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播种造林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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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t15162-1994【中文名称】飞机播种造林技术规程【英文名称】technicalguidelinesforafforestationbyaerialseeding【发布日期】1994年08月12日【实施日期】1995年03月01日【正文】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飞机播种(简称飞播)造林(种草)的规划设计、飞播作业和播后经营管护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树(草)种飞籽成林、成草的立地条件并便于飞行作业的宜林(草)地区。2引用标准gb7908林木种子gb8822.1~8822.13中国林木种子区3术语3.1播区连成一个整体、单独进行设计并进行飞机播种作业的区域单位。3.2小播区群若干个不相连接,但又相对集中,总面积一般不小于一个飞行架次的地块群。3.3宜播面积播区内适宜飞播造林(种草)各类土地面积之和。3.4非宜播面积播区内非林业用地与林业用地内不适宜飞播造林(种草)的面积。3.5播区面积播区内宜播面积与非宜播面积之和。3.6航高飞行作业时,飞机距离地面的高度。3.7播幅飞机在播区作业的有效落种宽度。3.8航标点飞播作业的导航信号标志点。该点位于播带的中心线上,飞播作业时飞机在其上空沿线压标播种。3.9航标线彼此相邻不同序号航标点的连线。3.10航标点间距离同一航标线两个相邻航标点之间的水平距离。3.11飞行作业航向飞机在播区作业时飞行的方向。3.12飞行作业方法飞机在播区进行播种作业时的飞行方法和顺序。3.13接种样方(点)飞播作业时用于检查播种质量、统计落种情况的接种点。3.14有苗样方频度有苗样方占设置宜播样方总数的百分比。3.15飞播造林成效面积飞播造林后北方5~7年、南方3~5年所保存的有苗面积。3.16飞播用种“粘胶化”在种子外表粘着胶、药剂、肥料和添加剂等包衣材料,以增加种子粒径和重量,减少种子落地后的位移和鸟鼠害。3.17南、北方界线根据《中国林业区划》,南方指西南高山峡谷防护、用材林地区;南方用材、经济林地区;华南热带林保护地区。北方指东北用材、防护林地区;蒙新防护林地区;黄土、高原防护林地区;华北防护、用材林地区。4飞播造林(种草)规划4.1播区应具备的条件4.1.1具有相对集中连片的宜林(草)荒山荒地和沙荒地,其面积一般不少于飞机一架次的作业面积。同时宜播面积应占播区总面积70%以上。北方山区和黄土丘陵沟壑区的播区应尽量选择阴坡、半阴坡,阳坡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4.1.2播区地形起伏在同一条播带上的相对高差不超过所用机型飞行作业的高差要求。4.1.3播区应具备良好的净空条件。两端及两侧的净空距离应满足所选机型的要求。4.1.4播区附近应有符合使用机型要求的机场,播区距机场一般不宜过远。如航程过远可根据需要报请省、市、自治区林业、航空主管部门批准,修建临时机场。4.1.5地形地貌、海拔高度、土壤、植被、气温、水分和光照等自然条件宜于飞播造林(种草)。4.1.6播区土地权属明确,县、乡、村领导重视,群众对飞播造林(种草)有迫切要求,能承担播后管护任务。4.2飞播造林(种草)规划省、市、自治区应在综合农业区划、林业区划和造林绿化规划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编制出飞播造林(种草)规划和年度计划。内容包括播区名称、位置、面积、树(草)种、投资概算等。4.3播区调查设计资格根据确定的年度计划于飞播的前一年进行播区调查设计。播区调查设计应由有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或负责技术指导和设计质量。5播区调查与飞播设计5.1播区调查5.1.1调查准备制定工作方案和调查设计技术细则;外业调查时,播区所在县的林业局应派熟悉当地情况的技术干部参加,组建调查组;收集有关的区划、规划和森林资源调查、土壤普查及各种图面等资料;准备好调查设计图表;制定踏查方案。5.1.2播区踏查根据踏查方案,选择能控制播区的制高点,观察全貌及周围的地形、净空情况,目测宜播面积比例,了解土地权属情况,框划播区范围,确定飞行作业航向。5.1.3调查方法采取路线调查和标准地调查相结合。根据自然条件的变化规律,路线调查沿播区走向成直线或折线设置;其线路总长度不小于播区周长的1/3。路线两侧各50m为调查范围。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标准地调查。灌木林(或灌丛)标准地面积为10~20m2;草本群落1~4m2;林木调查标准地面积不小于100m2。各种标准地及土壤剖面均需填写路线调查表,见附录a(参考件);播区内宜播和非宜播地类及阳坡可采用对坡或现地勾绘,分别求算面积并填写播区地类面积表,见附录a(参考件)。5.1.4调查内容5.1.4.1土壤调查。调查土壤种类、土层厚度、机械组成、土壤质地、湿度、ph值等因子。5.1.4.2植被调查。了解不同植物群落的组成、外貌特征(高度、盖度)、根系盘结度、分布状况以及对种子触土、幼苗生长的影响。5.1.4.3现有林木调查。调查现有林木的生长发育状况、分布规律、更新特点以及人工林成活率和影响成活的原因等。5.1.4.4气象因子调查。主要了解近5年的年平均降水量,各月、逐旬降水量的平均值及降水日数和年最高、最低降水量;连阴雨、伏旱出现的日数、季节和频率;播种季节的主要风向、平均风速、最大风速、特殊性灾害等。5.1.4.5社会经济调查。行政隶属,总人口、农业人口、劳动力和人均耕地面积,土地权属及农、林、牧、副业生产布局和规划,交通及农村能源消耗情况,畜牧种、群数量和习惯放牧地点及方式。国有和乡村林场数量及分布,播区内退耕还林面积,当地政府和群众对飞播造林(种草)的认识和要求以及附近可使用机场等情况。5.1.5播区测量5.1.5.1基线测设。根据播区地形情况,可选定在播区中部或一侧测设。有国家测绘的1∶50000以上比例尺地形图的地区,可按播区确定的飞行作业航向方位角,在地形图上找出两个明显的地形地物点,连接两点并延伸至播区两端,作为基线;在没有国家测绘的1∶50000以上比例尺地形图的地区或地形地物不易判读的沙区,采用支导线法测设基线。5.1.5.2航标线测量。有国家测绘的1∶50000以上比例尺地形图的地区,播区在图上设计后,在航标线起止点附近寻找明显地形地物点起测,利用航标线通过的地物点,采用地形图进行校核;没有国家测绘的1∶50000以上比例尺地形图或地形地物不易判读的沙区,航标线必须从基线的航标点起测,平差校正采用支导线点法。航标线的测定,一般采用罗盘仪测角,测绳量距。校正方法:每测定1000m左右,选一个明显的地形地物点,量取该点至基线的距离与测过的距离累计进行比较,允许误差为1/50;超过50条播带的大播区,误差不得超过一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进行平差时,将误差配赋到后几个航标点上,但每个航标点的配赋量不得超过播带宽的1/10。5.2飞播设计5.2.1树(草)种设计。根据立地条件、造林(种草)目的和“适地适树(草)”的原则以及种源供应条件,参照附录b(参考件)确定适宜的飞播造林树(草)种。为提高森林防火、保持水土和抵抗病虫害能力,提倡针阔混交、乔灌混交,采用带状或混播等方式进行播种,培育混交林。引进树(草)种要经试验成功后方可推广。5.2.2播种期设计。在保证种子落地发芽所需的水分、温度和幼苗当年生长达到木质化的条件下,以历年气象资料分析为基础,结合当年天气预报,确定最佳播期。5.2.3播种量设计。以既要保证播后成苗、成林又要力求节省种子为原则。各地结合实际参照附录c(参考件),依据下列公式确定:式中:s──每公顷用种量,g;n──每公顷计划出苗株数,株/ha;e──种子发芽率,%;r──种子纯度,%;a──种子损失率(鸟、鼠、蚁、兽危害率),%;g──飞播种子山场出苗率,%;w──种子千粒重,g。5.2.4植被处理设计。对草类盖度大于0.7、灌木盖度大于0.5的地块,应进行植被处理设计。并现场勾绘处理面积。植被处理可采取炼山、人工割灌(草)或先割后炼等方法进行,炼山时间应以有利于恢复土壤结构、种子触土和新生植被庇护飞播幼苗为最佳;对于水土流失和植被稀少地区应提前封山育草,以提高飞播成效。5.2.5整地设计。为提高土壤保水能力和增加种子触土机会,在干旱少雨或干湿季节明显地区,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可采取全面或部分粗放整地。5.2.6机型与机场的选择。根据播区地形地势和机场条件,选择适宜的机型。根据播区布局和种子、油料运输、生活供应等情况,就近选择机场。若播区附近无机场,经济合理可建临时机场。5.2.7飞行作业方式设计。根据播区的地形和净空条件、播区的长度和宽度、每架次播种带数和混交方式,确定飞播作业的飞行方式。飞行方式分为单程式、复程式、穿梭式、串连式等。5.2.8飞行作业航向设计。按基本沿着相同海拔高度飞行作业的原则,结合播区地形条件,确定合理的飞行作业航向。一般航向应尽可能与播区主山梁平行,在沙区可与沙丘脊垂直,并应与作业季节的主风方向相一致,侧风角最大不能超过30度。同时应尽量避开正东西向。5.2.9航高与播幅设计。根据设计的树(草)种的特性(种子比重、种粒大小)、选用机型、播区地形条件确定合理的航高与播幅。为使飞播落种均匀,减少漏播,一般每条播幅的两侧要各有15%左右的重叠;地形复杂或风向多变地区,每条播幅两侧要有20%的重叠。5.2.10航标线数量和位置的设计。航标线选在与飞行作业航向基本垂直、视野良好的地方。航标线要在播区两端和中部各设一条,作为进、出航和作业标志,进、出航之间其数量视选用机型、播区长度合理加设。5.2.11导航方法设计。根据播区具体情况和机组的技术条件选择人工信号导航或固定地标导航以及人工信号与固定地标相结合导航。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导航。5.2.12播区管护设计。依据播区社会经济情况、土地权属和当地政府的意见,提出适宜的管护形式和措施。5.2.13人工撒(点)播设计。播区内对飞机难以作业的宜播地块,应设计人工撒(点)播。5.3投资概算与效益估测5.3.1投资概算。其主要项目有种子费(包括调运费和药物处理费等),飞行费(包括调机费和机场费等),调查设计费,运输费,施工费(包括导航费、植被处理费等),设备购置费,当年管护费及其他如科研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并对投资概算、资金来源提出具体意见。5.3.2效益估测。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方面进行预测和评价,并尽可能用货币价值进行测算。5.4调查设计文件的编制包括设计说明书、播区位置图和设计图。图式采用林业部颁发的《林业地图图式》。5.4.1飞播造林(种草)设计说明书。凡调查设计单位、飞播造林(种草)组织施工单位,使用机场、机型和作业年度相同的播区,可合并编写(一般以县为单位,特殊播区可以播区为单位)。说明书力求简明扼要。主要内容有:a.播区基本情况:播区位置、行政隶属、地形、土壤、植被、气候、净空条件、交通条件、土地权属、社会经济情况和木材、烧柴需求情况等;b.播区设计:播区面积、宜播面积、树种选择、播种量、树种混交方式、种子数量、质量及处理方法、播种期、植被处理、作业航向、播幅、航高、播带长度、带数、选用机型和使用机场、播区与机场距离和方位角、每架次载种量、飞行作业架次、飞行时间、飞行作业的组织和顺序安排、落种数量及播后培育方向、保护管理措施等;c.投资概算;d.效益预测。5.4.2绘制播区位置图。以县、地(市)或作业机场为单位,采用1∶100000~1∶500000比例尺绘制。编绘内容:各播区位置、形状、航路上明显的地物、主要山峰及标高、机场位置及其至各播区的方位、距离等。5.4.3绘制播区设计图。以播区为单位,根据播区面积大小,采用1∶10000~1∶50000比例尺成图。图面内容:行政界线、播区界线及地类界线、山脉、河流、水库、道路、村庄、主要山峰及标高、设计树(草)种分布界线及播区内不宜播种,需关闭种门的位置及面积、飞行航向、航标线位置及航标点编号、固定地标位置、飞行范围内的高压线等。同时在图的一角要编制《飞行架次安排表》,并标出播区四角坐标。5.5调查设计文件的审批飞播造林(种草)调查设计文件上报省、市、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审批。没有设计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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