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望城教育奖”评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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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教发〔2014〕11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望城教育奖”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各中心学校,区属各学校(单位):现将《长沙市望城区“望城教育奖”评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委员会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工会2014年6月6日2长沙市望城区“望城教育奖”评选实施方案(试行)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教师、教育工作者,增强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感和使命感,鼓励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热爱教育事业;进一步促进评选、表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选原则1.坚持“面向基层,统筹兼顾”。评选奖励以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为主,同时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人员。若无达到条件人选,则空出相应名额。2.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规定程序,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把业绩突出,师德高尚的优秀集体和个人选拔出来。3.坚持“好中选优、激励促进”。注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执行教学常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突出贡献。4.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充分发挥评选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评出干劲、评出激情、传递教育正能量,形成争先创优局面,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第三条组织机构区教育局成立“望城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3组长:万畅红副组长:高峰成员:曹小平李建宇肖跨徐志忠王艳平侯国志黄立辉黄敏波赵颐熊文范邹红梅第四条评选内容和名额“望城教育奖”分为集体类和个人类。评选表彰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对获得“望城教育奖”的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或区教育局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金。“望城教育奖”的类别和每年评选名额:个人类:优秀校长(园长)名额5个优秀教师名额20个优秀班主任名额10个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5个农村教育奉献奖名额5个优秀教学能手名额5个突出贡献奖名额5个集体类:优秀教育团队名额1个第五条评选条件优秀教师4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注重自身修养,治学严谨,工作踏实,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注学生发展,积极参与学生管理;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教师、学生、家长中反响很好。2.积极探索教书育人规律,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强烈的创新意识,积极投身教改实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注重学法指导,具有较高的教学效率和优良的教学效果。近3年内上区级示范课1次以上,或者指导年青教师上区级公开课2次以上。3.必须担任某学科教学任务。4.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近3年来,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各有1次以上(含1次)优秀等次。优秀教育工作者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3.在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改革、教育督导、教学管理、学校建设、后勤、安全管理、党务、群团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5成绩,在全区同级同类学校(单位)中走在前列。在经验、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4.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近3年来,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各有1次以上(含1次)优秀等次。优秀班主任1.热爱班主任工作,连续担任班主任3年(含3年)以上且现仍担任班主任。2.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效果好;有丰富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熟悉教育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在转化学生、教育学生上有自己的方式方法。3.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养成教育;重视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融合,义务教育阶段,该班学生家庭每期受访率不低于90%。4.注重学生全方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班级活动,重视班干部的培养和团队建设。5.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纪律严,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近3年所带班集体曾获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6.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近3年来,年度绩6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各有1次以上(含1次)优秀等次。优秀校长(园长)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求真务实,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坚持以质量立校(园),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任职以来,学校(中心学校、幼儿园)教学质量或声誉在全区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2.具有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学校管理以人为本,有鲜明的办学特色。近3年来,任职学校(中心学校、幼儿园)管理经验在全区同类学校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在教师和学生中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3.作风民主正派,大力推行校务公开;秉公用权,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执行各项政策、规定;情趣健康,有高尚的精神追求。能团结班子成员干事创业,形成团结和谐的学校领导核心。近3年在绩效考核中,中心学校、区属学校(单位)有1年被区教育局评为优秀且无三类等次;乡镇中小学校在中心学校组织的绩效考核中有1年评为优秀且无三类等次。4.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学习环境,尽力为广大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关心爱护学生,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75.有较高的领导才能,政策水平高、执行力强,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亮点凸显、成效显著。6.获得校长任职资格和校长提高培训合格证书,担任校长(中心学校、幼儿园)3年(含3年)以上或连续担任校长、副校长5年(含5年)以上,现仍任校长。区属学校中连续担任副校长5年(含5年)以上且现仍任副校长职务的也可参评。根据区教育局规定要承担教学任务的校长或副校长在近3年每学期都担任了某学科教学工作。7.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近3年来,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各有1次以上(含1次)优秀等次。农村教育奉献奖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歧视学习困难生、家庭贫困生;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有教书育人的典型事例。2.自觉献身农村教育事业,恪尽职守,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学生、家长、社会的肯定和尊敬。教学业绩在本区域同级同类学校中居前列。3.安贫乐教,淡泊明志,在本区22所边远学校任教10年以上(含10年),现仍在边远学校任教。4.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8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近3年来,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各有1次以上(含1次)优秀等次。优秀教学能手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学常规落实到位,组织课堂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每学期至少承担1节示范课或公开课,近3年参加区级教学竞赛获一等奖,代表区参加市级以上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优先。2.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实践活动,认真进行课堂教学研究,近年来,每年在市级及以上主流专业刊物中发表学术论文、总结等1篇以上;3.在学生的民意测评中满意率90%以上;4.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近3年来,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各有1次以上(含1次)优秀等次。突出贡献奖1.热爱专业教学,职业态度端正,致力于本专业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2.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社会反响好。3.教学效果优异,在各级质量检测中所教科目成绩优异;94.积极参加学科研究,在省级及以上主流专业刊物中发表和获奖的学术论文、总结、著作等各1篇以上,或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各类竞赛成绩优异。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长沙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行为,近3年来,年度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各有1次以上(含1次)优秀等次。优秀教育团队1.教学团队综合业绩突出,岗位本领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和文明形象,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点、工作特色的班组精神或岗位理念。团队成员在3人以上。可以以教研组、年级组、科室、名师工作室等为单位申报。2.有完善的团队管理机制,岗位职责健全。发扬团队合作精神,积极营造宽松、和谐、民主和奋发向上的群众氛围。3.团队思想作风领先,道德高尚精神好,学习成才氛围好,科学管理机制好,工作创新业绩好。近3年,团队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多数成员在教育竞赛、管理服务、学术、科研、竞赛、创新等方面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第六条组织实施1.以学校为单位,层层成立评选组织,制定评选方案。要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广泛宣传,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102.坚持群众路线。以教研组或年级组为单位,采取个人申报、互评举荐、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学校(区属学校以学校,乡镇中小学以中心学校)组织评审后确定候选人。3.在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并推荐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加强宣传,扩大评选面,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4.评选对象要突出在教书育人中起主体作用的教师,评选推荐重点要向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偏远学校的教师倾斜。5.各学校(单位)候选人确立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先进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照评选条件和基层推荐情况,依据上报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领导小组审定。6.区教育局每年将表彰对象的优秀事迹整理成册,在区域内广泛宣讲学习。第七条奖励方式1.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等以及申报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重要依据。2.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从区教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列支。第八条“望城教育奖”的获得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教育局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后,撤销其称号,并给予相应处分。111.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2.受到《望城区教师违纪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处分的。3.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对存在本条所列第一款情形的,要追究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人员的责任。第九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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