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面积测绘合同甲方: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编号:乙方:潍坊新衡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测绘证书等级:乙测资字37007055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项目名称:青州市衡王府铁路立交桥建设项目征收补偿房屋面积测绘;第二条委托项目座落:明祖山路以南、铁路以北(蒋七里社区、李七里社区、北三里社区)征收范围内;第三条测绘类别:房屋确权面积认定现状测绘,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1、测绘的具体内容:(1)总建筑面积(2)分层分户建筑面积(3)制图第四条测绘标准和依据1、国家现行房地产测绘的有关法律、法规;2、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3、《济南市房产面积测量计算实施细则》(济房政字〔2000〕112号);4、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相关资料;5、乙方现场勘测数据。第五条房产测绘服务费用(一)取费项目及预算价款:房屋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计取,共计元.(二)结算方式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的测绘费,计人民币¥元(大写:):2、乙方提交的测绘成果,通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青州市衡王府铁路立交桥建设项目指挥部认可并办理房屋确权认定证明后,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测绘费,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剩余款项。第六条双方责任1、甲方须向乙方如实提供该项目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有关资料,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测绘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为乙方进场测绘人员提供现场必要的工作条件,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测绘工作无法进行的,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测绘成果错算、漏算、多算的,无法通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青州市衡王府铁路立交桥建设项目指挥部认可并办理房屋确权认定证明的,乙方无偿予以重测,以达到质量要求;测绘成果报告如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青州市衡王府铁路立交桥建设项目指挥部验收合格后,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在合同的标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地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不违规测绘,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对所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因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发生变化造成的房产测绘成果差异,乙方不承担责任;5、此测绘成果报告书仅供甲方办理青州市衡王府铁路立交桥建设项目指挥部房屋征收确权认定证明使用,最终的房产面积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因甲方超范围使用测绘成果报告书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第七条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测绘材料负有保密的义务。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影响,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九条本合同关系在甲方支付全部测绘服务费并领取测绘成果报告书后自动解除。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委托人名称(盖章)受托人名称(盖章)委托人地址:受托人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