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教字〔2005〕3号签发人:郝小会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修订2005年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为适应社会发展对高职人才培养的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意见。一、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吸收国内外高职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继承我院已有的经验和特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的发展为核心,以能力为本位,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构建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使培养方案具有科学性、规范性—2—和创造性。2、培养目标我院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是:培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实践能力强,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按照总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和业务规格范围。3、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原则(1)基础的实用性与专业的技能性相结合。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是面向就业的学历教育。学生既要掌握较厚实的文化理论知识,为今后的进一步深造积累后劲,做好准备;又要掌握一定水平的专业技能,为今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高职院校承担着就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双重的教学任务,在修订培养方案时,应安排必要的文化基础课,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专业技能的培养和专业理论的教学。(2)课程的模块化与教学的一体化相结合。模块化教学的主要特点是紧紧抓住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职业技能的培养,其优点在于可以通过组合或拆分模块,按市场需求的人才规格进行培养,形成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实施模块化教学,还有利于改变过去“多门课程,单一技能”的状况,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能力水平做到按需施教。课程的模块化与教学的一体化相结合,能够促进课程结构的整体优化,促使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做到学以致用。(3)要求的层次化与能力的多元化相结合。高职院校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有差别,用同一标准要求所有学生是不可行的。要达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要求,应从学生实际和劳动力市场的—3—需求出发,对学生区别情况,提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不同要求,同时根据学生基础不同的情况实施分层教学,使学生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进步。能力的多元化是指培养的学生要一专多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求职、转岗、下岗、再就业已是正常现象,只有具备多种能力的学生才能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这里的多种能力主要是指学生能适应劳动力市场变化的能力,如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公关能力、创新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等。同时,在修订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还应具备其他的一些原则,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整体优化的原则,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二、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思路本着“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的原则,对专业培养毕业生进行市场调查研究,聘请校内外行业专家和专业方面、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形成制订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合理提出专业毕业生的培养目标和毕业生业务规格,分析本专业应该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专业能力、社会能力和职业能力),在此基础上构建课程体系和对学生素质综合培养的各种途径,进行课程设置时根据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分析,对课程进行模块化处理,充分考虑本模块课程之间的结构性和可整合性,体现出“理论够用,重在能力,利于操作”的原则。为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内容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基础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人才培养方案体现学校教学和社会需要的对接;专业教育相关课程内容与职业资—4—格标准的相互沟通与衔接;教学内容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的知识;学生技能鉴定与学校教学考核相结合。三、专业课程体系基本构成课程是把教育思想、观念与教学实际联系起来的桥梁。重新构建高职教育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是高职教育改革的核心。按照“实际、实用、实践”原则,加强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人文素质能力,淡化学科意识进行课程的重组与优化,构建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融为一体的高职教育课程体系。我院学分制的课程体系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简称为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为任选课)。必修课: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全院所有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及实验、实训课程。限选课: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按照专业方向分设的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学生根据本专业的知识体系—5—和自身实际,在本专业实施性培养方案所规定的限定选修课程范围内选读若干门课程。任选课:为适应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要,和学生独特的自我发展需求,以改善学生知识结构,扩大知识面,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挖掘学生潜能和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为目的所开设的课程。每学期开设若干门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和艺术教育类,以及与专业有关的公共选修课,学生可以根据人个志趣和基础进行选修。在培养方案中,三年的必修和选修课,开设基本原则是:第一学期各专业全部开设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其课程原则上一样;第二、三学期除开设必修课之外,再开设部分选修课,必修课里要注意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的合理搭配;第四学期以选修课为主,必修课为辅,各专业的主干专业课,以必修课和限选课两种形式合理安排;第五学期主要开设选修课和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第六学期以岗前实习为主,兼顾学生就业。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从原则和总体框架上有其共性的一面,但各系在修订中可结合相应专业的具体情况,依据修订原则和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学时、学分等方面做适当调整,形成自己的特色。各门课程(包括实验、实训课)应根据培养方案由各系负责编定教学大纲,经系主任审定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见教学大纲管理条例);所选教材由教研室主任审定,经系主任审定后报教务处教材科。四、学时、学分计算及考核1、招生、学制和学期安排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精神,我院采取按专业类别招生。—6—高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制为三年,按照一学年两个学期安排教学进程,每一学期授课周数为20周左右,并实行2-4年的弹性学制。2、学时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高职各专业三年的教学计划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600-1800学时为宜,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时比建议为5.5:4.5,按照学分制课程类型,建议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的课时比为7:2:1为宜,各专业的周课时数控制在22-24学时(不包括选修课中公共任选课课时)。3、学分学分是表征课程量的计算单位,反映课程内容的深浅难易和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教学计划总学分包括理论教学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等,总学分在130左右。理论课原则上按标准学期每周上课1学时计1学分,其中英语、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每学期课程考核合格获3学分;体育课、艺术教育课每周上课2学时位1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实习、写生、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按以下办法:集中进行的,以每周1学分计算;分散进行的,以每32学时计1学分。军事训练2周,计2学分;公益劳动1周,计1学分。实行奖励学分制,奖励学分为任选课学分,原则上不超过3学分。学分数可取小数点后一位的0或5值,凡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取得学分。4、成绩考核与绩点为充分反映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并能够反映学生学—7—习的质和量,特采用绩点评估方法。课程成绩考核可以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进行登录,并用学分加权的平均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成绩90-100分80—89分70—79分60—69分59分以下绩点4.0—5.03.0—3.92.0—2.91.0—1.90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绩点4.53.52.51.50学期学分绩点=课程学分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学分绩点课程学分。必修课应为考试课,选修课可以考试也可以考查;考核方式应在计划表中注明。必修课和限选课不及格必须重修;任选课考核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以另选其他课程。未经选课注册者,一律不给学分。5、学分制教学计划的课程比例结构表学分制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必修课公共必修课由学院统一安排23学分左右66学分左右总计130学分左右专业必修课由各系按照课程学时学分比确定学时及学分43学分左右选修课限选课体现专业特点属提高和加深性质的课程(专业限选课)19学分左右28学分左右任选课公共任选课和专业任选课9学分左右实践教学军训:2周,2学分,公益劳动:1周,1学分共计36学分左右各种实习、课程设计共25周,25学分(各专业课程设计必须在二门以上)毕业设计(论文):8周,8学分理论教学中含分散的实践教学6、必修课和选修课安排全院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同一门课程可以跨专业统一安排,统一要求,统一考核。这类课程主要包括:①必修课—8—A、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政课)(共6学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职业道德与现代企业文化》、《形势与政策》和《就业指导》。授课方式采用讲授与专题讲座相结合、集中与分散上课相结合、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B、体育课(3学分)。要求学生在一、二年级必须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一年级和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体育必修课,二年级第二学期开设体育选修课。必修课分为普修、专修和保健培训三种形式: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普修课;一年级第二学期和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专修课;身体特殊学生开设保健培训课。C、英语课(共9学分)。一年级和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公共英语课,要求学生达到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水平。D、数学课(共6学分)。计算机系、机电系和冶化系开设高等数学,经贸系和艺术系部分专业开设经济数学。E、大学语文课(共2学分)。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设。F、计算机应用基础课(共3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理论课与实践课各1/2课时。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操作水平达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水平,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操作水平达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水平。各系开设的必修课,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确定课程的门数、课时数和学分,但必修课总学分必须在66学分左右。②选修课安排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限选课实为专业限选课,主要是面对本系各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各系根据本系—9—培养目标,依据选修课设置的有关规定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审批。限选课各专业必须至少开设8门以上课程,学生从中选择6门课程,最低学分必须达到19学分。任选课中专业任选课和公共任选课的比例为1:1,专业任选课由各系决定所开设的课程;公共任选课是面向全院学生的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任选课学生可自由选课,但最低学分必须达到9学分。7、实践性教学环节各专业须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表,整个三年实践教学环节周数控制在40周之内(实践环节是指单列各类实践教学,如:军训、公益劳动、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践等)。8、专业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1)专业名称与代码(2)招生对象与学制(3)专业培养目标及业务规格要求①培养目标②毕业生业务范围③业务规格要求(知识结构、能力结构—附表1)(4)课程设置、学分分配及课程主要内容①课程设置模块及学分分配—附表2②课程主要内容(5)主要实训环节(6)教学进程计划表—附表3(7)教学计划系列表—附表4①总表—附表4-1②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表—附表4-2③教学学时学分分配表—附表4-3—10—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