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一:文件解读(2016年11月27日)(1)中央城市工作会议(2015,12);(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02);(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2013,36号)。解读:1)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城市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以前城市的发展过程缓慢,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按照人口的基本规律来进行预测,可以很好适应城市的承载力;但是现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思想的的提高,城市化的进城极速的发展,以前的城市规划的规模设计明显不能满足现在城市发展的需要,而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的血管,神经和内脏,是提高城市的承载力的基础。2)基础设施的保护线的划定:对于现在的城市的建设,除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外,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要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其实主要的矛盾是在解决水资源的问题,那么对于水源,本地水源是主要,也是水系景观的主要资源,水资源的保护线的划定就很重要3)基础设施是城市未来发展的先锋:根据最新的经济发展研究,未来城市发展肯定是向更大的方向发展,最近看的《大国大城》一书就解释了中国未来发展要解决的是城市承载力的问题。而城镇化是农民的市民化,而农民的市民化一开始所居住在棚户区,而棚户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是至关重要的。4)多规合一与基础设施规划:在中国的传统规划中,基本都是各扫门前雪,就会造成施工的反复性和矛盾,就会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而现在提出的多规合一,很好的解决现有的矛盾。但是现在也会出现矛盾,因为很多地方现在是基于现状的基础的补缺,不能实现多规合一。怎么实现多规合一,有待我们进一步的探讨和创新来解决这些问题。5)“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而基础设施在这中间扮演着重要角色。6)环境承载能力: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市发展。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逐步调整城市用地结构,目前政策是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但实际上是人口还是不断向城市涌入,而对于基础设施的匹配,还是应该作为我们对基础设施的规划的依据。7)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估监督办法: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明确供热采暖系统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技术要求,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估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大力推行采暖地区住宅供热分户计量,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8)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认真总结推广试点城市经验,逐步推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标准和技术导则。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各城市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并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管廊正常运行。9)保障城市安全: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改造。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水安全。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10)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让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11)推进污水大气治理: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抓紧治理城区污水横流、河湖水系污染严重的现象。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以中水洁厕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污水利用率。12)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实施的过程中,更多的思想的提高,可以提升整体的垃圾治理。13)在这个建设的意见中,规划引领,民生优先,安全为重,机制创新,绿色优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提高城市管网、排水防涝、消防、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全面落实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等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化水平,优化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发展环境,建立相关标准体系和规范,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14)围绕重点领域,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尤其是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发展中按照“量力而行、有序发展”发展的原则,推行各类交通设施的协同发展,提高运行效率。另外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和检查,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影响安全的老旧管网,确保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提升城市绿地功能。设市城市至少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结合城市污水管网、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通过透水性铺装,选用耐水湿、吸附净化能力强的植物等,建设下沉式绿地及城市湿地公园,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达到城市基础设施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与现在提出的海绵城市相匹配。15)、科学编制规划,发挥调控引领作用:以规划先行,突出以民为本,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避免盲目和无序建设,在规划中达到相应的适应性,既能满足生活需求,又不浪费资源。16)、抓好项目落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通过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对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消防设施建设等在建项目,要确保工程建设在规定工期内完成。进一步优化简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预,逐步转向备案、核准与审批相结合的专业化管理模式。要强化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做好环境、技术、安全等领域审查论证,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探索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效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求,超前谋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通过统筹研究、做好用地规划安排、提前下拨项目前期可研经费、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措施,实现储备项目与年度建设计划有效对接。17)、确保政府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城镇污水管网专项等现有渠道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要确保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和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政府应集中财力建设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要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有合理回报或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创新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现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作业二:海绵城市在城市规划不同规划层级(总规控规修规)在设计和管理两方面的一些观点。(1)城市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顶层设计,注重战略性和系统性,勾画“山水林田湖”生态格局。主要是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战略加以明确,并在现有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框架下,明确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控制目标和相关指标,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策略、原则和重点实施区域,将有关要求和内容落实、协调到各相关专项规划中,并在下一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作为用地和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前置条件。主要的观点如下:1)多层次保护并完善水系:基于降水和地质条件等本地条件,在区域范围内识别、完善、并规划自然与人工的水系统,优化循环路径和机制;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湖、坑塘、沟渠、湿地等需要划定蓝线的对象进行分析,提出蓝线控制的宽度,划定城市蓝线,以保护城市河湖水系。城市蓝线划定时应考虑与雨水的源头径流控制、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2)科学划定水生态敏感区:在城市用地选择中,科学分析城市规划区内的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尤其是要注意识别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并纳入城市非建设用地(禁建区、限建区)范围。分析识别城市局部低洼地区、潜在湿地建设区、内涝高风险地区,并尽可能划定为城市限制建设区。3)综合建构控制目标:从“源头、中途、末端”三个阶段,因地制宜地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明确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水文化传承等方面的规划控制指标和要求。4)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的大分区:切实落实保护优先的原则,根据地区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状况和实际需求,重点依据降雨、土壤、地形等客观条件,结合用地布局,划定海绵城市大分区,如渗透能力较弱的地区,并因地制宜地提出相应的规划策略、目标、措施等。(2)是专项规划从横向专业深化角度,海绵城市的总体理念和思路需要通过各类专业规划进一步分解和落实,同时,从横向专业协调角度,海绵城市以水系统和水生态的切入点,也为统筹各个专业规划提供了一种方法。这部分专项规划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体系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排水防涝规划、水系规划等。1)道路交通体系规划注重控制污染物外排量:城市道路是径流及其污染物产生的主要场所之一,城市道路专项规划应以消减地表径流与控制污染物外排量为主,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