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违行为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现场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行为管理。3、术语定义三违行为种类3.1违章指挥行为:(1)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4)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5)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6)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3.2违规作业行为:(1)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2)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3)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4)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5)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6)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7)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8)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9)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10)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第2页共4页2(11)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12)用手替代工具操作;(13)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14)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15)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16)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1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3.3违反劳动纪律行为:(1)不按规定佩戴公司发放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2)工作现场互相说笑、追逐打闹;(3)无故脱岗、离岗;(4)不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5)工作期间醉酒;(6)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7)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4职责4.1安委会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员工的“三违”行为。4.2各车间、班组责任人负责本车间、班组人员日常操作中“三违”行为的日常检查和查处。5管理内容与要求5.1管理中心定期组织三违行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1)各级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指挥行为;(3)各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2各车间、班组责任人三违行为日常安全检查时的检查重点是:(1)车间、班组人员的生产操作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2)员工的现场操作是否存在4.1所列三违行为的种类;5.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使三违人员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并将第3页共4页3处罚结果进行公开。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人员都必须进行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监部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5.5当天发生的三违行为,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5.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5.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5.8检查与考核5.8.1安监部每月度要组织不少于四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及班组责任人每天至少组织不少于一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5.8.2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下发《三违行为处罚单》,并对“三违”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5.8.3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车间将相关信息上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6支持性文件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7记录7.1《三违行为处罚单》7.2《三违行为管理台账(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