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部分公用部分医疗部分管理部分为方便服务和管理人员对养老院的管理、接待外来人员而设置24小时为入住老人进行保健、医疗、理疗、康复的全面护理保障老人享受周到细致的服务,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等居住部分注重空间的无障碍设计,满足入住老人基本的生活居住需要交通部分水平和竖直交通空间的处理功能需求后勤及辅助用房保障养老院的正常运转养老院、护理院居住建筑最低面积标准25㎡/人①居住部分独居室合居室管理部分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报告厅资料室展览室服务台卧室卫生间阳台行政辅助用房总使用面积不应小于0.5㎡/床最低双人间16㎡、三人以上房间6㎡/人最低双人间5㎡、三人以上房间5㎡/人①①老年居住用房,每间卧室床位数不应大于4床;全护理老人每间卧室的床位数不得大于6床。一级设施应以单人卧室、双人卧室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卧室的比例不宜大于40%阳台净深度不宜小于1.5m居室10㎡卫生间4㎡储藏0.5㎡阳台净深度不小于1.5m①储藏最低双人间0.6㎡、三人以上房间0.3㎡/人①入住登记②②③③卧室室内净宽不宜小于3.30m。③财务会计后勤部分洗衣房锅炉房配电间冷库库房车库职工宿舍备餐配餐空调机房厨房50床按0.80m2/床计;50床以上,超过部分,甲类按0.30~0.40m2/床计,乙类按0.40~0.50m2/床计;甲类不小于40m2,乙类不小于20m2。晒衣场甲类不小于50m2,乙类不小于30m2。设备房监控中心储藏间10㎡/层公共洗衣房15~20㎡①①③③③医疗部分观察室治疗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经颅多谱勒室挂号收费抢救室抢救室宜直通门厅,面积不应小于24㎡;门的净宽不应小1.10m。辅助护理单元心理咨询室门诊诊查其他内科化验室调剂室药库血库外科急诊室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候诊厅门厅中医科康复理疗科康复室理疗室办公恢复太平间护理工作室临终关怀护士站护士休息医疗处理污物间消毒处护士培训器具间储藏室观察、理疗室按总床位数的1%~2%设置①康复、保健室不低于40~60㎡保健室①药品、医务室不低于20~30㎡①配方贮药整理加工煎药④门厅兼作分诊时,其面积不宜小于24㎡。④设置在病房和住房部分公用部分生活休闲文化娱乐服务功能卫生间餐厅银行邮电代理开水房大餐厅小餐厅居室用餐体能检测中心体能恢复中心健康档案室药物咨询中心理发超市公共浴室健身房阅览室教室棋牌室阳光房视听室家庭活动室公用洗衣房多功能厅客房室外风雨廊花园活动室厕位为总床位的1%各1㎡/人其中健身房甲类不宜小于30㎡①公用厨房浴位为总床位的10%(有条件时)①10㎡/层①洗衣房15~20㎡①厨房6~8㎡①①餐位数为60%~70%每座使用面积2平发米/人①床位数的4%~5%①供应室交通部分水平交通竖向交通门厅走廊电梯楼梯坡道出入口设更衣换鞋空间,并设置坐凳、扶手。公用走廊有效宽度不小于1.5m,供一辆轮椅通过的小于1.2m,两端设置1.5mx1.5m回转空间。电梯轿厢最小规格1.4mx1.1m设置无障碍坡道公用楼梯有效宽度不小于1.2m①①候梯厅深度不小于1.6m①户门有效宽度不小于1m①养老院、护理院居住建筑最低面积标准25㎡/人养老院设计规范①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应做无障碍系统,有效宽度不小于0.9m坡度不宜大于2.5%①距离活动场地100m应有公共厕所①与老人活动相关的建筑物附近应设置轮椅专用停车位,宽度不小于3.5m并与人行道相接①出入口有效宽度不小于1.1m,内外应有不小于1.5mx1.5m的轮椅回转空间①每护理单元的床位数,可根据疗养院的性质、医疗护理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宜少于40床、亦不宜多于75床。②②护士站位置应设在护理单元的近中心处,护理单元较短时,可设在护理单元入口附近。①《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②《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③《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DGJ08-82-2000.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④《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失能区辅助用房失智区医疗区为方便服务和管理人员对养老院的管理、接待外来人员而设置24小时为入住老人进行保健、医疗、理疗、康复的全面护理保障老人享受周到细致的服务,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等行政区注重空间的无障碍设计,满足入住老人基本的生活居住需要其他其他用房后勤及辅助用房保障养老院的正常运转功能需求24小时为入住老人进行保健、医疗、理疗、康复的全面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