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12〕26号━━━━━━━━━━━━━━━━━━━━━━━━━━━印发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海洋渔业局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九日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录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一)“十一五”发展状况(二)“十二五”发展环境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三、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一)明确海洋主体功能区域布局(二)建设三大海洋经济区(三)打造沿海经济带(四)推行集中集约用海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一)着力提升传统优势海洋产业(二)培育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三)积极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四)大力发展高端临海产业五、提升海洋科技和教育的支撑能力(一)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二)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三)发展海洋教育事业六、有序推进海岛保护与开发(一)珠江口岛群保护与开发(二)川岛岛群保护与开发(三)南澳岛海域岛群保护与开发(四)海陵湾岛群保护与开发(五)湛江湾岛群保护与开发七、推动海洋经济区域合作(一)加强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二)扩大粤闽台海洋经济合作(三)推进粤桂琼海洋经济合作八、加强海洋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一)加强海洋污染防治(二)保护与修复海洋生态(三)建立健全海洋防灾减灾支撑体系九、保障措施(一)创新海洋管理体制机制(二)优化资源配置机制(三)拓宽海洋经济发展投融资渠道(四)完善海洋经济发展支撑体系(五)提高海洋开发综合管理能力(六)培养高素质的海洋人才队伍“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全国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和提升全国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核心区的重要时期。本规划根据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总体部署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广东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广东省全部海域和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14个地级以上市,海域面积41.9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8.4万平方公里。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一)“十一五”发展状况。“十一五”时期,我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海洋经济的各项战略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着力优化海洋经济结构,积极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大力推进海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全省海洋经济呈现出总量大、增长快、活力足的良好态势,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海洋经济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为“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海洋经济总量保持全国领先。2010年我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8291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8%,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21.6%,连续16年居全国首位。海洋经济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海洋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传统海洋产业进一步提升,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较快发展,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2005年的23∶40∶37调整为2010年的10∶42∶48.初步形成了珠江三角洲、粤东、粤西三大海洋经济区和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惠州、湛江等增长快、外向度高、富有活力的海洋经济重点市。3.科技兴海成果显著。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科技创新成果。海洋能源开发、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深水抗风浪网箱、海水养殖种苗繁育等多项技术居全国领先地位。“十一五”期间,全省海洋科技项目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9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国家海洋成果创新奖9项、国家专利36项。全省海洋科技贡献率达到50%.4.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加强了海洋保护区和人工鱼礁建设。全省已建海洋与渔业保护区100个,面积65.8万公顷,保护区数量、种类和面积居全国首位。已建人工鱼礁区40个,礁区面积23600公顷。大规模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实现常态化。加强了海洋及海岸工程的环境监管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完善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渔业生态补偿机制。5.海洋综合管理能力逐步提高。建立了海洋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颁布实施《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加强了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完善了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增强了海洋执法能力,积极参与海洋维权巡航执法。(二)“十二五”发展环境。广东濒临南海,毗邻港澳,紧靠东南亚,东接海峡西岸经济区,西连北部湾经济区,南临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海洋经济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广东海域辽阔,海岸线长,滩涂广布,陆架宽广。全省海域面积41.9万平方公里,是陆域面积的2.3倍;大陆海岸线4114公里,居全国首位;海岛1431个、海湾510多个、滩涂面积20.42万公顷;探明滨海砂矿4.7亿立方米、近岸海域石油资源97亿吨,发展海洋经济具有良好的资源禀赋。我省产业基础雄厚,海洋科技力量基础较好,文化和地缘优势突出,发展海洋经济具有良好的支撑条件。新世纪以来,国际上掀起了新一轮海洋开发热潮,向海洋进军成为世界主要沿海国家重大的战略选择。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高度重视,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实施海洋开发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国家将广东列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赋予广东海洋经济发展先行先试的权责。我省海洋经济发展进入了重大历史机遇期,具有广阔的前景。同时,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海洋产业结构有待优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待发展,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有待提升。海洋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粤东、粤西地区海洋资源优势尚未得到很好发挥。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偏低,海洋调查勘探和开发程度不足。海洋生态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任务艰巨。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着力提高海洋经济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调整优化海洋经济结构,提升海洋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促进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广东建成提升全国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区和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实施科教兴海战略,积极构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持先行先试,建立海洋经济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坚持产业带动。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以海洋产业发展引领海洋资源开发,以产业链的延伸带动海洋经济结构和海洋经济空间优化,以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科学分工。发挥沿海各市的区位和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分工、加强协作,形成资源共享、各具特色、错位发展、互利共赢的海洋经济新格局。——坚持海陆统筹。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联动开发海陆资源,合理配置海陆产业,推动海陆协调发展,提高海洋经济和陆域经济的综合效益。——坚持人海和谐。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改善沿海地区的人居环境,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省海洋经济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海洋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进一步提升,初步建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人海和谐,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海洋经济强省。——海洋经济总量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实现海洋经济年均增长率13%,总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达1.5万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传统优势海洋产业实力得到增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到2015年海洋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44∶53.——海洋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得到改善,基本形成“一核二极三带”的新格局。——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取得显著进展。海洋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实施,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海洋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海洋科技贡献进一步加大。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持续提高,到2015年海洋科技贡献率提高至60%.——海洋运输能力进一步增强。完善沿海港口运输体系,提升沿海港口航道等级,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船舶大型化对港口和航运的新要求。到2015年,力争实现沿海港口货物年通过能力超11亿吨,沿海主要港口航道均可通航10万吨级以上船舶。——海洋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健全海洋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防灾减灾支撑体系,海洋综合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三、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按照“集约布局、集群发展、海陆联动、生态优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海洋主体功能区域布局,着力构建“一核二极三带”的新格局。“一核”即珠江三角洲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二极”为粤东、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三带”为临海产业带、滨海城镇带和蓝色景观带。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同时培育粤东、粤西两个新的增长极,由“三带”构成生产、生活和生态三位一体的广东沿海经济带。(一)明确海洋主体功能区域布局。根据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定位、海洋资源禀赋、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编制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确定各区域的海洋主体功能,合理配置海洋空间的开发强度。着力建设珠江三角洲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和粤东、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三大海洋经济主体区域,提升广东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珠江三角洲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海洋新兴产业、海洋交通运输和现代海洋服务业;粤东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重点发展临海工业、滨海旅游;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重点发展临海现代制造业、滨海旅游、现代海洋渔业、临海能源产业。保护开发海岸带、近海海域(含海岛地区)和深海海域,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提升海洋资源保护开发水平,形成三条各具特色的海洋保护开发带。加强海岸带保护开发。大陆海岸线向陆10公里起至领海外部界线之间的带状区域(含5大海岛群28个岛区),是发展海洋经济的核心区域。要围绕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提升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进集中集约用海,引导海洋产业集聚发展。要加强岸线利用和保护,明确各类岸段利用方向、开发强度和保护要求,科学调控海岸开发利用活动,着重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保护,全面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要根据《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优化开发有居民海岛,保护性开发无居民海岛,严格保护特殊用途海岛。加强近海海域保护开发。领海外部界线至500米等深线之间的区域,是实施海洋经济综合开发的重要区域。要重点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旅游、海洋油气、海洋运输等产业,大力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适度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加快海洋保护区和海洋牧场建设。加大海洋矿产和珠江口盆地油气资源勘探和开采力度。保障深水航道航行安全。加强深海海域保护开发。500米等深线以深的区域,是实施海洋经济综合开发的重要区域。要大力发展深海技术,加大深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拓展深海产业,积极发展深水渔业。探索建立深海海洋保护区和海洋牧场。(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