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设计任务书编写参考资料第一节参考资料目录一、《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卫生部、建筑部、发改委,2006年2月;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卫生部、建设部、发改委,2006年2月;三、《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8年3月;四、《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暂行)》,深圳市,2008年6月;五、《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建设部,2008年;六、《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发改[2007]1985号),2007年11月;七、《关于深圳市宝荷医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发改[2008]49号),2008年1月;八、《深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深圳市规划局(深规选HQ-2008-0200号),2008年7月;九、《关于核查宝荷医院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复函》,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深国房龙函[2008]0733号),2008年7月;十、《深圳市宝荷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8年7月;十一、《关于深圳市宝荷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发改[2008]1816号),2008年9月;十二、《深圳市宝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08年7月;十三、《关于〈深圳市宝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深环批[2008]073号),2008年7月;十四、《深圳市卫生局宝荷医院拟建场地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报告书》,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08年8月;十五、《关于宝荷医院建设用地设计条件的复函》,深圳市规划局,2008年10月;十六、其他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如关于消防、民防、抗震设防、防雷电、市政设施、无障碍设施、节能、环保等的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第二节项目工程设计依据采信原则本建设项目及其建设规模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深圳市宝荷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发改[2008]1816号)文件所批准的“深圳市宝荷医院投资估算审核表”所列项目及其指标为准(表格内容与正文内容不同的,以表格内容为准)。建设项目技术指标、建设项目内部组织架构和科室设置以深圳市规划局《关于宝荷医院建设用地设计条件的复函》、《深圳市宝荷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技术指标为准,如“可研报告”与“批复”不一致,以“批复”为准。建设项目功能单元设置和布置以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其补充材料为准,设计任务书无明确说明的,以“可研报告”为准。本项目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应执行深圳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存在不同部门颁布的有效规范、标准全2部或部分内容不同,深圳市政府有明文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政府无明文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行业无规定,需要参照国际、国内其他地区的规范、标准的,应加以特别说明。如设计单位认为本设计任务书、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存在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不一致或相关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应请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后作出决定。第二章项目概况第一节项目简介一、立项背景深圳市医疗卫生事业经过30年的发展,尤其在“十五”期间取得了很大进步,对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健康作出了显著成绩。但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快速增加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也快速增长,我市尤其是龙岗区卫生资源短缺日趋明显。龙岗区总面积844.07平方公里,辖平湖等13个街道,2007年实际管理人口已达432万人,经济在高位上保持快速增长,大部分指标增速快于全市平均水平,但医疗卫生资源基础薄弱,在总量严重不足的同时,全区没有市属三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医学科技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群众看病难问题尤为突出。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大公共卫生与医疗设施建设力度的精神,全面提升城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高城市卫生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建设一批市级大型医院,实施均衡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和建立健全二级医疗网络的发展战略。深圳市宝荷医院作为《深圳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选址于龙岗区中部,规划建成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作为龙岗区二级医疗网络的第一级网络核心医院,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龙岗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项目筹建进展深圳市宝荷医院项目自2007年5月正式启动筹备工作,2008年1月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计划立项,3月获批准为深圳市2008年度重大项目,4月经市领导批准作为第26界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督办项目,现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规划选址、用地核查、占用林地核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初步勘查、地址灾害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取得了市规划局龙岗分局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设计条件复函,项目建设用地方案图和规划许可已报送市政府审批,项目筹建工作进入了工程设计阶段。第二节项目规划选址本项目选址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宝荷路南侧,即宝荷路和深汕高速公路东南侧,龙岗植物园对面。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6403.43平方米,如图1示。建设用地现状如图2示。3第三节项目建设规模与目标定位本项目建设规模为住院病床800张,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适度超前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起点建设,一次性规划(包括未来发展扩建的规划设计),一次建成(当前建设规模)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现代化综合医院,为龙岗区、深圳市乃至周边地区人民提供高水平医疗保健服务。注:坐标4和5南侧选址为未来发展扩建范围。图1深圳市宝荷医院项目选址意见书图2项目建设用地现状图(google图片)4第三章项目规划第一节主要技术指标和建/构筑物功能规划项目主要建筑工程指标如表1(参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如表2(参见项目用地设计条件复函),各建筑物及其主要功能规划如表3,项目主要辅助设施建设规划如表4。特别注意事项:1、表1(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与表2(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不同的,以表2为准。2、各建筑物总面积因内部布置的功能/工作单元(详见相关章节)存在交叉,因而可以根据实际功能/工作单元增减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以总面积控制指标为主要基准数据。表1主要建筑工程技术指标序号名称单位数值备注1总建筑面积㎡135,000可研批复附件P1(1)地上建筑面积㎡95690①门急诊楼和医技楼主体㎡48180②住院楼主体㎡36680③高压氧楼主体㎡320④综合楼㎡9840⑤污水站和垃圾站㎡670(2)地下建筑面积㎡40610设置停车位800个①半地下室㎡37210②地下室㎡2100③民防救护站㎡13002直升飞机停机坪㎡7003道路㎡4广场㎡5景观和园林绿化㎡6市政设施建设项目7地面停车场8围墙和院门注:医院七项用房(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建筑面积96000㎡。科研5120㎡、教学400㎡、预防保健300㎡另计。表2项目建设用地设计条件2.1序号名称单位数值备注1项目建设规模张800综合医院住院病床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m296403.433建筑总面积m2101820不包括地下建筑4建筑容积率%≤1.05不含地下车库、设备房、民防设施和公众通道。5表2项目建设用地设计条件2.2序号名称单位数值备注5建筑覆盖率%≤256绿地率%≥40%7.1高层建筑退红线m≥127.2多层建筑退红线m≥97.3低层建筑退红线m≥68机动车泊车位个800公用车位(地下)9不同功能建筑面积:门急诊楼20200m2,医技楼23000m2,住院楼36500m2,保障系统用房7700m2,行政管理用房3800m2,院内生活用房4800m2,科研用房5120m2,教学用房400m2,预防保健用房300m2。10其他条件:1、总体布局及退红线要求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的要求;2、建筑间距还应满足其他相关规范要求;3、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和规划许可确定;4、车辆出入口:北向,以规划许可为准;5、行人出入口和公共通道出入口:北向,以规划许可为准。注:在各建筑单体内功能用房有交叉,单体建筑面积应适当调整。表3建筑物及其主要功能规划表2.1序号名称层数层高面积主要功能一地面建筑1-10标准95690m2医院7项加科、教和防保。1门急诊楼4-7标准≥20200m2门诊、急诊、预防保健及配套用房、药房、部分保障系统用房(综合服务部a)。1.1门诊部6-7标准门诊诊疗,预防保健,门诊中、西药房,其他门诊辅助设施b。1.2急诊部4-6差异c急救、急诊、观察、夜诊、VIP诊室、治疗、输液、门诊手术,其他配套设施b。1.3综合服务部1标准餐饮、日用品、银行、电话、鲜花等院区公共服务设施。2医技楼5-6差异d≥23000m2各医技科室、麻醉、ICU、体检、康复训练室(门诊和住院共用)、药品及耗材和试剂库房、病案室。含部分保障系统、科研和教学用房。6表3建筑物及其主要功能规划表2.2序号名称层数层高面积主要功能一地面建筑1-10标准95690m2医院7项加科、教和防保。3住院楼9-13标准≥36500m2全部临床科室住院病房、中心药房、住院处、收费处,还包括部分科研和教学用房。特备提示:1、门诊大厅、综合服务部可以全部或部分设计在门急诊楼门诊部内,也可以单独设计为与门急诊楼连体的建筑(如设计在门急诊部之间)。但必须满足功能、流程、交通、美观、协调需要。2、急诊部可与门诊部同一栋楼,也可单独设计为与门诊部、医技楼紧密连接的单体建筑。也必须满足功能、流程、交通、美观、协调需要,体现急救特色。3、预测门诊诊疗5315人次/天、健康体检1036人次/天(按每年220个工作日计)、急诊765人次/天(按每年365天计)。表3建筑物主要功能规划表2.3序号名称层数层高面积主要功能4综合楼5-6差异≈9840m21.西部为员工食堂和营养食堂、学术交流中心、员工活动室,属保障性用房。2.中部行政办公室、图书档案室、信息中心,属行政办公,还包括部分保障系统、科研(信息)用房。3.东部值班宿舍、后勤库房、修造室,属院内生活用房和保障性用房。5高压氧和医用气体供应站1标准300高压氧科用房,医用气体供应站。6垃圾中转站1-2标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设中转站,属保障系统用房。7污水管理站及危险物品存放站1污水处理及排放控制,危险物品暂时存放,属保障系统用房。8供水管理站1自来水和雨水回收控制,属保障系统用房,可与其他适当设施合并建造。9天然气管理站1天然气总控管理,属保障系统用房,可与其他适当设施合并建造。7表3建筑物主要功能规划表2.3序号名称层数层高面积主要功能10安保室院门位置的安全保卫和邮件收发。二连廊在各建筑之间设计连廊。1大门与门急诊楼连廊1如果不影响整体建筑效果,在大门行人通道与门急诊遮雨/阳棚间设计连廊。2门诊部与急诊部连廊1如果门诊部、急诊部分别设计,则二者间应设计宽敞的连廊。如门诊大厅公用,则在大厅以上才需要。3门诊楼、急诊楼与医技楼连廊7门诊大厅位置后方各层与医技楼各层之间设计连廊,第一层连廊的一侧可设计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急诊部一侧的第一层与医技楼第一层之间设计连廊。4住院楼与医技楼连廊6住院楼与医技楼各层之间设计连廊。5综合楼与诊疗区连廊在综合楼与诊疗区地下室间设计景观走廊式连廊。三地下建筑140610m2层高按最高需求。1架空半地下室137210m2位于诊疗业务区地下,小车停车位<800个,内部人流物流平面交通通道,太平间,配电发电房,负压机房,燃气锅炉房。2民防救护站11300m2位于住院大楼附近,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3地下室12100m2位于综合大楼地下,作为小车地下停车场。注:a指餐饮、日用品、银行、电话、鲜花、书刊等院区公共服务所需用房;b指大厅、挂号、收费、安保室、卫生间、电(楼)梯厅等配套设施。c指初步规划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