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谈工程造价审计的难点作者:顾雪霞王光政吕励晨来源:《江苏商报·建筑界》2013年第13期摘要:本文以公路项目为对象,探讨了在造价审计中,会出现一些比较难对付的造价内容、项目等,以供与同仁交流。关键词:工程造价;审计;难点TU723.3公路建设项目,一般指建成后可以发挥其使用价值和投资效益的一条公路或一座独立大、中型桥梁或一座隧道。为了对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面而有效的经济管理,公路基本建设从项目建议书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阶段都必须编制相应的工程造价文件。公路工程造价的编制是泛指估算、概算、预算、标底、报价、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审工作,这些不同造价文件的投资额则要根据其主要内容要求,由不同测算工作来完成,并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公路基本建设投资额测算体系。但是,往往在造价审计中,会出现一些比较难对付的造价内容、项目等,例如:1.新增项目变更单价的确定较难公路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是非常多的,主要包括合同内项目工程量的增减、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其中部分变更会涉及到新增项目变更价格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承包人在投标时常采取不平衡报价的策略,对于其认为在中标后可能会变更增加的项目,其报价往往会偏高;对于其认为在中标后可能会变更减少或变更取消的项目,其报价会偏低,甚至会低于成本,施工中,承包人会以种种理由或想方设法将投标报价较低的项目取消,代之以新项目,从而达到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其审计对策是加大对投标不平衡报价的审查、调整工作,充分利用招标人的优势地位予以控制,同时加强变更必要性和变更价格的审核,变更价格的计价水平应和投标报价水平一致或相当。(2)新增项目的变更单价,其让利率可能低于投标时的整体让利率:一般来说,公路项目招标的投标价相对于定额预算价的整体让利率是比较高的,甚至达到20%左右。而合同中往往未对重新确定价格的新增项目优惠让利幅度。事实上,发包人在采用预算定额来确定这部分项目单价时,往往不优惠让利或仅认可较低的让利幅度,造成了变更项目单价与投标报价水平不一致现象的发生。龙源期刊网对于这种情况,在审计中应注意:对新增项目变更单价的确定尽可能地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找到类似项目,有时候可以将几个合同清单项目拆分后重新组合,从而确定新增项目变更单价。实在找不到可以参考的清单项目,可以考虑参照招标时的投标价与标底价相比的优惠让利幅度来确定新增项目变更单价。(3)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项目变更单价的确定几乎每条公路都会出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而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在项目招标后(即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对这部分变更,因当时市场上未形成有效、充分的竞争,参建各方对其都不熟悉,对其价格的确定没有现成的价格可供参考,经常出现的情形是价格高得离奇。在审计时应多渠道深入调查、充分了解并掌握第一手资料,再根据合同约定的方法确定较合理的单价。2.设计图纸错误引起的工程量不准确造成的审计工作量加大公路项目因工程规模较大,设计任务重、时间短,图纸中出现一些错误也在所难免。承包人往往会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处理,对于图纸中少算的工程量会主动申报,而对于图纸多算的工程量则不主动申报,而是把这部分多出的工程量作为额外利润装入口袋。由于时间限制,竣工结算审计时不可能对所有图纸的工程量全部重新计算,只能是有重点地进行抽查。因此跟踪审计时,要充分利用跟踪审计时间相对较长、宽裕的有利条件,尽可能地对图纸工程量进行复核,对核查出的图纸多算且承包人多计的工程量予以扣除。3.部分变更的理由或事实认定有一定困难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时候会由于外部原因造成一些变更项目的出现,这其中有发包人的原因,也有承包人的原因,其变更的理由或依据往往比较含糊。对这部分变更项目,要细致了解变更发生的原因,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任要分清,特别要搞清楚导致变更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从而确定变更的理由或依据是否合理和充分,对于依据不充分的变更项目应按有关规定不予认可。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的认定难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时候因外部原因或发包人的责任造成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会提出高额索赔,而对于承包人实际损失的认定往往有一定难度。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应加强审查。一是加强原始材料的搜集,包括开工报告、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报验资料等。通过对原始资料的审查,排除其申报不实的部分;二是通过对合同文件的理解消化,对应免除发包人责任的部分应予扣除,最终确定实际应赔付的合理额度。综上所述,公路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几点:(1)审查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审计过程中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重点审查如下条款是否履行:工程招标范围的工作内容龙源期刊网是否完成;工期、质量是否达到预定要求;工程造价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是否到位;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事项如项目经理到岗率、监理工程工程师到岗率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2)审查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的管理。(3)分析工程量变化的原因,首先工程送审决算是否简单地将工程量清单完成额与所有的变更单的费用相加,审查时应将变更单中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剔除;其次审查工程变更单中是否存在重复签证的现象;然后审查若为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是否全部完成,工程施工中是否存在部分未施工子项,由于工程管理方面的原因未进行变更签证。(4)注意单价的调整:①已有投标报价的,按已有投标报价价格计算;②没投标报价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投标报价的价格计算;③既没投标报价,也没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提出适当的合理价格,经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5)注意施工过程中的索赔事项。(6)要注意审查工程量清单实际完成量的计量支付。项目竣工后更需到现场勘察,检查全部完工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进而达到查错纠弊,规范投资行为、节约建设投资的目的。参考文献1.《江苏省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2.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3.南京市政府《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宁政发[2005]233号);4.南京市交通局《南京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