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的区别我们在撰写课题申报书或课题开题报告时,通常要确定课题的研究对象,明确课题的研究内容,但是,在理解什么是课题研究对象?什么是课题研究内容时,很多老师无法正确理解,无法区分“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之间的不同,下面就来详细谈谈课题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之间的区别。研究对象是指被研究的个人、群体或组织、或者是研究所指的其它社会单位,一般包括社会中具体的个人、家庭、社区、各类专门人群以及各类组织等。任何一项研究,都有具体的研究对象。这些对象可以是人,是物,也可以是文献记载或其他文字资料等,数量可以是一个、几个,也可以是成千上万个。在教育研究中,研究对象通常是人,如:学生、教师、家长等,有时候也可以是学校、教研组、学科组等各类教育教学组织。一个课题名称的标准的表述范式应该是“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课题也只有在合理选择和确定了研究对象之后,才能保证研究结论的科学性和研究开展的可行性。比如我们现在有一个课题名称叫“××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研究”,这里面研究对象就是××市,研究的问题就是教育现代化问题。有时候还要把研究方法写出来,比如“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验研究”,这里面研究的对象是中学生,而不是小学生或者大学生,研究的问题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研究的主要方法是实验研究。科学合理的选择研究对象是教育研究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它不仅与研究目的、内容密切相关,而且还直接关系到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同时它还涉及到整个研究的费用以及应用范围。一般来说,如果研究对象仅仅是个别的或少数人(比如:中小学教师开展的小课题研究),通常不存在抽样问题,因为研究对象的总体差不多就是研究的直接对象。但是一些省级、国家级或较大的规划课题设计的研究对象总体比较大,有时趋于无穷(比如:涉及全国或全省),这时候要将课题规定的所有对象都拿来进行研究往往是难以做到的,也没有必要,因此需要运用某种科学合理的方法来选择部分的研究对象,这样的程序和方法,用一个专业术语表示就是“抽样(Sampling)”。抽样(Sampling)就是从一个总体(population)中抽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个体作为样本(sample),然后用这一样本的结果去推断总体。在这里,总体指研究对象的全体,样本是指从总体中抽取的部分个体。抽样是以概率论为理论基础。抽样的作用是为了合理地减少研究对象,既可以节约人力、物力、时间,又可使研究力量相对集中,使研究工作深入、细致,从而提高研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关于研究对象的抽样方法这里就不详叙,大家可以查阅相关专业文章和资料。那么,研究内容又该如何理解呢?我们知道,任何课题研究所指向的都是问题,没有问题就没有课题,而这些问题就是课题要研究的内容。前面已经阐述了“研究对象是指被研究的个人、群体或组织、或者是研究所指的其它社会单位”,可见,研究对象并未涉及课题所要研究的问题,研究对象显然不能理解为研究内容。教育科研方法概论中对研究内容与对象的定义是:研究内容是指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本质和规律,而研究对象则是指特定社会现象发生和发展范围中的任何个体、群体与社会单位。那么,我们可以通俗的理解为:研究对象是指某类个体、群体或组织,而研究内容则是指产生在该类个体、群体或组织中问题与现象。当然,同样的问题可能会产生在不同的个体、群体和组织中,但我们不可能将产生同样问题的所有个体、群体或组织都去作为研究的对象,所以,研究对象才会存在一个选择和抽样的问题。同理,同一个体、群体或组织也会产生不同的问题,我们也不肯能去研究所有的问题,所以,研究内容也同样需要分解和选择,经过分解、筛选并最终确定的问题与现象才是课题研究者需要去探索、分析与研究的课题具体内容。一般来说,确定研究内容首先需要按照研究的目标将研究主题分解为若干方面,然后根据研究的目标去确定每个方面所需收集的信息。有关教育科研课题内容的分解方法、程序与选择策略可参考其他专门的文章和资料。可见,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是紧密联系但又有区别的,研究内容是产生在研究对象中的具体问题与现象,研究对象所存在问题与现象就是课题研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