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书为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施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协议双方:国龙矿建永馨园北区四标段项目部(甲方)分承包方:山东大汉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中国建筑二局安装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双方就塔吊安装工程签订以下安全生产协议。一、甲方的安全职责1.对进场的施工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2.落实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3.有权对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及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二、乙方的安全职责1.必须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法规。2.在施工中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3.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安全生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指导。4.必须编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施工日志记录。5.按甲方要求定期向其作安全汇报。三、乙方进场及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对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未经培训及考试不合格人员禁止上岗作业。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3.严禁非电工在施工现场和宿舍区乱拆、改电气设备、私拉电线。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5.乙方施工人员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要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岗、带病上岗。四、事故责任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凡由于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伤亡事故,一切费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自理。五、其他1.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2.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