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入门指南_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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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实用系列丛书------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入门指南-----从大学生到建筑师第14章托幼建筑14.1托幼建筑的类型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由生活用房,服务用房,供应用房组成。接纳三周岁以下的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14.1.1托儿所(1)幼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2)单独的托儿所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14.1.2幼儿园(1)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中型:6个班至9个班。小型:5个班以下。(2)幼儿园每班人数: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14.2托幼建筑的设计要点14.2.1基地选择1、四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2、基地选择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3、应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4、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5、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总平面设计1、总体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里特点的环境空间。2、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下于下式计算值: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幼儿班不计)。3、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4、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以500M左右为宜。5、应设有集中绿化园地,并禁止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6、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14.2.2建筑设计要点1、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2、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互相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交通疏散。3、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4、活动室、寝室、卫生间每班应为单独使用的单元。5、活动室、寝室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6、隔离室应与生活用房有适当的距离,并应和儿童活动路线分开,并应有单独的出入口。7、厨房位置应靠近对外供应出入口,并应设有杂物院。8、应根据所在地区分别考虑保温、遮阳、防潮湿等设施。9、主要房间的采暖和通风,照度标准不应小于托幼规范的规定。10、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11、生活用房的室内最低净高(m)房间名称净高活动室、寝室、乳儿室2.80音体活动室3.60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12、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13、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的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小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14、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房间名称窗地面积比音体活动室、活动室、乳儿室1/5寝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1/6其它房间1/8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5。15、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14.3托幼建筑平面、空间和流程模式14.3.1幼儿园[图14—1]幼儿园建筑平面、空间和流程模式14.3.2托儿所[图14—1]托儿所建筑平面、空间和流程模式14.4幼儿园生活用房生活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m2规模房间名称大型中型小型备注活动室505050指每班面积寝室505050指每班面积卫生间151515指每班面积衣帽贮藏间999指每班面积音体活动室15012090指全园共用面积注: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场地与寝室合并摄制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2m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门厅医务行政服务、厨房晨检托儿所爬班门厅医务行政卧室活动室盥洗衣帽收容服务、厨房音乐晨检3、试验性或示范性幼儿园,可适当增设某些专业用房和设备,其使用面积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置。1、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2、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3、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4、每班卫生间卫生设备数量污水池(个)大便器或沟槽(个或位)小便槽(位)盥洗台(水龙头、个)淋浴(位)1446~825、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6、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14.5托儿所生活用房1、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其中托儿班的生活用房与幼儿园相同乳儿班每班房间使用面积m2房间名称使用面积托儿室50喂奶室15配乳室8卫生间10贮藏室62、乳儿班和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独的出入口。3、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喂奶室、配奶室应接近乳儿室,喂奶室应靠近对外出入口。二、喂奶室、配奶室应是洗涤盆。喂奶室应由加热设施。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时,应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4、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兼作到粪池)。14.6服务用房1、服务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m2:规模房间名称大型中型小型医务保健室121210隔离室2×888晨检室1512102、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如为楼房时,应设在底层。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应设上、下水设施;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3、条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4、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14.7供应用房1、供应用房最小使用面积m2:厨房规模房间名称大型中型小型主副食加工间453630主食库151015副食库1510冷藏库864配餐间181510消毒间12108洗衣房151282、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厨房与职工厨房合建时,其面积可略小于两部分面积之和。二、厨房内设有主副食加工机械时,可适当增加主副食加工间的使用面积。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烧火间是否设置及使用面积大小,均应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四、托儿所、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第15章中小学建筑15.1中小学类型、规模、编制15.1.1类型小学、中学、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15.1.2规模与编制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学生继续上高中三年。因初中与高中人数不等,供应根据当地人数规划设全部的初中学校和初高中结合的完全中学。完全中学的初高中比例应按需要设置。普通中小学规模,小学以12-24班规模为宜(农村可有6班或更小规模),中学以18-24班为宜;大中城市人口密集地区,可设30班规模学校。15.1.3参考指标入学人数占居住区人口比例:小学10%,中学9.3%;学校服务半径: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用地指标:小学每生用地17.6-21.8m2,中学每生用地22-28.8m2。用地紧张地区或市中心:小学每生用地10-11m2,中学每生用地10-12m2。每班学生:小学每班45人,中学每班50人(近期)。建筑面积:小学每生5.6-8.0m2,中学每生8.1-9.2m2。各类用房面积指标1、学校主要房间的使用面积指标。一、主要房间使用面积指标房间名称按使用人数计算每人所占面积(㎡)小学普通中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普通教室1.101.121.371.37实验室-1.802.002.00自然教室1.57---史地教室-1.802.002.00美术教室1.571.802.842.84书法教室1.571.501.941.94音乐教室1.571.501.941.94舞蹈教室---6.00语言教室--2.002.00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1.571.802.002.00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附属用房0.750.870.950.95演示教室-1.221.371.37合班教室1.001.001.001.00注:①本表按小学每班45人,中学每班50人,中师、幼师每班40人计算。②本表不包括实验室、自然教室、史地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的附属用房面积指标。③本表普通教室的面积指标,系按中小学校课桌规定的最小值,小学课桌长度按1000mm、中学课桌长度按1100mm测算的。二、一台钢琴的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二台钢琴的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三、实验室设实验员室时,其使用面积每人不应小于4.5㎡。四、阅览室的使用面积应按座位计算,教师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2.1㎡,学生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1.5㎡。五、教员休息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教师办公室每个教师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六、中学、中师、幼师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应按每床为2.7㎡计算。七、学生宿舍贮藏间的使用面积,宜按每生为0.10~0.12㎡计算。2、层数、净高一、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二、学校主要房间的净高房间名称净高(m)小学教室3.10中学、中师、幼师教室3.40实验室3.40舞蹈教室4.50教学辅助用房3.10办公及服务用房2.80注:①合班教室的净高度根据跨度决定,但不应低于3.6m。②设双层床的学生宿舍,其净高不应低于3.00m。3、建筑构造一、教学用房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教室、实验室靠后墙的门宜设观察孔。○2有通风要求的房间的门,均应设可开启的上亮。○3门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并宜设置固定门扇的定门器。二、教学用房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教室、实验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800mm,并不宜高于1000mm。○2教室、实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但距地面2000mm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教室使用、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3教室、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4风沙较大地区的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药品室等,宜设防风沙窗。○5二层以上的教学楼向外开启的窗,应考虑擦玻璃方便与安全措施。○6炎热地区的教室、实验室、风雨操场的窗下部宜设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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