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一师路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公路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公路法〉办法》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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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7页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的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师路政管理局对阿拉尔市人大常委会对师路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按照市人大办公室市人办发〔2012〕9号文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一、师路政管理局基本情况师路政管理局原称师路政稽查分队,成立于1995年12月,2012年3月正式更名为师路政管理局。现有在编人员8名,协管员5名,负责师市辖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工作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管理和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实施公路巡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二、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基本情况第-2-页共7页自1997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2001年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实施办法”)以来,在师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局每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截止目前,师市公路建设总里程近3000公里,其中省道600多公里。已初步形成了以阿拉尔市为中心,阿塔公路(S207)、玉阿公路(S215)、夏拦公路(S308)、阿图公路(S309)三纵一横公路为主骨架,以县道、通营连公路为依托,团部驻地及连部驻地为结点的公路网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师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公路法》、《公路法实施办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开创了公路工作有法可依的新局面,确立了公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为师市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几年来,围绕《公路法》和《公路法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我局突出抓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认真做好《公路法》和《公路法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结合“四五”、“五五”、“六五”普法教育契机,广泛深入开展“一法一办法”的宣传,每年向阿塔公路沿线单位和过往群众发放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单、手册3000余份;第-3-页共7页2005年在阿尔拉市政府组织的平安建设宣传现场会上发放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单4000余份;二是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开展“一法一办法”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向兵团交通网投稿和阿拉尔电视台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尤其是2011年我局投资20余万元在玉阿公路等主要公路上设置了8块“依法治路、保障畅通”、“保护路桥、关爱生命”、“有事找路政”等标语的反光标志牌得到兵团路政局领导的高度赞扬,并向兵团十四个师路政局推广。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和兵团组织的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公路法》和《公路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使之成为宣传骨干,并组织咨询、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自觉性。(二)加强路政管理,提高路政执法水平1、路政执法人员作为公路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落实,同时也是路政工作能否扎实有效顺利开展的关键。因此,我局按照兵团交通局开展的“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活动和“交通行政执法军事化管理”活动的要求对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促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一支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军事化的快速反应队伍。第-4-页共7页2、以《公路法》和《公路法实施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各类知识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路政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路政队伍整体素质,并鼓励路政员进行学历教育。目前我局路政员基本上为大专以上学历。3、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制定承诺书,实行执法人员监督岗、执法依据、程序、内容、收费标准“五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同时规范了公路赔补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路政案件法律文书的填写。4、加强路政巡查,严格控制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与非公路交通标志。及时查处各类路政案件,一经发现违法建筑行为和违法设置广告牌的,立即予以制止。5、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坚持长效治理机制。专门成立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在阿塔公路临时治超点开展治超工作,在治超工作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五不准”、“十不准”、“五个规范”的规定,谨记“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七条禁令”,规范、文明执法,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坚持了治超工作长效治理机制,实行“两班倒”24小时不间断治超。采取固定检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治理超限运输车辆,按照先过磅认定是否超限后卸货处罚的程序,使行驶在垦区道路的超限运输车辆在4%以内,切实保障垦区公路安全畅通。第-5-页共7页三、存在问题:(一)对《公路法》和《公路法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广度深度不够。虽然近几年来我局对公路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但涉及面不够,贯彻不到位,许多干部群众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意义知之甚少,遵守公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群众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与路政执法相抵触,不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因而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公路法》和《公路法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二)路政管理职责交叉。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公路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严禁在公路控制区内设置地面构筑物,但阿克苏市城建、国土等部门在审批建设用地时,依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在未征得路政部门同意下在建筑控制区内审批建房或各类设施,使公路两侧控制区管理困难,导致公路街道化、市场化,一旦涉及到公路改扩建拆迁补偿问题,将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三)路政管理难度相对大,师市辖区公路线长、点多、面宽,我局执法人员少,因治超工作需要近几年陆续聘用了5名协管员。但玉阿公路等主干公路通车后即将开展治超工作,执法人员人手相对不足。(四)治理公路任务艰巨。治超工作难度大:由于运价低、油价高,车辆则只能通过超载运输进行补偿,最终形成了对公路的超负荷使用,直至破坏;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治第-6-页共7页理难度较大: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沿线团场摆摊设点现象严重;随意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倾倒垃圾行为屡禁不止,有待于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五)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对执行公路法律法规熟悉不足,相互协调不及时,配合执法积极性不高,一些违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和纠正,影响了执法的力度和效果。四、今后加强公路管理工作的思路(一)继续抓好《公路法》、《公路法实施办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结合实施“六五”普法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对全社会的宣传,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一步形成人人懂法、守法,依法爱路护路的良好风尚。(二)继续推进路政执法规范化,深入学习《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和《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军事化管理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两个方案的要求执行,全力打造一支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军事化快速反应队伍,促进兵团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三)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积极参加自治区和兵团组织的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树立路政队伍第-7-页共7页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执法形象。(四)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及时制止,严厉查处侵占、破坏路产路权行为;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继续打好治理超限运输攻坚战,坚持做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长效治理,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保护公路、桥梁,确保辖区公路安全畅通,为师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五)加强部门配合,从源头上治理违法行为。要与公安、规划、国土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规范公路控制区的管理,防止公路街道化、市场化现象的进一步蔓延。以上汇报,如有不妥,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农一师路政管理局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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