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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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1规划目的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修编本规划。2规划范围与面积2.1风景名胜区范围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宫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三大部分。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20.9平方公里。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南侧以环山路北侧人行道北缘线为界,包含红门路、通天街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和岱庙(含遥参亭和双龙池)四周向外扩100米范围。东侧主要以农业观光路,局部以自然等高线为界;北侧从牛山口村西向北接现有道路,局部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为界;西北侧、西侧主要以济南与泰安行政区划为界;西南侧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自然地形和曹家庄水库坝沿自然地形接环山路为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以蒿里山周边道路(西至龙潭路,北至铁路用地南边界,南达灵山大街,东至校场街)和灵应宫文物保护范围(单体外围10米范围)为界。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基本遵循1993年国务院批复范围,东、北分别以方山东侧、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南以鸡鸣山至明孔山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西以鸡鸣山及北侧山体的西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2.2核心景区核心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重合,面积53.7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8.4%。2.3外围保护地带规划范围以外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19.7平方公里。其中泰山主景区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连成一区,北侧、西北侧、西侧以风景区范围外第一道山脊线为界,局部以马套村和曹家庄村行政边界为界,西南侧、南侧、东南侧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的环境协调区边界为界,东侧、东北侧以大津口乡行政边界为界,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灵岩寺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西起104国道(灵岩广场),包括沿灵岩路南北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区域,东以灵岩寺景区边界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泰山主景区外围保护地带以外,为监测和控制泰山生态与地质的威胁要素,划定外围监控地带,面积约为381平方公里。外围监控地带范围北侧以自然山谷线为界,西侧与南侧以公路为界,东侧以现行的采石保护区边界为界。3风景名胜区性质泰山为五岳之首,雄伟壮观、历史悠久、古迹众多、文化丰厚、形象崇高,地质遗迹和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是中国文化史的局部缩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是具有重大科学、美学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其功能为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公众教育,以及适当的观光、文化和生态旅游。4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6—2035年,规划近期2016—2020年。5资源分级保护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分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外设置外围保护地带与外围监控地带。(详细分区范围参见规划图纸)5.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一级保护区包括从通天街、遥参亭、岱庙、岱宗坊直至岱顶玉皇庙封禅祭祀活动所构成的序列空间环境;蒿里山与灵应宫区域;玉泉寺及秦御道区域;竹林寺景区、桃花源景区;桃花峪景区的大部分区域;天烛峰景区的扫帚峪汇水区;灵岩寺景区中灵岩寺寺院以及扩展至方山、香山、狮山山脊线的区域。面积为53.8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由特殊保护区、史迹保护区、水源涵养和文化保护区三小类构成。应保护封禅祭祀活动空间序列及沿途历史建筑,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过程。保证游客活动、设施建设和运营对自然生态过程和历史文化氛围的影响最小化,拆除对历史格局影响较大的建筑物,进行植被恢复。除本次规划设置的设施和土地利用外,一级保护区严禁新建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设施或变更土地用途。5.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二级保护区包括红门景区、天烛峰景区、桃花峪景区和玉泉寺景区中非一级保护区域;樱桃园景区;灵岩寺景区泰山林场范围非一级保护区域。面积为57.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由封禅遗迹和生态保护区、生态恢复区、乡村景观保护区三小类构成。应保护较重要的自然生态过程和人文景观。控制游客活动、设施建设和运营对自然生态过程和历史文化氛围的影响。严格限制与泰山文化和风景游赏无关的设施建设和土地变更。5.3三级保护区(限制建设范围)三级保护区面积为26.8平方公里,由集体林地协调区、乡村景观协调区两小类构成。应保护地形地貌,提高山体植被覆盖度,保持水土,保护风景资源的完整性。有序控制设施建设与土地利用,各项设施的建设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6游客容量泰山风景区日游客容量为5万人次。其中主景区日游客容量约为3万人次,日极限容量为7.9万人次;灵岩寺景区日游客容量为8900人次(其中灵岩寺寺院日游客容量为6800人次),日极限容量为1.1万人次;其他景区日游客容量为1.1万人次。7特色景观与展示泰山风景区的特色景观类型有自然山岳奇观、名山历史文化、地质遗迹与生态植被类群等。解说教育的内容包括综合介绍、人文资源、自然资源、交通导向、安全与提示等五大主题,其中人文资源包括历史格局、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刻碑刻、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资源包括地景与地质遗迹、重要动植物及其生境、古树名木、森林生态系统、水生态系统、自然光景与音景。应编制解说系统专项规划,突出核心解说主题,支撑游赏展示、环境教育、科普宣传、文化传承。风景区内需要完善解说教育功能的场所有5处:岱庙、天外村、桃花峪、中天门、灵岩寺,需要新增解说教育功能的区域有4处:红门、天烛峰、岱顶、桃花源。8景区规划泰山主景区共分为9个景区,包括红门、中天门、南天门、天烛峰、桃花源、桃花峪、竹林寺、樱桃园、玉泉寺;另有3处独立景区,分别为岱庙-通天街、蒿里山-灵应宫、灵岩寺。9道路交通规划9.1对外道路交通规划应充分利用泰山风景区周边机场、高铁站、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公共交通资源,完善交通服务功能,加强泰山风景区与外界的交通联系。规划提高泰山风景名胜区东、西、北三面的道路等级和通行能力,与现有的“环山路”连接形成“环泰山路”。建立环泰山旅游公交系统,提高交通服务质量,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各出入口之间的联系。9.2出入口设置泰山主景区设置4个一级出入口、5个二级出入口和1个独立景点出入口,共10处;独立景区设置4个出入口。9.3内部道路交通规划规划保留5条机动车观光道线路。规划保留三级步行道路系统,分别是石阶登山道路(一级)、一般步游道(二级)、户外探险登山道(三级)。保留泰山风景名胜区内望府山、大龙峪、五松亭-大龙峪、快活三里-五松亭、中天门上停车场-快活三里、壶天阁-药王殿、红门宫7条分流盘道现状,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再新建中路分流盘道。保留泰山风景名胜区内现状已建的中天门索道、桃花源索道、后石坞索道三条客运索道和桃花源至岱顶的一条货运索道。严禁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内修建新的索道。中天门索道到期之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特殊要求对其去留进行专题论证;在中天门索道运营期间,应对索道产生的各方面影响进行持续的监测和研究,为专题论证提供数据支持。9.4停车场规划设置15处集中式停车场,总面积约为81200平方米,其中改建3处,新建3处,规划面积为21600平方米。建设停车引导系统。10游览设施规划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基地规划为旅游城1处、旅游镇2处、旅游村2处、一级旅游服务点4处、二级旅游服务点5处、三级旅游服务点7处、四级旅游服务点8处、服务部6处。规划新增游客服务中心5处,改造游客服务中心4处,不断完善其服务功能。规划拆除登山中路沿途影响文化遗产氛围、占用交通空间和公共休憩空间的购物点10处;保留购物点46处。规划拆除登山中路沿途影响文化遗产氛围、占用公共休憩空间的餐饮点4处;保留餐饮点14处。规划近期总床位控制在1087个,规划远期总床位控制在855个。11基础工程规划基础工程规划包括给排水规划、电力电讯规划、环卫设施规划、综合防灾规划、数字泰山等内容。12居民点调控类型规划疏解型居民点共141户,疏解建设用地6.11公顷,包括泰前居委会万仙楼以北地区,近贤村环山路以北、冯玉祥小学周边地区,泰山区泰前街道办王家庄村环山路北地区,杜家庄村环山路以北后樱桃园地区,艾洼村艾洼八组,沙岭村七里村风景区边界内水库西侧地区。除疏解型居民点之外,风景名胜区内其他社区均为缩小型居民点,涉及建设用地面积164.36公顷,缩小型居民点不应新增建设用地,居民点改造严禁扩大用地规模、并应保护村庄原有空间格局,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应引导居民逐步迁出风景区。应严格管理村民私搭乱建现象,对违章建筑限期整改。主景区环山路以北建筑高度应控制在两层以下,违章建设应统一清拆。13相关规划协调13.1外围保护地带山城协调优化山城交叉区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定位,做好风景名胜区范围界线和城市“四线”的协调控制,严格控制城市化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13.2外围保护地带社区协调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内社区规划分为入口服务型社区和低山服务型社区两类。主景区入口服务型社区临近“T”字形路线入口,共包括4个行政村和2个居委会,分别是桃花峪入口的马套村、曹家庄村;红门入口、天外村入口附近的迎胜居委会、泰前居委会;天烛峰入口的艾洼村和上梨园村。灵岩寺景区入口服务型社区为六律庄村。应配合风景名胜区旅游设置相关服务功能,且必须由泰山管委会或灵岩寺景区主管部门统一审批,引导本地居民从事相关就业。低山服务型社区包括5个行政村的全部和5个行政村的部分。低山服务型社区的发展不应干扰泰山风景名胜区的视觉景观、生态环境、文化氛围。居民点建筑风貌应符合泰山民居特色。13.3外围监控地带协调外围监控地带的范围可根据松材线虫监控区、地质遗迹监控区,以及采石保护区的范围变化而进行调整。建立对松材线虫等虫害防控的联合监测机制,建立定点监测站,对泰山风景区周围4公里范围内的地区进行松材线虫的监测与预防。保护古长城遗址和寒武纪地层剖面不受破坏;严格禁止泰山石开采,保护自然地貌。13.4区域协调泰安市中心城区的用地进行相关协调,中心城的城市建设应进一步向南疏解,同时向南疏散人口,北部地区增加绿化。泰安市作为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务基地,应完善现有旅游集散功能,为游客提供更高品质的旅游服务。万德镇作为灵岩寺景区的旅游服务基地,应完善相关旅游服务功能。提倡山城旅游一体化发展,将泰山风景区过多的游客向其他景区疏导,依托区域旅游资源优势,延长游客在泰安市内停留时间。体现历史文化价值的完整性,结合封禅文化在泰安东部、南部建立“禅地风景区”。13.5相关规划协调相关规划协调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协调;主景区其它规划协调、自然保护区规划协调;灵岩寺景区规划协调等。13.6管理机制协调泰安市和济南市的协调,进一步探索完善和发展泰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体制,完善泰安市泰山景区管委会和济南市长清区灵岩寺景区管委会的合作和沟通协调机制,尽快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为保持资源完整性和管理统一性,远期应探讨将灵应宫、蒿里山、碧霞祠、以及泰安古城纳入泰山风景名胜区统一管理的可行性。提高灵岩寺景区管理机构的行政级别(建议为济南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扩大管辖范围至整个景区,建立完整、统一、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并完善其管理机构职能。风景区范围内所有外来单位应尽早迁出,滞留用地应进行生态恢复。社区在泰山风景区内的集体林开发经营的景点应纳入整个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体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宣传、分头经营;景点的规划、建设项目等应由风景区管委会审批和监管。14近期实施重点完成资源保护监测系统和数据平台的搭建,预警机制与应急方案的制定以及风景区范围的标桩立界。拆除搬迁对“天、地、人”三重空间和灵岩寺等历史地段和风景区入口区域(桃花峪、樱桃园、竹林寺)的格局和氛围影响较大的外来单位和设施。与拆除搬迁项目匹配,完成对重点地段的建筑风貌改造和功能调整,以及拆除搬迁后的植被地貌恢复。完善风景区出入口的交通设施建设,“T”型游览线路的旅游服务配套建设,中天门、岱顶、桃花源、桃花峪的给排水设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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