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称谓的历史演变中国人民解放军至今已走过了72年的光辉历程,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光荣称谓并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一诞生就有的,这一称谓同人民军队的辉煌历史一样有一个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从中国工农革命军到中国工农红军的发展演变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人从失败中认识到武装斗争和组织军队的重要性。8月1日,在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前敌委员会和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领导下,在南昌附近地区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第十一军大部、第四军一部、第二十军全部和第五方面军第三军军官教育团及南昌警察局警察各一部,共两万余人举行武装起义。起义部队编为第十一军、第二十军、第九军。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地领导武装斗争的开始,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在起义过程中并没有公开打出中国共产党的旗帜,起义部队仍沿用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的番号,仍称为国民革命军。1927年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并把领导农民举行秋收起义作为当时党的最主要任务。但农民起义后,其武装如何称谓,“八七”会议并没有明确规定。直到8月21日,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决议案》中才明确提出:“建立工农的革命军”,“这种军队之中要有极广泛的政治工作及党代表制度”。8月23日及其以后,中共中央在给中共湖南省委和其他地区共产党组织的指示信中均提出,领导农民起义组成的农民自卫军、工农自卫军,在起义成功后,改称为工农革命军。各地共产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和指示,在领导农民秋收起义过程中,大都将工人纠察队、工农自卫军、爱惜自卫军等工农群众武装合组为统一的工农革命军,各地起义武装在改称工农革命军过程中,情况不尽一致,称谓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在领导起义之前将工农武装改称为工农革命军。毛泽东在湘赣边界领导的秋收起义,在起义之前就将原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总指挥部警卫团、平汉工农义勇队、济阳工农义勇队、安源工人纠察队和矿警队及鄂南崇阳、边城等地的部分农民自卫军合编成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然后举行武装起义。1928年春,贺龙等在湘西桑植地区将其亲属和旧部下所掌握的武装先组成工农革命军,尔后举行起义。有的是在起义成功后将起义武装改称为工农革命军。1927年11月,湖北黄安、麻城两县农民自卫军在起义后编为工农革命军鄂东军。1928年1月,工农革命军鄂东军又改编为工农革命军第七军。1927年11月开始至1928年春,赣西、赣南地区农民起义后,分别成立了工农革命军第七、第九纵队和十五、十六纵队。1928年春,湘南起义胜利后,中共湘南特委将宜章、耒阳、郴县、永兴、资兴等县农军分别编为工农革命军第三、第七、第九师等。但有些地区起义后,起义武装虽然亦称革命军,但却与中共中央规定的工农革命称谓并不完全一致。如1927年10月中共河南确山县委领导的确山农民起义,起义武装称为农民革命军。1928年1月方志敏等领导弋横农民起义,起义武装称为土地革命军,有些地区的起义武装通称为游击队。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颁发《军事工作大纲》,就“军事运动的一般原则”、“扩大工农群众武装问题”、“建立红军问题”、“军队中党的组织及政治工作”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其中规定:“割据区域所建立之军队,可正式定名为红军,取消以前工农革命(军)的名义”。1928年6月起,各革命根据地的工农革命军及其他工农武装,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军事工作大纲》规定,开始陆续改称红军。1930年5月,中共中央在上海秘密召开全国红军代表会议。会议决定各地红军分别集中组成军团。1928年6月至1934年9月,红军陆续组成了军一、红三、红二、红五、红六、红九、红八军团。1930年8月至1936年7月,红军又先后编成了红一、红四、红二方面军。1933年5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决定,组织中国工农红军总部,任命朱德为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周恩来为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委员。从中国工农红军到八路军、新四军的发展演变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发动后,中国工农红军将领发出通电,请缨杀敌。中共中央派代表与国民党政府就中国工农红军改编等问题多次进行谈判。直到8月22日,国民党政府才正式宣布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8月25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将中国工农红军第一、第二、第四方面军和陕北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任朱德为总指挥,彭德怀为副总指挥,叶剑英为参谋长,任弼时为政治部主任,左权为副参谋长,邓小平为政治部副主任,下辖第一一五、第一二0、第一二九师和直属队。全军共4.6万人。随后,八路军各师相继开赴华北抗日前线。9月11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命令八路军改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属第二战区序列,并任命朱德为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彭德怀为副总司令。14日,朱德、彭德怀发布关于第八路军改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的通令:“顷奉南京军委十一日申电闻,着本路军改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并任朱德为该集团军总司令,彭德怀为副总司令。”由于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后,八路军这个名称已在群众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国民政府令其改变番号,但一般情况下,人们仍习惯地称它为八路军。1937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提出了为适应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形势,各游击区要在保存与巩固革命武装、保障党的绝对领导的原则之下进行工作,较大的红色部队,可与国民党的附近驻军和地方政权进行谈判,改变番号与编制,以取得合法地位,但必须严防对方瓦解与消灭我们的阴谋诡计与包围袭击。我们的一切武装部队在未与当地国民党政府、国民党驻军确实谈判好以前,可以自动改变番号,用抗日义勇军、抗日游击队名义进行独立活动。这样,南方湘、赣、闽、粤、浙、鄂、豫、皖等8省15个地区留下的相当数量的红军和游击队,经过谈判斗争,有的改编为抗日义勇军,有的改编为抗日游击队。在南方各游击区同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谈判的同时,中共中央也派出代表就南方红军和游击队改编问题同国民党进行谈判。根据国共两党谈判达成的协议,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于1937年10月正式宣布,在南方八省活动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随后,中共中央经与国民党协商,任命叶挺为军长,项英为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袁国平为政治部主任,周子昆为副参谋长,邓子恢为副主任。同年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在汉口成立,1938年1月6日移至江西南昌。后移至皖南歙县之岩寺。新四军下辖4个支队和1个特务营。全军共约1.03万人。新四军改编后,各支队随即相继开赴大江南北抗日战线。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后,为对抗蒋介石取消新四军番号的反动命令,中共中央军委于1941年1月20日发布重建新四军军部的命令,任命陈毅为新四军代军长(军长叶挺在皖南事变中与国民党军谈判时被扣),刘少奇为政治委员,张云逸为副军长,赖传珠为参谋长,邓子恢为政治部主任。新四军新的军部在江苏盐城,以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为基础组成,并将活动于陇海铁路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部队统一整编为7个师和一个独立旅,全军9万余人,继续坚持华中敌后抗战。从八路军、新四军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发展演变抗日战争胜利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统治集团为独占胜利果实,消灭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武装力量,蓄谋发动内战。为适应国民党将要发动内战的形势,中共中央制定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各战略区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迅速调整战略部署:由关内各解放军抽调11万主力部队及2万余名党政军干部挺进东北;浙江、苏南、皖南、皖中地区的新四军撤至长江以北;湖北人民抗日救国军(即八路路军南下支队)及我河南军区部队分别撤至以桐柏为中心的鄂豫解放军,与新四军第五师会合。1945年10月31日,由关内各解放区进入东北的部队和东北抗日联军等组成东北人民自治军,林彪任总司令,彭真、罗荣桓分别任第一、第二政治委员,吕正操、李运昌、周保中分别任第一、第二、第三副司令,肖劲光任第四副司令兼参谋长,程子华任副政治委员。1946年1月14日,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中共中央在调整战略部署的同时,发出关于野战兵团的编组与指挥关系的指示,要求各战略区都应编有能够机动的突击力量,能够实行极大机动,即能够脱离本战略区域到其他区域作战。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各战略区的部队都陆续进行整编,先后组成了晋冀鲁豫野战军、晋察冀野战军、山东野战军、华中野战军等。至1946年6月,全军共组成27个野战纵队(有的称师)及6个野战旅。全部野战军61万人,另有地方军66万人。1946年6月,国民党公开撕毁国共双方签定的停战协定,悍然大举进攻中原解放区,内战全面爆发。各解放区军民奋起自卫,人民解放战争全面展开。由于战略任务发生了根本变化,解放区各部队由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民主联军等陆续改称人民解放军。如西北野战部队于1947年7月根据中央军委指示正式定名为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东北民主联军于1948年1月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重申人民解放军的作战目的“是为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解放”。《宣言》发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号召。并宣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项基本政策。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1948年9月会议的精神,中共中央军委于同年11月1日发出关于统一全军编制及部队番号的通令。《通令》对全军的组织编制、番号作了统一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野战部队的纵队改称为军,军以上设兵团和野战军两级,军以下各级一般按三三编制。《通令》对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亦作了明确的规定。虽然在1946内战爆发后,“解放军”、“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呼,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文件和新华社报道中出现过,全面内战爆发后,各部队虽亦陆续改称人民解放军,但各地区部队在称谓和使用上却长期存在不相统一的状态。因此,上述《通令》规定:团和分区以上各部队,均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兵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军”等。全军编制、番号的统一,是人民解放军实现正规化的一项重要的组织措施。1949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军委又发出指示,指出:根据战争的发展,去年11月1日关于各野战军冠以军区地名已不适合,决定改为按序数排列,西北野战军改称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改称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改称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改称第四野战军。遵照中共中央军委指示,1949年1月至6月,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先后进行了整编。与此同时,在长江以南各地区坚持斗争的4支较大的游击队,遵照中共中央的命令,分别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湘边纵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滇黔边纵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闽浙赣边纵队。随后,其他地区的游击队也先后进行了整编,编成纵队或总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的国防将获得巩固,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者再来侵略我们的国土。在英勇的经过了考验的人民解放军的基础上,我们的人民武装力量必须保存和发展起来。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强大的海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新纪元。人民解放军除继续完成了统一祖国大陆的使命外,并担负起保卫社会主义国家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同时,不断加强自身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先后组建了空军、海军、炮兵、装甲兵、防空军、公安军、工程兵、铁道兵、第二炮兵等兵种(其中有的又因部队发展需要而被精简整编),人民解放军已由单一陆军发展成为诸兵种合成现代化革命军队。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解放军的建设更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支伟大的人民军队正以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辉煌成就,以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崭新岁月,阔步迈向21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