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吴启超骨科医院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院根据区卫计委下发的文件,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吴启超院长为组长,朱杭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二、自查基本情况:(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安顺吴启超骨科医院”,性质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位于安顺开发区玉龙南路;法人代表:吴启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05332329-252040017A5262,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将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进入临床应用。(二)人员自查情况:我院在岗医护人员均取得相应资质和证书,执业地点变更率达到95%,试用期期间的相关人员也正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我院从未超注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医学证明书》;也从未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予处方权与处置权,或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医院所有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设立了监督栏和意见箱对外公开。(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医院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医院成立了医疗护理质量管理领导委员会,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四)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医院成立了药事管理领导委员会,医院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对麻醉药品进行“五专”管理;抗菌药品使用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使用率符合要求。三、存在不足: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医院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大,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四、改进措施: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院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核查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件,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医护人员合法执业。对所有的临床、医技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资格执业注册工作,对新进的医生、护士实行规范的轮转培训,在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准予独立上岗。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单独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安顺吴启超骨科医院2017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