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入:XXX施工集团介绍及“营改增”面临的问题2020/3/8一、XXX施工集团基本情况介绍2020/3/8二、“营改增”面临的问题1、“营改增”前后有那些变化?2、“营改增”之后价格如何商谈?3、“营改增”之后合同如何签订?4、“营改增”之后发票如何取得?5、“营改增”前后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2020/3/8三、建筑业“营改增”,你准备好了吗?把握政策动向,做到“有备无患”企业主动出击,做好“营改增”前的摸底测算走在行业的前列,与“营改增”政策实施零距离2020/3/8第一部分“营改增”政策介绍第二部分“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第三部分建筑业经营模式的现状、影响及应对第四部分目前应对的措施第五部分“营改增”应对案例分析第六部分“营改增”后面临的财务核算问题和涉税风险分析及筹划2020/3/85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营改增”政策介绍2020/3/86增值税的变迁1994年基于经济体制转轨背景建立的中国增值税制度,与其他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增值税相比,在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上尚未完全到位。在深度上,主要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彻底,固定资产没有纳入抵扣范围,对投资仍然重复征税,在税制类型上还属于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鼓励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进步。-----增值税转型(生产转消费)2009---减税1000亿效应在广度上,主要是增值税覆盖不全面,征税对象限于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则实行营业税制度。-----增值税扩围2012---预计减税1000亿根据相关数据测算,目前增值税覆盖了国民经济60%多的领域,其余由营业税覆盖。这种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税制格局,不仅对服务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造成了重复征税,也导致制造业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和服务业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得不到抵扣,各产业之间深化分工协作存在税制安排上的障碍。8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是以货物和劳务税为主体,现行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税制格局是1994年税制改革确立的。增值税的变迁第一产业:农业——基本免税第二产业:工业(制造业)——缴纳增值税;建筑业——缴纳营业税9第三产业:商业——缴纳增值税;除商业外的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10一、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这一始于1994年的税制安排,按照行业划分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第三产业发展,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11“营改增”目的:有利于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税有利于完善第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消除营业税与增值税交叉混淆12“营改增”的初衷是取消重复征税,并将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打通,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其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税负,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改革红利,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但“营改增”的实施并不意味着所有行业和企业税负都会应声下降,同时,当前增值税抵扣链条尚不健全,短期内势必造成一些企业税负增加、利润承压等问题。13“营改增”的出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到“十二五”末(即2015年底)完成重要税改项目——增值税“扩围”。即“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实务中简称“营改增”。14“营改增”的出台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同时印发了《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包括一个办法两个规定。营改增政策的要点“营改增”试点的主要内容1.在现有17%、13%税率基础上,增加6%、11%两档税率,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建筑业服务,税率为11%;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税率为6%;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以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简易征收方式征收率为3%。3.继续延续国家确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4.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5.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按规定抵扣。“营改增”试点的最新动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7月31日起: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广播影视制作)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正式纳入“营改增”范围。19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1日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1日上海北京9省市全国全国全国1+61+61+72+73+7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一览表(行业进度)“营改增”扩围路线图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第三阶段•所有行业•全国范围1.已经实现“营改增”的行业(1)交通运输业(陆路、水路、航空、管道)(2)邮政业(3)电信(4)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22“营改增”涉及的行业2.尚未实现“营改增”的行业(1)生活性服务业(2)建筑业(3)房地产业(4)金融保险业23“营改增”涉及的行业《求是》杂志5月初刊登李克强总理署名文章《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李克强表示,当前税改的重点是扩大营改增。这项改革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营改增“五步曲”:第一步,2014年继续实行营改增扩大范围;第二步,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第三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第四步,完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配体制;第五步,实行增值税立法。24改革的时间表2014年7月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称:下一步完善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下一步营改增范围将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十二五”(2011-2015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相应废止营业税制度,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2020/3/825(图为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改革的时间表:应关注的“营改增”新政策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特别是该文件的四个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应税服务使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2020/3/826目前“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应关注的“营改增”新政策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75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7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39号《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3/827目前“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应关注的“营改增”新政策5、财税2014年43号《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号《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4号《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20/3/828目前“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增值税的基础知识30一、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增值税基础知识—增值税概述31不重复征税,具有税收中性;便于对出口商品实现退税;多数采用购进扣税法,买卖双方形成有机的扣税链条。二、增值税的特点:增值税基础知识—增值税概述32三、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税率17%13%1111%6%增值税基础知识—增值税概述33征收范围税率应纳税额计算营业税(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邮电通信业;(4)文化体育业;(5)娱乐业;(6)金融保险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一律采用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营业收入×税率增值税(1)销售货物、进口货物;(2)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四、营业税、增值税比较区别一:增值税基础知识—增值税概述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一销售或进口货物(一)销售或进口(二)以外的货物17%(二)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5.1农产品;5.2音像制品5.3电子出版物5.4二甲醚13%二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0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营改增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以及增值电信服务6%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一小规模纳税人3%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简易方法(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财税〔2014〕57号修正)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3%三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四)项,财税〔2014〕57号修正)3%免征建筑材料一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财税〔2008〕156号第一条第四项)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二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财税〔2011〕115号第一条)生产原料中建(构)筑废物、煤矸石的比重不低于90%。其中以建(构)筑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2010)的技术要求;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和《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的技术要求。备注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服务,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7区别二:核算区别—营业税服务业(营业税)信息服务…广告业…运输业…生产企业(增值税)提供设备、材料、水电燃料等生产企业(增值税)生产期推广期销售期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按7%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1)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购进材料、固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