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提高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程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第三条定义领导带班人员:是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带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第四条职责公司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公司领导带班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本规定人员的考核。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一)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三)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四)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五)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第五条具体规定(一)公司办公室建立并保管领导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二)领导带班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三)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个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四)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的,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变动现场带班表。(五)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六)公司带班领导由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组成,采用循环值班的方式,当班领导因故不能值班的依据值班次序递进增补。(七)公司领导带班次序为………………(八)带班时间为当日8:00至次日8:00。第六条考核带班领导考核由公司纪委进行考核。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给予责任人300元的处罚。(一)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二)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三)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四)不填写相应记录的;(五)不认真履行带班工作职责的;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第七条附则本办法由办公室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