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总结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现将工农区近年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区委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强化教育管理,切实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作为发展党员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建立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目前,工农区共有基层党支部XX个,党员XX名,入党积极分子XX名。二、工作措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员队伍的源泉和后备军,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党员队伍的壮大,区委通过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有效促进了新发展党员质量的提高,为党的肌体不断输送了新鲜血液。一是高度重视,拓源强基,夯实了党建工作的基础。区委组织部始终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上,做到研究党建工作有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议题,部署党建工作有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内容,检查党建工作有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项目,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区委组织部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思想,认真落实发展党员“拓源强基”工程,深刻认识到要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成效,不仅要坚持标准,严把程序,还要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素质。各级党组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在加大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力度的同时严把入口关,在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同时注重提高整体素质,从而夯实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二是深入调查,综合分析,制定了科学有效的机制。区委通过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和查找薄弱环节等工作,深入分析了现有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年龄结构、从事行业、性别、民族等情况,摸清了底数,制定了下一步开展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规划,明确了工作方向。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建立健全了党的领导干部上党课、组织员谈话、党团联系、汇报思想、培训考核等教育管理制度,拓展了吸纳入党积极分子的选苗视野。同时,全区各级党组织注重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党代表接待日活动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并通过在非公企业中开展评选“党员先锋岗”活动,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吸引了大量非公企业工作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三是加强宣传,拓宽渠道,营造了奋发向上的氛围。为了让更多党外优秀人才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区委重视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了他们对党的认识,使其逐步树立起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同时,拓宽选拔渠道,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办事处、社区、非公企业中指导党建工作,着重从一线工人、青年学生、退伍军人中中择优选拔,使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并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来教育党外青年,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使广大党外青年受到教育,形成了奋发向上的氛围。三、存在问题虽然工农区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上做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性不高,不了解党的根本路线方针,特别是在一些非公企业甚至有拒绝发展的现象;二是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尚未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存在“荣耀型”、“利益型”积极分子;三是部分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很多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的思想理论方面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四、工作建议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注重教育形式更加多样化,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社区活动室等载体,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有意愿向党组织靠拢人群的教育。注重教育内容更有针对性,一方面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另一方面,进行实用技术、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二是加强培养,促使入党积极分子尽早成熟。积极分子确定以后,各党支部都要及时确定培养联系人,把培养任务分解到人,统一要求,规范培养程序。培养联系人根据培养对象情况,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和具体措施,经常与培养对象谈心沟通,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动态情况,实行多形式、全方位的培养,促其尽快成熟。三是加强管理,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质量。一要对每个入党申请人加强关注,对其思想、工作、生活上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了解,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建立专人档案;二要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撰写思想汇报,每半年由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党小组协助党支部考察;三要对那些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党组织全面考察,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列为发展对象,及时吸收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