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府发〔2009〕57号某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某某镇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行政村(居),镇属各部门:《某某镇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某某镇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二○○九年六月二十八日-2-附件:某某镇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我镇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省建设”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生态某某、活力某某、和谐某某”的发展战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倡导低碳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二、总体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使我镇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达到《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要求,确保某某县于2011年顺利通过省验收组的考核验收。三、主要任务按照省级生态县创建考核标准要求,今年我镇生态县建设重点突出在节能减排、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生态修复、生态乡镇、环境基础设施、生态宣传(文化)等方面建设。-3-结合我镇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倒逼机制和特事特办工作效率,顺利完成各项工程,确保2011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1、节能减排工程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通过工程建设与结构调整等手段,把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行业、企业,腾出环境容量。进一步加快推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确保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2、生态农业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确保主要农产品中认证为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占总种植面积比重达到40%以上;加强全镇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水排放达标按照《四川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执行。3、生态林业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扎实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72%以上;大力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工作,提高全镇各村庄绿化覆盖率比例;加大森林食品认证工作,使林产品中认证为无公害林产品的种植面积占总种植面积比重达到40%以上。4、生态旅游工程加强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管理,推进云台山生态旅游景区和“绿色饭店”创建工作,着力培育生态旅游市场,推进生态治理与旅游开发。-4-5、生态工业工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年度任务;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技术落后企业的生态化改造,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进行减量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实现循环利用与再生,积极开展企业的ISO14000认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工业固废妥善处置,使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且无危险废物排放。6、生态修复工程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强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确保坟墓治理率、生态葬法覆盖率达90%以上;加快推进开发区生态化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7、积极开展生态乡镇工程、生态行政村的创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某某镇垃圾填埋场、垃圾收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全镇绿化水平,确保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8、生态宣传(文化)工程以“五个一”工作(即编制一部专题片、一本书、一套展板、一本画册、一台戏)为中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在镇区主要路段、各路口、村设置大型标牌,设立灯箱,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在行政村、学校开展主题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生态创建热情;通过手机短信群发,及时宣传生态县建设进度与成效,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四、、实施步骤根据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5-序推进的原则,创建工作分宣传发动、创建落实、迎检验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9月-2010年6月)1、建立某某镇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居)、镇属各部门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各1名,落实具体工作,协调解决生态县建设有关问题,负责每旬一次向县指挥部书面报告创建进度和创建动态信息。2、制定创建宣传工作方案,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和工作职责。3、召开全镇创建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创建目标任务。4、镇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到县有关部门联系创建工作。(二)创建落实阶段(2010年6月-2011年9月)1、全面展开创建工作任务。由创建领导小组牵头,加快生态县内容建设进度,加强对生态村和绿色村、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并组织相关部门按期完成各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各创建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的创建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策划,制订或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2、加强督查落实。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促进问题的解决和任务的完成。3、注重制度保障。建立创建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旬一次定期-6-听取各创建成员的工作汇报,交流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梳理分析创建工作的难点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学习交流制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途径,加强与先进乡镇的交流沟通,汲取成功的创建经验;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将生态县创建工作列入各村(居)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4、完成资料收集汇编。创建领导小组要按照生态县创建指标体系要求,制定资料收集清单,组织召开资料收集整理专题会议,明确工作时限,组织各创建成员做好基本指标和各项考核指标的材料收集及汇编工作。5、全力营造创建氛围。积极落实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宣传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各项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生态创建的浓厚氛围。6、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各创建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对照创建目标,做好相关验收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迎检前的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创建领导小组在综合各创建单位材料的基础上,做好生态县申报材料的汇总、包装工作,组织县有关专家对全镇的创建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确保现场考核、材料验检等符合考核验收要求。(三)迎检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1月)1、申请县生态办预验收。根据省级生态县验收程序,镇创建领导小组于10月下旬向县生态办申请预验收。对县生态办的初验意见-7-提出整改方案,研究落实整改措施。2、省生态办正式验收。完善细化迎检方案,落实迎检任务分工,确保迎检工作万无一失。(四)总结提高阶段(验收命名后)针对省生态办验收意见和要求,制定落实下一步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总结、巩固、提升生态县建设成果。五、工作要求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创建机制,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创建局面,力求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生态县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是推动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镇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目标如期完成。(二)加强领导,凝聚合力。省级生态县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确定创建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创建措施,将创建责任指标进一步细化,逐项逐条分解,按标准落实到位,做到每一项任务都有人牵头,有人具体抓。最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8-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三)多方筹措,加大投入。生态县创建工作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要进一步完善创建资金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创建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深入实施“节能减排、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生态修复、生态乡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生态宣传”等九大工程建设。各创建单位要群策群力,整合项目资源,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措创建资金,保障创建任务顺利完成。(四)突出重点,确保达标。加快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修复等各个领域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度,突破创建“瓶颈”,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确保验收达标。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千方百计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加快建设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突出做好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农村环境污染长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完善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五)加强督查,完善考核。制订创建省级生态县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工作进度要求有序推进。要深入现场一线开展创建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强化监督。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对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要追究相关责任。-9-(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优势,组织策划富有特色、有影响力的专题或系列报道,注重宣传时效,切实提高宣传的水平和效果。各乡镇、部门要针对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精心组织,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主题词:生态县实施方案通知某某镇党政办2019年6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