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幼儿园面积文体活动室、室外体育活动室面积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残疾人工作站物业服务用房快递服务用房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厕开闭所,变配电房普通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其中其中绿地率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基地面积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面积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绿地率建筑密度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地上总建筑面积×7%住宅户数实际规划统计户均人口总人数住宅户数×户均人口地下建筑面积地下车位数×35扣除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详见《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合民〔2017]134号文)执行居住用地:新建居住小区按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米/百户标准。结合实际,在地面以上相对集中设置,设置独立出入口。按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下的、不少于建筑面积150平米,25万平米以下的、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25万平米以上部分、不少于千分之一的标准配置。可在住宅小区出入口或公共活动空间布局。位置应满足卫生、防疫及居住环境等要求。居住用地:一般80平方。一般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一般10万平方采用240平方地上建筑面积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居住用地:一般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详见《合肥市城市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定》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居住用地:一般200平米/千人,且不少于200平米合肥强排面积计算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设计条件任务书提供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扣除不计入用地指标平衡的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地上机动车位地下机动车位地上非机动车位地下非机动车位合肥市规划设计:1.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用)2.合肥市规划审查暂行规定3.合肥市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4.合肥市城市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定5.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6.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7.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合民〔2017]134号文)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9.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其中其中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一般合肥地下停车不少于90%非机动车停车位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一般参照《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用)》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容积率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机动车停车位详见设计条件任务书一般参照《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