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项目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若被抚养人的年龄男性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注意事项1、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本公司报案。2、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中规定“……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3、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资料保留调查核实权利,必要时可要求其公证。4、伤者已进行并达到伤残评定等级的,须把伤残评定书于有效上诉期限内交本公司审核,决定是否需申请重新评定。5、请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前,携带案件相关资料到本公司咨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赔偿方案及保险索赔所需资料。交通费交通费发票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工作人员出差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费标准(出租汽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三等舱及以上的,不属标准范围内)。住宿费住宿费发票丧葬费1、死亡证明2、赔偿凭证按事故发生地当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1、死亡证明(如尸检报告等)2、死者户口簿复印件3、户口注销证明4、赔偿凭证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处理无名尸须报我司备案(具体向我司咨询)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当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实际必需的天数计算。(具体向我司咨询)被抚养人生活费1、残疾或死者相关证明资料2、被抚养人户口簿复印件3、供养证明4、被抚养人为老人者,须提供老人所生育存活的子女人数及年龄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5、赔偿凭证6、其它残疾赔偿金1、伤残评定书2、伤残者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残疾用具费1、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需配制残疾用具的证明2、残疾用具购置发票(注明器械厂家、型号、价格)3、伤残者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4、赔偿凭证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如使用进口型或昂贵型的器具,价格差额部分不属保险赔偿范围;除属有辅助劳作(手部)和代步(脚功能器具)外,其余均按一次性的配制计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1、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证明2、赔偿凭证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补偿以住院时间为限。护理费1、医院的护理证明2、赔偿凭证3、其它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1、医疗发票2、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证明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4、其它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治疗与交通事故创伤相关的医疗费用;骨折内固定材料应选用国产普及型;住院期间如需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凭主管医生证明,否则不计赔住院期间门诊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伤者自行购药,需凭医生证明,否则不计赔自行购药品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伤者未经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同意,擅自转院治疗的,对其因转院治疗增加的费用,不计赔其费用。但确有因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治疗条件又不同意受害人转院或其他正当理由的除外。续医费1、医院的续医证明2、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证明3、赔偿凭证续医费金额须经我司同意!凭医院证明按实际治疗所必需费用计算误工费1、医院的休假证明2、有效劳资证明及因误工而减少实际收入的单位财务证明(有固定收入者)3、能证明伤者职业有效证件复印件,如工作证、上岗证(有固定收入者)4、赔偿凭证5、完税证明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休假期间无减少实际收入者不计赔误工费;18周岁以下或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以上,属无劳动能力者,不计赔误工费,特殊情况须凭经本公司确认有效的工作证明;“有效劳资证明”指加盖财务印章的工资清单或工资表及相应完税证明。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机动车辆保险人伤理赔指引表必需资料1、索赔申请书(出险后48小时内到我司索取并填写)2、驾驶证(正、副)复印件3、行驶证(正、副)复印件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6、保险单复印件根据索赔项目所需其它资料索赔所需资料备注门诊医疗费1、医疗发票2、门诊病历结案后或治疗与交通事故创伤无关疾病的医疗费用不属保险赔偿范围;已发生的医疗费门诊病历须有相应治疗措施记录。住院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