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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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摘要)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5月1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编制的目的与依据(一)目的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细化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全面部署落实江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制定《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二)主要依据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办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江苏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地方法规、规划和有关文件。二、规划适用范围、规划期及基准年规划是江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2法审批矿业权、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3第二章现状与形势一、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一)矿产资源概况1、矿产资源特征截止2014年底,江苏已发现各类矿产133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68种。查明矿产地580个,勘查程度达详查以上的占总数的74%,中、小型规模矿产地占总数的82%。省内矿产资源产出主要特点是:种类多,人均储量少;小型矿床多,大型矿产地少;非金属矿产多,大宗支柱性矿产少。在国家确定的34种重要矿产中,江苏已查明资源储量的有20种。凹凸棒石粘土、泥灰岩、方解石、陶瓷土、膨润土等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列全国前5位。水泥用灰岩、膨润土、岩盐、无水芒硝、凹凸棒石粘土、金红石、石膏、熔剂用蛇纹岩等8种矿产是省内优势矿产。江苏矿产资源分布不均衡。煤炭主要分布在徐州、丰沛等地;石油天然气集中分布在扬州、淮安和泰州等地;铁、多金属矿产主要分布在南京、镇江等地;石灰岩矿广泛分布于南京、镇江、苏州、徐州和宜兴、溧阳、盱眙等地;岩盐和芒硝矿主要分布于金坛、淮安、洪泽和丰县等地;凹凸棒石粘土主产于盱眙、六合。2、资源保证程度熔剂用蛇纹岩、岩盐、建筑用砂石等矿产保证程度充足;金红石、铌钽、石膏、凹凸棒石粘土、地热等矿产丰富;煤、锶、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芒硝、磷和硫铁矿等矿产短缺;铁、铜、铅、锌、高岭4土、冶金用白云岩、陶瓷土和饰面用大理岩等矿产紧缺。煤、铁等重要矿产开采矿山接替资源不足。3、矿产资源潜力煤、铁、铜、铅锌、金、磷等重要资源的查明程度均不到50%,深部资源潜力较大。在宁镇、宁芜和溧水等重要成矿区深部,具有铁、铜多金属矿找矿潜力;徐州的煤,苏北的金、金红石、磷和金刚石,淮安和金坛的岩盐,盱眙的凹凸棒石粘土等均有找矿潜力。地热资源分布广泛,资源潜力大。(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2014年,全省开采44种矿产,年矿石开采总量2.33亿吨(占全国的2.3%,居17位);采矿业产值314.6亿元,总体呈缓降趋势;矿山企业1136个(占全国的1.2%,居23位),矿业从业人员12.5万人,均持续下降,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38%和35%。开采量超过千万吨的矿产有建筑石料、水泥用灰岩、砖瓦用粘土、煤和岩盐。尤其是建筑类非金属矿产的开采量大,矿山分布较广。重要矿产的开采矿山主要分布在徐州、淮安、南京、镇江、连云港、常州等地。矿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产业发展支撑和工业原料支持,实现了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和产业优势的转变,形成了以徐州沛县、连云港东海县、淮安洪泽县等为代表的矿业城镇。资源开采集中、以矿业为支撑的城镇如贾汪区等地因资源消耗殆尽而成为了资源枯竭城镇,资源开采历史悠久的徐州市也面临着产业调整转型升级、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的繁重任务。5(三)矿业权设置状况依据矿产资源规划,按区域和矿种编制、实施了矿业权设置方案。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编制了矿业权设置方案,共划定探矿权区块70个,采矿权区块1672个;编制了煤炭、地热、磷矿、矿泉水等单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共划定探矿权区块229个,采矿权区块168个;编制了徐州、连云港、南京、镇江等重点地区金属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共划定探矿权区块189个,采矿权区块22个。二、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发布实施以来,得到了很好的落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取得了突出成果,矿产开发空间管制分区和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得以严格落实和执行,开发总量调控目标基本实现,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地质工作服务成效凸显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提交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成果,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重大工程选址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达58.47%,完成了宁镇、盱眙、宜溧等地区矿产远景调查。但规划提出的部分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远景调查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任务,因受国家统一安排影响,而未能全面实施。完成了苏锡常地区地下水资源及地质灾害调查,长三角(长江以北)环境地质调查,全省土壤质量调查,覆盖全省的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南京、苏州、镇江等城市地质调查,以及即将完成的沿海地区6综合地质调查,成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网系统,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得以提高。建立地质资料信息管理系统、汇交监管平台及共享服务平台,为地质找矿和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广泛、专业的公共服务。(二)矿产勘查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全省煤、铁、铜、铅、锌、金、磷、硫铁矿等重要矿种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为全省找矿工作部署提供了科学依据。落实国家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了新一轮深部找矿勘查专项工程,以国家急缺的铁、铜、铅锌、金等为主攻矿种,在重要成矿区带、老矿山的周边及深部等重点地区,发现并圈定了一批物化探异常和矿化线索,为后续矿产勘查提供了靶区。南京栖霞山铅锌矿接替资源勘查取得重大突破,获得中国地质学会“2013年度十大地质找矿成果奖”。金红石、铁、铜、金、锶、硫等矿产勘查取得新进展,提交了7个大中型矿产地和4个小型矿产地。结合地热资源开发市场需求,积极推动江苏地热勘查工作并取得重要进展,实施地热勘查项目近百个,成功钻探地热井60余口。大力拓展境外矿产勘查开发,开展纳米比亚、澳大利亚、马拉维、莫桑比克、玻利维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28个,投入资金1.58亿元。(三)资源利用及管理方式实现重大转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年矿石开采总量连续多年维持在2.3亿吨左右,实现了控制在2.4亿吨的规划调控目标。2014年矿山数量比规划基期减少了58%,大大超过规划减少17%7的要求。矿山平均生产规模由2007年的8.7万吨提高到2014年的20.5万吨,矿山规模结构得到改善。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07年的20.5%提高到2014年的22.8%,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煤、铁、铅锌、硫、磷、岩盐、芒硝、高岭土等主要矿种的“三率”指标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南京银茂铅锌银多金属硫化矿原生电位调控浮选工艺、梅山铁矿尾矿中铁矿物回收利用、韦岗铁矿含铜钴尾矿低温焙烧利用技术等被列入国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规划分区得到全面落实。全省划定81个开山采石禁采区、33条禁采带,面积12104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11.79%。禁采区(带)内规划关闭的114个露采矿山全部关闭到位。在全国率先划定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共划定517个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总面积1960.55平方千米,占全省山体资源总面积64%,保护了江苏稀缺的山体资源,促进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得到加强。成立了江苏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构建了具时代特色的“互联网+”矿业权“阳光交易”平台。矿业权交易实现了由现场交易向网上交易的跨越,形成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矿业权交易市场体系。通过网络交易共出让转让探矿权20宗,交易金额1.65亿元;出让转让采矿权1002宗,交易金额达13.46亿元。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组织4批共26个矿山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占全省矿山总数的2.29%,远高于全国0.6%的占比水平。制定了江苏省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和建设指南,稳步推进了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已有5个矿山成为省级绿色矿山。8(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步伐加快全面实施“百矿环境整治”、“山体保护复绿工程”、“工矿废弃地恢复工程”、“矿山复绿行动”等重大工程,以关闭露采矿山为主的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重要成效。第二轮规划实施期间,共计投入治理资金28亿余元,治理矿山475个,治理面积3053万平方米。但历史遗留关闭矿山面广量大,治理任务繁重,资金投入相对有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目标尚未达到治理率70%的规划目标要求。三、形势与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要求,省委、省政府为此确定了“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发展目标,江苏地质矿产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十三五”期间,江苏地质矿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努力稳定全省矿产资源供给能力,加快地质工作转型,不断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进一步完善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规划、监测和预警等机制,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持续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江苏人多、地少、资源匮乏,资源供给与需求、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地质工作服务保障等矛盾突出。一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需要矿产品的稳定供给。江苏资源供给两头在外,无论是新型工业化,还是新型城镇化进程,都将保持对矿产的稳定需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仍需保持一定的规模。二是江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入稳中有降的态势,地质矿产工作必须由以传统的资源勘查开发为9主向“大地质、大资源、大环境”的方向转型,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沿海开发、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实施提供地质工作基础保障和支撑。三是优势资源的开发必须适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如江苏水泥产能达到1.94亿吨,是全国水泥生产第一大省,水泥用灰岩矿石需求量大,调控水泥用灰岩矿山产能的压力巨大。四是历史遗留的关闭露天开采矿山数量多,分布广,治理任务艰巨。为此,江苏在“十三五”期间,需要加强国家和省内急缺、优势矿产的勘查,实现地质找矿第二空间的突破,缓解资源短缺压力,稳定矿产资源的保护和供给能力。需要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需要重视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持续改善矿山生态环境。需要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为矿山生存发展提供有利空间条件。需要加强地质工作的多元化服务,探索经济发达地区后工业化时期地质工作新模式,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地质科技支撑,为地质工作的转型升级提供示范,为地质工作的创新机制提供经验,使江苏地质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走在全国前列。10第三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紧密围绕江苏“两个率先”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发展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环境保护能力和地质工作服务功能为目标,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守规划红线,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空间管控,严格勘查开发准入;结合转型升级,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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