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生育制度》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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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制度》读书报告:在生育制度中求得平衡费孝通《生育制度》读书报告薛淇1500016827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15级《生育制度》读书报告:在生育制度中求得平衡|薛淇1500016827一、《生育制度》的创作背景1938年,费老从英国伦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归国。自1939年,费老在云南大学兼课讲授社会学,“当时费孝通在讲授生育制度时,没有教材,没有讲稿,旁征博引,尽情发挥。”1而《生育制度》就是费老授课讲义的汇总之一。费老抗战前有两期工作的计划,第一期是做是实地的社区研究。第二期则是社会结构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在理论上总结并且指导实地研究。《生育制度》和《乡土中国》同属于这第二期工作的先后成果,《生育制度》的写作与《乡土中国》在内容的一贯性和相互补充上,有着很多联系。根据费老对中国社会学的“两种道路”2理解,他完成第一步《生育制度》,即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某一制度。而《乡土中国》作为第二步工作,则是属于社会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畴。《生育制度》也作为费孝通先生前半生学术经历的结束。二、本书全貌与重要概念本书主要从功能主义角度,研究了生育制度的起源、性质、基本特征、主要功能、矛盾冲突、演化变迁等多个方面。详尽而深刻地剖析了生育制度中存在的两组重要关系:夫妻之间和亲子之间的关系。最终都指向了生育制度的终极功能——社会继替。在论述过程中,费老向我们展现了各个制度原则是如何有机组合在一起,全文叙述似水银泻地,各部分浑然天成,宏观制度体系完美自洽,实为难得的佳作。在此,我努力呈现个人对《生育制度》成书体系的理解。(一)总起:第一章《种族绵续的保障》主要阐释了功能主义的视角。并运用这些思维,将婚姻和生育的现象抽象化,分析生育制度的链条,最终实现其功能。首先,费老从马林诺夫斯基对社会制度的定义出发,引出对生育制度背后需求的思考,进而推论出制度存在的功能也就是满足这种需要。着重说明了生物的性欲非生育制度目的,而其根本目的是种族绵续。在生物性本能之上的生育制度,是一套文化体系,规范了从产生子代到社会性抚育,再到完成社会继替的标准流程。因为生育是一件“损人利己”的任务,所以,不得不用制度权力加以控制。总之,本章论证了生育制度存在的必然性,奠定了全书的逻辑。费老在下面的部分,主要把视线集中在基本三角结构的建立和功能上。分为两个部分:夫妻之间关系和亲子之间关系,在此逐一说明。(二)夫妻之间:费老首先论证了双系抚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两性分工和合作是双系抚育的重要条件,健全的社会生活必须由男女双方共同合作,这构成了双系抚育的必要性。但,两性分工不是双系抚育的全部原因。双系抚育带来了继替的重要意义,它使得不同性别的子代能够接受全盘的社会化,即生活教育,且维持了较长的时间。1刘绪贻:《天助自助者——忆先师费孝通教授》,书屋出版社,2007版,第34页。2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5年4月第一版,110页《生育制度》读书报告:在生育制度中求得平衡|薛淇1500016827而婚姻就是确保双系抚育在具体情形中实现的文化手段。从生物性的父母到社会性的父母是夫妻关系的建立,整个过程依靠一套婚姻制度。我们定义中的夫妻关系是社会性兼有生理性的,是和两性关系区别的。为了保持婚姻关系的约束力,婚姻制度附带了许多道德和法律的支持,形同经济上的共利益关系、近代法律上的规定、向婚姻关系负责的大量社会团体等等。这让婚姻关系破裂代价过大而稳定下来。另外还有宗教性的宣誓仪式等,在现代也有保留。婚姻制度体系包括了婚前和婚后两主要部分。婚前主要是外婚和内婚之分。这就是第四章《内混和外婚》。首先,从理想型夫妻这个目标入手。功能主义认为抚育作用的需要规定了夫妻关系的理想内容,即能够全面和亲密的合作共同生活。似乎是老生常谈了,沟通的顺利是最关键的,双方推己及人的理解能力是夫妻关系和谐的决定性因素。进而运用共生和契洽的分别,将婚姻生活与普通社会生活做对比,说明契洽状态是理想状态。在《择偶的自主》中,对理性夫妻关系的建立进行了补充。其次,说明达到理想型的禁忌,也就是内婚。内婚的禁忌起源,不是完全由于生物性的原因,而是出于社会关系结构的稳定性考虑。内婚使得亲密社会关系秩序打乱重组的代价很高,而且不利于整个团体的扩展。婚后主要关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这就是第五章《夫妇的配合》。夫妻双方需要契洽,但是外婚的规则具有普遍性,于是出现了夫妻矛盾。因此,社会产生了解决夫妻矛盾的方法。第一,夫妻关系的片面化,“相敬如宾”。对于事业合作和情感调协,只选择其中一者作为偏重。这就是《乡土中国》中所说的,夫妻关系淡漠在中国是有传统由来的,传统社会更重视生产关系。在夫妻淡漠的关系中,虽然存在女性感情生活被不合理安排的情况,也有男子情人制的现象,但是却有效地化解了夫妻之间的矛盾。第二,变形的内婚。变形的内婚顾名思义,是指虽不能实际上内婚,但是选择具有类似亲属关系般有着共同文化基础的人来做配偶。具体操作中,包括了试婚制、童养媳、早婚、中表婚姻等一系列原则。第三,择偶的自主。恋爱不是婚姻的入门,而是婚姻应该具有的精神,兼顾社会合理安排和个人感情取向,而并非完全依照两性的吸引。当然,社会的安排也应该随时代发展而变化,否则矛盾是无法消除的。(三)社会基本三角的引入:由父母和子代组成了社会基本三角,也就是家庭。费老用比喻,形象地展现了这种结构的稳固型。从这里,总结了前文对夫妻关系结构的分析,转而引出亲子关系。即:稳定婚姻关系的是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共同构成了家庭结构。《婚姻是个别的契约》是对三角结构的补充说明,在多妻或者多夫的情形里,是夫妻中的一个作为三角形的定点被共用。对于子代增加的是生理上的联系而不是抚育上的父母。这恰恰证明了双系抚育的绝对性,是最普遍的形式。第七章《居所的聚散》,我认为充当了对家庭实体的补论。此部分讨论了家庭的区位问题,以区位研究的意义做铺垫,提出了家庭关系(亲子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变化趋势。提出了地域团体的基本单位理论,结合《乡土中国》对家族概念的分析,指出家庭作为小团体在大团体中的存在方式,并为后文社会继替中亲属原则和抚育作用的亲属扩展做铺垫。家庭与区位的关系还体现在父母居的选择上,本质上也是家庭小团体融入地域大团体的选择问题。《生育制度》读书报告:在生育制度中求得平衡|薛淇1500016827(四)亲子关系:对这一部分,我认为有以下三个主要问题:亲子矛盾;亲自分离;社会继替。亲子矛盾产生的原因在费老的分析中有两点:父母权力和世代隔膜。父母权力是父母对子代的控制,以实现其社会化过程。子代对父母权力的反抗,极端的例子就是弗洛伊德的俄狄浦斯情节。在父母权力的执行和分配种出现了:权力内部分配的“严父慈母”型、看似母权的权力外移“舅权社会”还有女性特有的与男性在抚育过程中的差异,形成日后的婆媳冲突。世代隔膜的意涵包括了我们所说的“代沟”。是亲子矛盾的根源之二。而世代隔膜,本质上说的是维系代际之间关系的文化纽带无时无刻不处于变动之中。社会文化环境是多变的,但是父母仍是从自我的经验出发的。一方面,父母对孩子总有较高的理想期望。对后代的理性要求,是父母自己的缺憾心里所造成的,内涵却是社会化要求的成员标准,是父母权力的表现。另一方面,子代对父母是“契洽不足,共生有余”的态度。亲子双方看待对方的态度是不同的,冷热亲疏在孩子有独立的自我意识之后更为明显。所谓“养儿方知父母心”说的就是这种不对等的觉醒。亲子分离比较明确,就是社会性断乳。社会性断乳究其本质是社会继替的开始,也是抚育过程的结束——抚育的目的就在结束抚育。社会性断乳对晴亲子都是阵痛。家庭的外部功能越多则越是如此。社会继替是生育制度的终极目的,完成社会继替就实现了功能。费老对社会继替的性质和原理描述我就不再赘述,不妨形象地比喻为社会结构再生产的流水线,只有合理继替才能保证社会结构完整和分工高效。继替之难有二:速度的不协调;以多继少的压力。对于继替,传统上遵循者亲属原则。亲属原则(机会)相比于竞争原则(选择)更有有稳定性,因此可以免除社会混乱,对继替产生消极的保障。此外,亲属原则还有特殊性和个别性3。在继替中是一种稳定和高效兼备的制度。亲属原则之下还有许多的附带原则:世代排列,男女分殊,单系偏重,亲属层次等。这些原则负责处理世代和世系问题。亲属原则的具体执行过程,可以参考《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来理解。其中,重要的是世代排序的原则。这里费老总结出传统社会世代参差的规律。隔代传承,究其原因是社会继替速度与人口世代更迭速度的不匹配。世代参差加快了中间一代人被继替的速度,同时也把全局矛盾转化为了亲子矛盾。单系偏重原则,也就是父系偏重。考虑到双系继替不可操作(社会地位不可分,财产不可分等),为了追求秩序和简明,单系继替是必然选择。受双系抚育的影响,保留了一些双系取向,这时,两者间便有了纠纷。解决这种偏重的难题,一曰加强观念灌输,二曰择偶上的隔代母系继替。以多继少,面临抚育的平等和继替的对立。长幼行序是解决以多继少的制度补充之一,但是却无法完全消除子代内部争斗的根源。解决的制度补充是:消除以多继少;扩大亲属团体;继替脱离亲属原则。续绝。解决绝育的方法有:养子制度;过继制度;临时的改系。养子制度面临着养子选择、领养时间点选择的困难。过继制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些问题,3费孝通:《生育制度》,三联出版社,2013年,第196页。《生育制度》读书报告:在生育制度中求得平衡|薛淇1500016827但是无法完全解决。暂时改系是相对合理的方式。(五)亲属扩展费老在全书末尾,对亲属关系进行了补充说明。但是有限,因为与生育制度的关系逐渐减小。三、启示:在生育制度中求得平衡从“费式”功能主义角度,将一般认为的需求决定制度角度颠覆,给人以突破常识,重新思考不同时空下制度功能的启迪。在感叹于其鞭辟入里的分析和环环相扣的逻辑时,我更关注的当前的社会治理是否能从中受益。显然,费老的制度分析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宝贵价值。不但能帮助我们理解社会,还能帮助解决家庭生活的困境。卢梭云:“人生来自由,却又在无往不在的枷锁之中”4,生育制度恰是这样一个看似让你自由选择,却实际控制着你的制度。在这人生注定面临的窘境中,最好的选择就是在制度内寻找平衡,以期实现社会人和生物人的协调统一。首先,在处理夫妻关系时,面临择偶和配合两大问题。对当前年轻人启发最大的,无疑是择偶。社会合理安排和双方的感情意愿,平衡这主客观二者,才能实现“恋爱是婚姻的精神,也是婚姻起的作用”这一观点。5婚姻大可以不堕落为爱情的坟墓,前提便是夫妻双方能够契洽沟通,在事业合作和感情关系上都需要彼此。婚姻能依靠爱情,还需要抚育功能的实现和对彼此事业的支持。年轻人当审视自我,用恋爱的方式去发现,用功能的角度去检验,相信可以实现家庭的幸福。事实上,择偶合理,配合相应的会和谐。再处理亲子关系时,主要是父母权力和社会继替的问题。平衡对子方的控制和子方自我意愿,可以实现亲子契洽,实现积极社会化,塑造全面社会人格。而不是一味无视子方爱好和情趣等需求,压抑其个性发展。这一点在古代社会的家庭伦理中被忽视,但现代社会中应当被强调。社会继替则是一个更为宏观的亲子关系,在这里要平衡的是退伍和入社。一定意义上消磨青春的教育制度是有合理性的,但是不能全赖“拖延”二字以为良方。不然就会出现年轻人“毕业就失业”问题。长期被忽视的退伍该被给予更多重视,养老金匮缺导致不断延迟退休年龄加剧了就业压力。在两代人之间选择牺牲,当然需要根据问题的迫切程度加以平衡取舍。考虑到当权者往往属于退伍人群,更应该偏向于入社的社会新成员。最后,有一些问题我还没有参透,可以作为研究的主题继续深入。生育制度在乡土社会中的存在更多是习俗、传统、文化的形式。但是在法制社会的建设中,生育制度如何被法制化以适应当前社会?关系到社会继替,这是一个从差序格局到团体格局转变中的基础性问题。另外,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几十年间社会继替变成了“以少继多”,传统的“以多继少”理论不再适用,亲子关系发生巨大改变。但是社会就业压力却日益加剧,这“悖论”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制度可以解释的,而需要我们结合经济社会多个角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