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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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页码:1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号】阿府办函[2009]155号【颁布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颁布时间】2009-08-10【实施时间】2009-08-10【时效性】有效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州劳动保障局、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劳办制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灾区群众、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等5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阿坝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2.阿坝州促进灾区群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3.阿坝州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4.阿坝州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5.阿坝州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二○○九年八月十日当前页码:2   附件1  阿坝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州教育局、州人事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阿府发〔2009〕15号)文件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个加快”和“一强一地两区”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  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促进55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60%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2009年计划选聘400名大学生村干部,60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志愿者,14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对到艰苦当前页码:3 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加分的政策。(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团委等部门)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切实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公安、经委、工商、税务、工商联等部门和金融机构)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企业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各类企业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针对我州重大科研项目中,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设立“科研志愿者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参与科研及承担辅助工作。(责任单位:教育、科技、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国资委、公安、经委等部门)  (四)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55名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责任单位:各人民政府,人事、教育、财政、劳动保障、科技、工商、税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经委、共青团等部门和金融机构)  (五)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立健全高校毕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求当前页码:4 职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  (六)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州确定7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州人民医院、马尔康中学、九寨沟管理局、黄龙管理局、阿坝日报社、州广播电视中心、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县确定2个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一定规模、社会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全州组织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帮助提高择业能力。见习基地所在县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5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生活补助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见习基地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州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免费人事代理。(责任单位:人事、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国资委、经委等部门)  (七)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合理确定工资报酬,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或违规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劳动保障、人事、公安、工商等部门)  (八)强化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重点帮扶,进行专项登记和跟踪管理,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教育、人事、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当前页码:5 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目标、有措施、有经费、有实效。  (二)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州县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共商解难办法。人事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财政部门要根据就业形势和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宣传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高校毕业生客观、理性、辩证的认识就业形势,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到艰苦边远乡镇、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省政府已将促进高校毕业就业作为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考核,我州也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各县,州就业联席会议要成立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对各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表:2009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县  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人数当前页码:6   汶川县  5  理县  4  茂县  5  松潘县  5  九寨沟县  5  黑水县  4  马尔康县  4  金川县当前页码:7   5  小金县  5  塘壤县  3  红原县  3  若尔盖县  4  阿坝县  3  合计  55  2009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目标分解表  单位  见习基地个数(个)当前页码:8   见习毕业生人数(名)  州级  7  28  马尔康县  2  5  金川县  2  5  小金县  2  5  阿坝县  2当前页码:9   4  若尔盖县  2  4  红原县  2  4  壤塘县  2  4  汶川县  2  8  理县  2  4当前页码:10   茂县  2  8  松潘县  2  8  九寨沟县  2  8  黑水县  2  5  合计  33  100当前页码:11   备注:请各县2009年9月20日前将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情况报州人事局。  附件2  阿坝州促进灾区群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解决我州灾区群众的民生问题,帮助灾区群众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维护我州社会稳定。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阿府发〔2009〕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个加快”和“一强一地两区”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抓住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机遇,以落实灾区就业援助政策为着力点,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劳务输出、实行以工代赈、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吸纳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等措施,帮助更多的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工作目标  帮助灾区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帮助59500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灾后重建的实际,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倾斜安置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当前页码:12 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二)认真做好对口就业援助工作。加强与8个对口援建省(市)的衔接,与对口支援省(市)建立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对口、人员对口、工作对口。在信息发布、技能培训、跟踪服务管理上搞好衔接,完善对口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将第三期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总体安排。建立援建项目吸纳本地劳动者就业的工作模式,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吸纳本地劳动者就业的具体指标。结合当地劳动者的特点,要根据项目的用工需求,组织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安排本地劳动者在项目建设中实现就业;继续加强与对口援助省劳务合作,作好信息沟通,加强协作,搭建劳务输出对接平台。及时发布准确有效的岗位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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