民主评议,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二、评议对象一是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二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单位;三是与纠风专项治理相关的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确定68个参评单位,按照职能相近、以主要职能为主的原则,分为以下三个类别。评议时按类别进行测评,评议结果按类别排序公布,并按类别评选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一)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共25个):发改局、经贸局、-3-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产业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招商局)、统计局、文化局、体育局、林业局、粮食局、民族宗教局、经管局、服务业协调办、农业开发办、畜牧局、农机局、民经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二)行政执法类(共19个):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建设局、审计局、环保局、物价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规划局、房管局、建工局、公路局、市行政审批中心、煤炭工业局、烟草专卖局。(三)公用服务类(共24个):滕州日报社、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广电局、中广有限公司枣庄滕州分公司(有线电视)、旅游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电信、铁通、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信社、寿险公司、财险公司、供水中心、燃气公司、公交公司、济南铁路局(代省评)。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供电公司已连续两年满意率综合排名前五名,本年度免评一年。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对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公安、司法、国土资源、人口计生、民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系统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三、评议内容按照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的-4-重点任务相结合,与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二)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情况;(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四)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情况;(五)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六)参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政风行风热线”解答咨询和问题处结情况。评议栏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四、方法步骤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参加全市统一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评议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9月1日—9月10日)成立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选聘评议代表并进行评议前的培训。市纠风办组织各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听众对话交流,宣传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市纠风办将在“中-5-国滕州网”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参评单位要根据评议的内容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宣传工作职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参评单位选聘社会监督员,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工作和服务对象,切实起到有效监督的作用。要实事求是地对政风行风建设进行自我评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市纠风办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组织协调机构,其工作人员不再接受参评单位社会监督员的聘请。(二)评议阶段(9月11日—10月15日)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表由市纠风办统一设计。问卷调查工作由市纠风办分别组织实施,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问卷调查表,密封收回。全市发放问卷2000份,代枣庄纠风办发放问卷800份。发放问卷范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县级领导干部;市纪委委员、市纪委(监察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社区居民;企业;个体工商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对参评单位进行满意率的综合评价,打出分数报市纠风办。在发放问卷调查的同时,适时召开座谈会,收集社会各界对参评部门单位和行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明查暗访。组织评议代表明查暗访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调查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6-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组织评议代表深入到镇(街道)就基层站所的评议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记录相关情况。整改评议。制发《整改督查通知书》,对评议中通过明查暗访、座谈了解等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均以《整改督查通知书》的形式发函,责成参评单位进行整改。工作考核。组织评议代表通过实地察看服务窗口、查阅相关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考核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及行评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组织是否健全、自查自纠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聘请的社会监督员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等。通过工作考核,对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写出综合评价报告。(三)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召开评议代表调度汇报会。听取各评议小组工作考核情况,分别量化测评。评议汇总分析。集中时间、地点录入汇总,梳理社会各界对参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纠风办与评议代表共同监督汇总统计工作。满意率的计算方法。以社会各界对参评部门单位和行业的满意率作为评议标准,满分为100分,各项评议的满意率分别占一定比例:问卷调查评议占满意率的67%;明查暗访、工作考核占12%;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考核占15%;市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开展的“经济环境万人评”评议结果占参评单位-7-分值的6%,没有列入“经济环境万人评”的窗口单位分值以平均分计算。扣分因素:对《整改督查通知书》反映的问题以及2007年度民主评议群众提出的意见,能整改而不整改的,将在汇总后的满意率中扣减0.05个百分点;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凡是被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资格或发生严重“三乱”问题以及被媒体曝光的,其责任单位的满意率将降低一个档次;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责任单位的满意率将被扣减0.05个百分点;在年度内因干扰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被市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通报的案件,在汇总满意率中扣减1个百分点。评议结果等次的划分。评议结果确定为“满意单位”、“基本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三个等次。三个等次划分的标准为:满意率为90%以上(含90%)的,为满意单位;满意率为80%-90%(含80%)的,为基本满意单位;满意率为80%以下的,为不满意单位。(四)整改阶段(11月1日—2009年6月30日)通报评议结果。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召开评议情况通报会,或以书面形式通报调查情况及评议结果,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参评单位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期限,写出整改报告,于11月底前报-8-市纠风办。市纠风办将适时组织评议代表对参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各单位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分系统评议结果上报。教育、卫生系统对所属学校、医院的评议,公安、司法、国土资源、人口计生、民政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基层站所的评议,要分别写出评议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底前报市纠风办。五、评议结果运用将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市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垂直管理的上级主管部门,枣庄市纠风办报告,同时在《滕州日报》上公布。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参评单位,将作为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候选对象。对连续两年满意率综合排名前五名的免评一年。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参评单位,将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参评单位,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参评单位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纠风部门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闻媒体有效配合”的领-9-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民主评议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二)加强整改,注重实效。坚持纠、评、建并举,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借助民主评议这一形式,着重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在治本和预防上下功夫,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本部门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严明纪律,确保公正。评议过程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评议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评议纪律,确保以良好的作风开展评议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评议代表的选聘、问卷发放、回收、汇总等环节,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拉选票、走过场等问题的发生。严禁在评议结果上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严禁评议人员及评议代表借机谋取影响公正评议的任何利益。凡违反纪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此页无正文)-10-主题词:作风建设行风评议印发件通知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2008年9月2日印发(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