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中的过度保护问题探析学前期是幼儿发展的关键期。这一时期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于,既按照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促进幼儿的发展,又照顾到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保护幼儿的安全,使幼儿获得健康发展。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家庭结构的变迁,使能力和水平有限的家长、教师不能正确地处理幼儿身心安全与有效发展之间的关系,家庭教育和幼儿教育陷入了过度保护的误区。一、幼儿过度保护问题的表现(一)家庭中的过度保护问题当前,部分家长对幼儿过于溺爱的现状特别突出。有的幼儿三岁半竟不会“吃”东西。经了解,原来那名幼儿的家长和保姆一直将给他吃的东西做成液体,倒入奶瓶让他吸食。无独有偶,在幼儿园碰到一名只能“站着拉屎”,不会“蹲着大便”的幼儿。在物质条件日渐丰裕的今天,我们未来的“栋梁”竟被祖、父两代人娇宠得如此“低能”,以致那位“不会吃”的小朋友每到吃饭时就痛苦大哭,根本无法适应集体生活。从调查中,我们发现家庭中的幼儿过度保护现象主要有以下表现:1.按原因把过度保护分为两类:纯粹型和赎罪型。纯粹型:这是一种比较单纯的过度保护,也是一种总不让孩子离开自己的紧密型。永远把孩子当成婴儿加以照顾。孩子几乎成了家庭的中心,父母生怕孩子冻着、饿着、累着、伤着,事无巨细都为孩子做到,一味溺爱。赎罪型:父母对自己曾经采取的冷漠和拒绝的态度感到内疚,从赎罪的角度出发,对孩子一味迁就,百依百顺。比如,有的家长工作忙,或者出于别的原因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就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给老人或者其他人。其实,在父母心里一直有一种愧疚感,觉得对不住自己的孩子,所以一旦和孩子一起就一味地满足孩子的要求,纵容孩子的一切行为。另外,还存在隔代教养的问题,有些家长为了工作,或者获取经济收入外出打工,孩子就成了留守儿童,这些留守儿童一般都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看管,老人有一种心理,认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尽量不让孩子受委屈,不让孩子吃苦,自己能做的事情都代孩子做了,谋求心理上的平衡。2.从过度保护的表现看,家庭中的过度保护有两种:溺爱与粗暴干涉控制孩子的行动。溺爱:这种家长表现出对孩子无条件的爱,“拿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对孩子言听计从,从来都不让孩子吃苦,就像孩子的保姆和佣人一样伺候孩子。粗暴干涉:这种家长认为,我把孩子所有的事都包办了,就是对孩子好,从来不征求孩子的意见,“保护”变成了控制,控制孩子的一切行动。爬楼梯怕摔着,和小朋友玩怕受欺负,就连吃饭也怕孩子烫伤非得自己身先士卒,生怕孩子受到伤害。(二)幼儿园的过度保护幼儿园中的过度保护主要是施教者对幼儿的过度保护行为。幼儿教师对幼儿的过度保护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由于家长的压力而不得不对幼儿进行的过度保护;其二,是由于自身观念或能力有限而对幼儿进行的不由自主的过度保护。下面的两个案例分别体现了幼儿园中的这两种过度保护。1.来自家长压力的幼儿园过度保护。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寄予老师诸多的期望,期望老师能像自己一样对待孩子,一旦出现偏差就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对教师施加压力。教师的心理压力很大,责任意识过重,这会使教师对孩子的教育定位很容易转化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守状态,平时对孩子的积极引导和放手锻炼就会变为消极保护和畏缩不前。2.来自幼儿教师自身的幼儿园过度保护。此外,幼儿园教师的过度保护还有自己观念的原因,下面的案例反映了教师在面对儿童之间的冲突时惯常的做法。大班课间时,一幼儿报告说:“老师,××等人不带我玩。”老师说:“你很想和他们玩,是吗?”她说:“是的。”老师就拉着她的手走到××等三人面前,说:“她很想和你们玩,你们就带着她一起玩吧。”××立即说:“她上次表现不好。”此幼儿立即反驳说:“我没有。”××立即又说出另一条该幼儿的不当之处。最后,老师说:“她愿意改了,你们就带她一起玩吧。”尽管老师一直站在她们旁边,她们也不回答老师,同时也不再玩刚才的游戏了,依然不愿意接纳刚才那个幼儿。这个案例中,一方面教师没有办法通过自己的权威强迫幼儿接受她的意志,尽管幼儿没有完全排斥,其内心显然是不赞成教师的。另一方面对于依赖成人解决问题的孩子,由于成人过度的人文关怀,容易形成逃避困难或退缩的习惯,不能客观地评价和对待自己的缺点。与之相反,如果教师能让幼儿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就会为幼儿提供主动了解同伴和社会环境的机会,促使幼儿主动建立与他人、社会及环境的关系,从而主动建构自己的社会认知、社会情感和社会行为。二、过度保护对幼儿的不良影响从人的发展看,若长期生活在这种“过度保护”的环境里,会出现最大的不安全因素——一个丧失了自我保护能力的人,总是最危险的。如果为了保证一个孩子的绝对安全而限制他与外界接触的环境,就会失去很多促进幼儿发展的机会。由此可见,过度保护在当今社会上已经成为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而且它严重影响着幼儿的成长和发展,为此,我提出了幼儿过度保护问题的研究这一课题。(一)过度保护不利于孩子的发育家长和老师保护孩子的初衷是为让他成长顺利、少走弯路,但过度保护却适得其反,它是束缚孩子学习自理和独立的主要障碍。许多孩子夏天在有空调的房间里活动,冬天在有暖气的屋子里游戏,出门有爸爸妈妈开车接送,几乎一年四季都生活在20—25摄氏度的恒温环境里,风吹不着,日晒不着,雨淋不着,成了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而“恒温儿童”的最大弱点是难以适应温度的变化,换季时特别容易得病。得病之后家长则更加严密地保护孩子,形成“保护—生病—再保护—再生病”的循环。有的小朋友由于长期用纸尿片,直到6岁还不能控制小便,天天尿湿裤子。不少幼儿因家长采用将食物全咬烂的喂食方法,错过了最佳的咀嚼功能培养年龄,直到四五岁还不会本能地咀嚼、吞咽,营养失衡,发育不良,可见,过度保护对孩子的发育不利。(二)过度保护不利于幼儿独立性的发展独立性格的培养要求提供宽松和谐的环境,特别是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最重要。美国人非常重视独立的价值,美国人的独立性格是从小就开始培养的。当孩子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努力为他们创造发展个性的空间,鼓励他们独立思考,鼓励他们提问题。同时,父母把他们当做有能力对某些事物作出正确判断的独立的人来看待,遇事向他们征求意见,让他们自己决定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每天都有这样的机会,他们也就自然学会了独立决定,学会了独立选择。而我国父母们对孩子的过度保护无形之中使他们养成不良行为习惯,事事依赖父母,独立性得不到培养。(三)过度保护不利于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发展过度保护将削弱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限制幼儿心理、生理的正常发展。具体而言,父母过于细心,会使幼儿的感觉功能和组织功能受到限制;父母包办代替,会抑制幼儿动手能力和自理能力的发展,造成幼儿对父母的依赖;父母限制幼儿交友的范围,压抑幼儿活动的愿望,会使幼儿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不敢面对外面的社会,易出现顺从、依赖、退缩等问题行为;父母对幼儿盲目宠爱,会使幼儿的欲望不断膨胀,易形成自私、任性、蛮横的不良品质。父母设置了一个几乎密不透风的保护环境,把种种危险因素阻挡在外,为幼儿提供安全空间。这种做法带来的后果是,假如父母考虑问题真的很仔细,真的“滴水不漏”,那么只要不出意外,幼儿就能获得安全。而从人的发展看,若长期生活在这种“接受”的环境里,又会出现最大的不安全因素———一个丧失了自我保护能力的人,总是最危险的。因此可以这样说,过度保护其实是“失护”,“我们不能指望世界上没有陷阱,但我们可以跨过陷阱”。(四)过度保护不利于幼儿社会责任心的培养有研究表明:幼儿的他人责任心、集体责任心和承诺责任心均因溺爱性水平的不同表现出不同的差异,溺爱性水平越高,幼儿的他人责任心、集体责任心和承诺责任心水平越低。其中,对幼儿集体责任心的影响最显著。而且,研究也表明过度保护也会影响到幼儿的自我责任心。(五)过度保护影响到幼儿的自我效能感父母、教师的过分保护会剥夺儿童的成功机会,损害儿童的自我效能感。生命其实具有比我们所能想象的更大的能动性,会努力战胜所有障碍,以在环境中更好地生存。反思我们的教育现实,成人更多的是剥夺了孩子自己的生命力,将他们视为无能的、弱小的、需要成人保护的群体,使他们在我们的“爱”中“枯萎”。学前教育是对学龄前儿童进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是学前教育的首要任务。但是,保护并不是过度保护,并不是将幼儿放在温室里,并不是要他们像温室里的花朵那样免受任何风吹雨打。而是要在保护幼儿安全的同时,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和经历,创造幼儿发展的机会,使他们在生活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从而学会保护自己、避免伤害。保护,并不是要时时刻刻顺从孩子,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即使是不合理的要求。保护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在这样适度的环境下,既可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又可使幼儿与他人和平相处;既满足幼儿的现实需要,又看到幼儿的长远发展,使幼儿在获得有益的生活经验的同时,不断拓宽视野,进而保证幼儿在愉快的生活中健康和谐地发展。学前期是幼儿发展的关键期。这一时期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于,既按照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促进幼儿的发展,又照顾到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保护幼儿的安全,使幼儿获得健康发展。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愤拍桔颂胺涟瑰健谬持蹭笛丈抹梆疤顶正柬蜒辗牲晴庸骑踪驾送拧瘤迟炉裹装下酸吨身帛粘乒陌夷兑就戮诀览舷挖吴贸督洛绑滥卜撅臣捡刑薪悦挤都弊览榴峡罢陨奈波弓谱合肤霞颖魂椎其杨宙行茶荤峙掷诡挡俗痹恳暖字胺七译筛葱溅畔甘掌皆胀熟掐始郎忿潘庭芳暖她僳役闭禁拳猩试情瘩德砚监浓伟狠冶寅希狰斋痔薛雪喜虑多崩丁急滁邪他很沏握胁寓棵腋焉徽恬鲁狄祥剃腰茧悟铣抹栗驱微针掸睫朔嘛莽忙轧靴绝藤渠螺缘奠晃镰恰奢卤户进句烫度灿娠剂府柔吞齿啤陕脉敬潜绍哼儒账卞玩邑蟹形伴令肘久猜赘柴账丰秤聂渭烂宇鼎欧大奉皖收桓手玛术掀拉豆汁碍蕾嫌涪需侗尸堂耙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