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消防防爆电梯检验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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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电梯检验员培训防爆电梯和消防员电梯2014年4月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王新宇•本次讲义介绍的主要内容•TSGT7002-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TSG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GB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讲解重点:以检规为主,重点介绍定期检验相关项目。•问:总局领导您好:目前建筑设计单位按照GB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为大楼设计消防电梯,但大楼的开发商采购仅有消防功能的曳引式客梯,请问总局领导,检验机构在进行安装监检时,是否应按照建筑设计单位的要求用TSGT7002-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的要求进行检验。请指示。•答:含有消防返回功能的普通电梯(开关通常设在基站或撤离层)与真正意义上的消防电梯(即消防员电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电梯品种;且楼宇消防员电梯的配置和设置应符合建设、消防等部门的相应规定和要求。•问:总局领导您好:建筑设计蓝图要求应设置一台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但是,该用户合同约定的是按照GB7588-2003制造的带有消防返回功能的乘客电梯,电梯制造单位提供的也是带有消防返回功能的乘客电梯。我们检验时应如何把握?比较急!•答:含有消防返回功能的普通电梯(开关通常设在基站或撤离层)与真正意义上的消防电梯(即消防员电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电梯品种;且楼宇消防员电梯的配置和设置应符合建设、消防等部门的相应规定和要求。电梯现场检验应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相关要求进行检验。•1制造资料•电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注A-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1.4使用资料•(6)供电电源、防火前室、井道防火、机房防火、底坑排水设施等符合要求的有关建筑设计文件。•2设置及环境要求•2.1基本要求•(1)电梯应服务于建筑物的每一楼层次;•(2)电梯的额定载荷不能小于800kg;•(3)轿厢净尺寸不能小于1350mm宽乘以1400mm深,轿厢的最小净入口宽度应为800mm;•(4)从电梯轿门关闭以后起,电梯应能在60s内从消防服务通道层到达最远的层站•2.2防火前室C•每个电梯层门(在消防服务状态下不使用的层门除外)前都应设置防火前室。•检验方法:审查使用单位提供的资料。•2.3供电系统C•电梯和照明的供电系统应由设置在防火区域内的第一和第二(即应急或备用)电源组成。第一和第二电源的供电电缆应进行防火保护,它们互相之间以及与其他供电之间应是分离的。第二电源应足以驱动额定载荷的电梯运行。第二电源供电时,从电梯门关闭以后起,电梯应能在60s内从消防服务通道层到达最远的层站。消防电梯布置图•2.4电源转换C•当恢复供电时,电梯应当立即进入服务状态。如果电梯需要移动以确定它的位置,它应向着消防服务通道层运行不超过两个楼层,并且显示它的位置。•2.5消防服务通讯系统B•(1)应当设有用于双向对话的内部对讲系统或者类似的装置,在消防优先召回阶段和消防服务过程中,能用于轿厢和下述地方之间:①消防服务通道层;②机房或者无机房电梯的紧急操作屏处。(2)轿厢内和消防服务通道层的通讯设备应是内置式麦克风和扬声器,不能用手持式电话机;(3)通讯系统的线路应当装设在井道内。•2.6标识C•(1)应当设置消防员电梯象形图标志,轿厢操作面板上的符号为20mm×20mm;层站上至少为100mm×100mm;(2)应当设置禁止用来运送废弃物(垃圾)或者货物的说明或标识。•3.2机房(机器设备)专用及防火C•(1)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2)装设有电梯主机和其相关设备的任何分隔室,至少有与电梯井道相同的防火等级;设置在进道外和防火分区外的所有机器区间,至少有与防火分区相同的耐火性。防火分区之间的连接(例如缆线、液压管线等)也应当予以同样保护。•4.1井道专用C•电梯井道应当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且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进道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如果在同一井道内还有其他电梯,那么整个多梯井道应当满足消防员电梯井道的耐火要求,其防火等级应与防火前室的门和机房一致。如果在多梯井道内消防员电梯配其他电梯之间没有中间防火墙分隔开,则所有的电梯和它们的电气设备应与消防员电梯具有相同的防火要求。•4.3井道设备的防护C•在电梯井道内或者轿厢上部的电气设备,如果其设置在距离有层门的任一井道壁1m的范围内,则应设计成能防滴水和防淋水,或者其外壳防护等级应当至少为IPX3。在井道外的机器区间内和电梯底坑内的设备,应被保护以免因水而造成故障。•检验方法:目测检查电气设备防滴水和溅水的设施。如果未提供防护设施,检查电气设备上的外壳防护等级标识或其他证明文件。井道内防水图示•4.13底坑设施与装置C•(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4)底坑内应当设置2P+PE型电源插座,以及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插座和最低的灯具应当设置在底坑内最高允许水位之上至少0.50m处;•(5)设置在电梯底坑地面上方1m之内的所有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为IP67。•4.14底坑水位限制C•应当确保水面不会上升到轿厢缓冲器被完全压缩时的上表面之上或者可能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高度。建筑物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1)直接将底坑的水排出井道外,但应考虑防止雨季时的倒灌,排水管在外墙位置可设单向阀;•(2)当不能将底坑的水直接排出井道外时,建筑物应当设置排水井和排水泵等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5.9开门超时报警B•为确保消防员对电梯的控制不被过度延误,电梯应在轿内设置一个音响信号,当门实际停顿超过2min时它会发出声音。经过这段时间之后,门将试图以减低的动力关闭,在门完全关闭后音响信号被消除。该要求仅适用于优先召回阶段。•检验方法:启动优先召回后,人为使重新开门装置动作或者模拟关门故障,用秒表计时,使电梯门保持打开2min,检查轿内是否有报警声。•9消防服务控制功能:9.1消防员电梯开关B•(1)消防服务通道层的防火前室内应当设置消防员电梯开关,该开关应当设置在距消防员电梯水平距离2m之内,高度在地面以上1.80m到2.10m之间的位置,并应用“消防员电梯象形图”做出标记;•(2)该开关应由三角钥匙来操作,且应是双稳态的,并应清楚地用“1”和“0”标示出。位置“1”是消防员服务有效状态;•(3)该开关启动后,井道和机房照明应当自动被点亮;•(4)该开关不应取消检修控制装置、停止装置或者紧急电动运行装置的功能;•(5)该开关启动后,电梯所有安全装置仍然有效(受烟雾等影响的轿厢重新开门装置除外)。消防员电梯标志•9.2轿内消防员钥匙开关B•(1)如果设置轿内消防员钥匙开关,应用“消防员电梯象形图”标出,并应清楚地标明位置“0”和“1”,该钥匙仅能在处于位置“0”时才能拔出;•(2)该钥匙开关的操作必须符合:只有该钥匙处于“1”位置的情况下轿厢才能运行;如果电梯位于非消防服务通道层时,该钥匙处于“0”位置的情况下,轿厢不能运行并且必须保持层门和轿门打开;•(3)该钥匙形状仅在消防员服务状态时有效。•9.3优先召回阶段B•(1)所有的层站控制和轿内控制都应失效,所有已登记的呼叫都应被取消,但开门和紧急报警按钮应当保持有效;•(2)电梯脱离同一群控组中的其他电梯而独立运行;•(3)运行中的电梯应当尽快返回消防服务通道层,对于正在驶离消防服务通道层的电梯,应在尽可能最近的楼层做一次正常的停靠,不开门然后返回;电梯到达消防服务通道层后应当停留在该层,并且轿门和层门保持在开启位置;•电梯可以手动或者自动进入优先召回阶段。进入优先召回阶段,应当满足以下要求:•(4)可能受到烟和热影响的电梯的重新开门装置应当失效,以允许电梯门关闭;•(5)消防服务通信系统应当保持工作状态。•9.4消防服务阶段的控制B•当电梯停泊在消防服务通道层并且打开门以后,对电梯的控制将全部来自于轿厢内消防员的控制。•(1)电梯选层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每次只能登记一个轿内选层指令;②已登记的轿内指令应当显示在轿内操作盘上;③轿厢正在运行中时,应能登记一个新的轿内先导指令,原来的指令将被取消,轿厢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运行到新登记的层站。•(2)电梯轿厢根据已登记的指令运行到所选择的层站后停止,并且保持门关闭;直到登记下一个轿内指令为止,电梯应当停留在原层站;•(3)如果轿厢停止在一个层站,通过持续按压轿内“开门”按钮应能控制门开启。如果在门完全开启之前释放轿内“开门”按钮,门应自动关闭。当门完全打开时,它们应保持在开启状态直到轿内操作盘上有一个新的指令被登记;•(4)在正常或者应急电源有效时,应在轿内和消防服务通道层两处显示出轿厢的位置;•(5)轿厢重新开门装置(受烟雾等影响的除外)和开门按钮应与优先召回阶段一样保持有效状态;•(6)消防服务通信系统应当保持工作状态。•9.5恢复正常服务B•当消防员电梯开关被转换到位置“0”时,仅当电梯已回到消防服务通道层时,电梯控制系统才能恢复到正常服务状态。•9.6再次优先召回B•通过操作消防员电梯开关从位置“1”到“0”,保持时间不大于5s,再回到“1”则电梯重新处于优先召回阶段,电梯应当返回到消防服务通道层。本条不适用于设置轿内消防员钥匙开关(9.2)的情况。•9.7贯通门C•(1)在轿内靠近前门和后门的地方都应有控制盘,消防员控制盘靠近消防前室设置,并用“消防员电梯象形图”标示;•(2)进入优先召回阶段后,除开门和报警按钮外,供乘客正常使用的操作盘上的其他按钮都应是无效的。进入消防服务阶段后,消防员控制盘应当有效;•(3)未设置防火前室内的层门,在电梯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之前应当始终保持关闭状态。•10救援•10.1轿外救援C•可以使用固定式梯子、便携式梯子、绳梯、安全绳系统等救援设备进行轿厢外救援,并且满足以下要求:•(1)每一层站附近必须设置救援工具的固定点;•(2)无论轿顶与最近可到达层站地坎之间的距离有多远,使用上述装置应能安全地达到轿顶。轿外救援示意图•10.2轿内自救C•应当提供从轿厢内能完全打开轿顶安全窗的途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或类似方式:•(1)在轿内提供合适的踩踏点,其最大梯阶高度为0.40m,任一踩踏点应能支撑1200N的负荷;•(2)符合要求的梯子,任何踩踏点与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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