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管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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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管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重庆银监局向恒2012年8月14日*我国金融体系简介(一)金融体系的演变人民银行专业银行(工、农、中、建)银行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各种金融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要特征大型银行早期分工(1978—1986)工行:国有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城市居民储蓄、工商企业结算等;农行:乡镇企业贷款、农村贷款、农村居民储蓄和农村结算等;中行:外贸结算、外汇贷款和外贸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建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等。(新列入的交行)主要特点:国家出资,国家信用;员工职位属行政序列,监管约束偏小;金融业的绝对主力,国民经济增长主要金融支撑;国企最大债权人,社会责任大;政策性贷款大,不良资产多。政策性银行概念:由政府创立、参股或担保的、不完全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政府经济社会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直接或间接地从事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贯彻产业政策等角色的金融机构。主要特点:政府控制(创立、参股或担保);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确定的业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特殊的融资原则(融资条件特殊、主要提供长期融资且利率低、为其他机构符合政策目标的贷款给予偿付担保、利息补贴或再融资);单独的法律依据。中小银行主要是指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共100多家)。主要特点:产权相对清晰;经营管理理念较接近市场化要求;初步建立现代金融企业架构;成长迅速;城市商业银行总体抗风险能力较弱。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有少量合作银行)主要特点:合作制的组织形式;社区性金融机构;不以“银行”冠名,但办理银行业务;以个人入股为主,资本实力弱;风险巨大。•合作制机构与公司制机构的基本区别合作制机构公司制机构组织制度合作制公司制权力机构社员大会股东大会权力执行机构理事会董事会内部管理结构民主管理法人治理出资者享受权利方式一人一票按资论票出资者受到的限制可以退社退股不能退股信托公司主要特点:业务范围极为广泛,号称金融“百货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遵循私募制度;经营模式不稳定。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主要内容中国银行业监管理论体系的基本构成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实践与经验我国银行业监管前瞻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简析一、中国银行业监管理论体系的基本构成借鉴了国际先进理念与实践经验与国情和银行业发展阶段相适应在不断总结、不断提炼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面向未来、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清晰的银行业监管目标科学的银行业监管理念完善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强有力的持续监管组成部分:基本思路:清晰的银行业监管目标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和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银行业金融产品、服务的了解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努力减少银行业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法定目标(《银监法》界定的目标):监管目标: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监管理念管风险以风险作为银行业监管的重点,围绕各项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不断改进监管方法和手段,促使银行业稳健经营管法人注重对银行法人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强调法人机构风险内控的体制机制和资源建设,强调法人总部对各级各类分支机构的管控能力提高透明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披露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要求监管部门提高履行职责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其目的在于加强市场约束,对监管形成有益的补充,并增进市场信心。管内控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内控的有效性。监管不能也不应该代替银行内部管理,而重在指导和监督银行不断完善其内控机制、制度、技能和文化科学的银行业监管理念管法人—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巴塞尔委员会已于2011年10月4日正式推出第三版《加强银行公司治理原则》针对我国目前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对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主要创新内容有:加强董事会运作及董事履职的内容;强化监事会职责要求;加强对主要股东行为的约束。强化了商业银行的战略规划和资本管理;增强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具体规定;明确了对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有效的问责机制的要求;增加了对信息披露建设和透明度的具体规定;增加了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评估、指导与干预职能;采用了新的公司治理定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效性是商业银行健康运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银监会对法人监管的重点。2002年以来,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先后颁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和《法人银行公司治理指导意见》等,还涉及到对公司治理的一些重点领域如激励约束机制、对董事和监事的履职评价等,但信息披露问题尚未涉及监管四部曲•针对我国银行业以信贷业务为主、利差收入占比过高的情况有改观,但信贷资产仍占主要地位的现状,银监会及时确立了“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的持续监管路线图贷款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监管四部曲财政部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2004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2年出台《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完善的审慎监管框架银监会的监管组织架构:银行一部(大型商业银行)银行二部(中型商业银行)银行三部(外资银行)银行四部(政策性银行)非银部(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部(创新业务)信息中心(IT信息科技风险)案件稽查局(各类案件风险)……主要部门机构监管为主、兼顾功能监管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强有力的持续监管监管纠正:审慎监管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持续监管的核心准入监管:有效监管的第一道防线监管的执行力:一致性与灵活性银监会概貌:•2003年3月21日,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同意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银监会。•2003年4月26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能的决定》。•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挂牌成立,刘明康任主席。•2003年12月27日,十届人大六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10月31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赋予银行业监管机构相关调查权)。机构成立二、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实践与经验统一监督管理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履职需要在省(区、市)、地(市)及其县(市)设立派出机构,对各级派出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的垂直管理。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并承担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银监会党委除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外,还管理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诚信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党的相关工作。职责界定二、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实践与经验(续)26个会机关部门36个银监局300个银监分局(1735个监管办事处)银监会省(计划单列市)市、县银行业协会重点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金融工会、团工委北戴河培训中心沈阳培训中心顺德培训中心芜湖培训中心廊坊培训中心国际咨询委员会IAC数据截至2011年末系统总人数:23,740人内部框架二、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实践与经验(续)二、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实践与经验•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分析能力探索实施逆周期监管政策留存资本贷款损失准备持续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例:大型银行要计提1%的资本附加在加强持续监管的同时,坚持采用并不断改进事前结构化限制性监管措施,降低不同金融市场、行业、地域的风险传染性。坚持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防火墙安排审慎开展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试点建立银行国别风险管理制度二、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实践与经验(续)•监管标准统一性和监管实践灵活性适当平衡为保证银行业竞争的公平性,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在2011年底前均需按照第一支柱的监管要求计提监管资本,初步建立第二支柱资本充足自我评估程序。要求不同类型的银行实施与自身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相适应的风险计量方法,鼓励具备较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大型银行、国际活跃银行和经营区域较广的银行开发高级计量法,但也要求银行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计量方法。统一设定了适用于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最低监管标准,同时制定了银行业分阶段、分步骤、分类别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方案,适当提高了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标准,并根据不同机构情况设置了差异化的过渡期安排,以确保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新监管标准平稳过渡。在实施巴塞尔协议Ⅱ和巴塞尔协议Ⅲ以及制定新监管标准过程中二、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实践与经验(续)•支持经济持续增长和维护银行业体系稳健统筹兼顾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相互促进始终坚持将国际最佳实践有效运用于中国实际要求银行业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按照“有保有压”的要求合理调整信贷投向,确保三农、小企业信贷增幅不低于全行业贷款平均增幅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执行差别化的房贷政策,严控资产价格泡沫,有效助推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三个层面:•微观机构层面---提升单家金融机构稳健性,强化金融体系稳定的微观基础。改革措施包括:资本监管改革,引入杠杆率指标,建立流动性标准、动态拨备制度,改革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以及推动实施稳健薪酬机制等。•中观市场层面---强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修正金融市场失灵。改革措施包括:改革国际会计准则,建立高质量会计制度;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影子银行体系”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加强外部评级机构监管,降低金融机构对外部评级的依赖程度;推动场外交易合约标准化,鼓励通过中央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宏观系统层面---将系统性风险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制度。改革措施包括:建立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和经济周期挂钩的监管制度安排,弱化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正反馈效应;强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降低“大而不能倒”导致的道德风险;加强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间的协调,降低风险跨境和跨市场传递。三、我国银行业监管前瞻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最新进展:•金融监管治理架构发生重大变革•提高资本监管标准——《强化新资本协议框架》(BCBS)——《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BCBS)•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BCBS)•建立流动性风险监管国际标准——《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BCBS)三、我国银行业监管前瞻(续)进展之一:治理架构发生重大变革:G20取代G8---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的最重要平台确定了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时间表2010年11月首尔领导人峰会审定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一揽子方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主导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扩大成员范围:包括24个国家和9个国际组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主导资本和流动性监管规则制定扩大成员范围:包括27个国家/地区和7个国际组织西方发达国家长期主导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局面开始改变三、我国银行业监管前瞻(续)关于G20G6:1975年11月,法、美、德、日、英、意六国召开最高级经济会议,确立了年度首脑会晤机制。G7:加拿大在1976年6月第二届首脑会议上加入G6,七国集团由此形成。G8:1997年6月,俄罗斯以正式与会者身份“自始至终”参加七国集团首脑会议,并与七国集团首脑以“八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