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浅谈“非遗”在舞蹈创作中的运用作者:杨艳艳来源:《卷宗》2016年第11期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灵武古称灵州,文化灿烂,历史悠久,有着2200余年的建县历史,回汉民族世代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许多非常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截至目前灵武市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件,其中:国家级“非遗”回族马氏口弦以其独特的演奏技法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如何将非遗故事、非遗音乐、非遗舞蹈、非遗物品等元素运用到舞蹈创作中来,作者就以创作回族舞蹈《弦之情》为例,浅谈非遗元素在舞蹈编排创作中的运用,使非遗在舞蹈创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回族马氏口弦;舞蹈创作随着国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的保护了民间失传的技艺、音乐、舞蹈等非遗项目,一批不为人知的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得以保留和传承,并走进了我们的生活,让所有群众分享非遗带来的精神文化成果,发挥非遗的价值。就灵武市而言,全市人口31万人,截至目前普查到的非遗项目20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2个,地市级6个,县级1个,大多是实物传承和技艺传承为主,比如牛记中药水丸制作、道教音乐、杨明舞狮、阿文书法、陈记打铁等,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可能是一种音乐、一种技艺,一个物品,对于舞蹈创作来说,只能是在舞蹈中体现非遗的元素,没有形成一个技艺、演奏和物品的系统展示,而既包含制作、技艺和演奏的回族马氏口弦就显的尤为突出。回族马氏口弦演奏和技艺分别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历经三代传承,无论是口弦制作技艺和口弦演奏技法都得到提高,上海世博会马氏口弦代表宁夏特色非遗文化参加展演,受到中外游客的一致好评,为宁夏“非遗”争光添彩。近些年来,非遗从开始的被认知到现在的深入生活,非遗的新鲜感逐渐退去,需要将非遗这一民族文化瑰宝通过新的艺术形式加以表现,赋予非遗新的生命,挖掘非遗文化的多元价值。一时间有将非遗改拍成电影的,有将非遗改编为小品的,有将非遗改编成舞蹈的,和非遗结合的艺术形式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了出来,其中不乏有精华和糟粕。2016年作者将灵武市国家级非物质遗产马氏口弦故事、演奏、口弦元素,融进了回族舞蹈《弦之情》中,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文艺巡演中荣获二等奖,这次的创作是一次尝试,同时是一次崭新的开始,如何将非遗元素有机的和舞蹈结合起来,让观众在欣赏舞蹈的同时了解非遗文化,以崭新的文艺表现形式赋予非遗新的生命,下面就以《弦之情》为例和大家探讨非遗元素在舞蹈创作中的运用。1非遗故事在舞蹈创作中的运用舞蹈和小说、电影、小品是一样的,必须有好的故事情节,当然舞蹈的故事情节没有小说、电影表现的那么直白,舞蹈的故事情节是含蓄内敛的,只有进入到舞蹈中才能读懂舞蹈所龙源期刊网表达的故事,舞蹈的故事是由无数个动作和场景表达的意境串联起来的电影画面。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没有故事情节,不能成为小说和电影,舞蹈亦如此,没有故事情节的舞蹈就是动作和音乐的堆砌,也许通过夸张的肢体动作能够吸引观众的眼球,但是她是没有生命力的舞蹈,让观众读不出所以然的舞蹈,故事情节对于舞蹈就是灵魂,就是舞蹈脉络的主线,让看似凌乱的场景和动作,在故事情节的主线下脉络清晰。一个好的舞蹈,不仅仅让人欣赏肢体的美,更应该让观众从肢体的动作中读出作者想表达的思想。非遗文化产生的过程肯定是有其根源和故事,不会是无花之果,无极之水,凭空产生而来。如果在舞蹈故事创作中只是简单的使用非遗道具、音乐和简单的动作,只能是非遗元素的使用,交代了一个舞蹈事件,不足以表达非遗的魅力,将故事运用在舞蹈中,无论人物、道具、音乐哄然一体,自然天成。那么如何将非遗故事运用到舞蹈创作中来?一是,有些非遗故事是凌乱与无序的,没有一定文字记录,只是传承人简单的口述,创作者必须要加以整理,形成故事脉络,加以艺术的升华和艺术嫁接。《弦之情》根据马义真传承人的口述,加入了爱情事件,利用空间的转换和时间的变化,讲述了一个因爱情而生口弦的故事,使舞蹈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二是,利用人物去讲故事,在作品《弦之情》中作者以传承人马义真在竹林中弹奏口弦开场,空间转换、时间倒退100多年前的竹林,两个相爱的男女在竹林嬉戏打闹的场景讲述口弦产生的故事。三是,避免混搭、客串非遗故事情节。非遗故事均有他的排他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环境下产生的非遗,有明显的特征和地方印记,所以不能随意混搭,客串。2非遗道具在舞蹈创作中的运用道具在舞蹈中的运用是一个古老的问题,从劳动产生了舞蹈开始那一刻起,道具和舞蹈就联系在了一起。道具在舞蹈中有四个特性,一是舞蹈作品中动作支点、交代事件、创造特定的环境;二是创造典型的环境;三是表现作品的情绪与气氛,同时与作品的节奏相呼应;四是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非物质文化作为道具使用,有其独特的性状和代表意义,加以舞台化处理后,更具舞台效果和表现力,所代表的文化符号在舞台上能够全部展示。例如《弦之情》舞蹈中使用的马氏口弦,姑娘们在传承人马义真的引领下弹奏口弦欢快的出场,此时口弦即是非遗物品又是舞台道具,他兼顾了文化符号和舞台道具的作用,升华舞蹈主题的同时,烘托了舞蹈气氛,营造了典型的舞蹈环境,增加了舞蹈的特点。非遗道具在舞蹈中的使用没有规定的模式,还留有充分的余地,有待大家去设计去创造。非遗道具因根据舞蹈的需要设置,不能死板硬套,运用的好是画龙点睛,运用不好则就是画蛇添足了,从作品的内容出发,从刻画人物的性格出发,打破原有的旧概念,不要刻意图解道具与人物的视觉关系,从创作的需求出发,使非遗道具在作品中变得有感染力和艺术生命力,使道具成为编织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图画。3非遗音乐在舞蹈创作中的运用舞蹈与音乐的密切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舞蹈离不开音乐,舞蹈总是在音乐的伴奏下展示出来。舞蹈与音乐共生存,不存在没有音乐伴随的舞蹈。原始的舞蹈也有敲击出来的节拍或歌唱相伴和。在《乐记·乐象篇》中说:“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舞蹈需要音乐的激发与强化。离开音乐,舞蹈是难以充分表达感情的。音乐本来就有直接渗入人心的特点,欣赏者常常把音乐中表现的感情当作自己内心的感情来体龙源期刊网验。舞蹈与音乐之间存在的共同点是节奏,这是它们结合的自然基础。舞蹈和音乐都有节奏,舞蹈更需要音乐来强化节奏感。然而非遗的音乐在演奏乐器上和演奏声音上都有特殊的乐器和音色,观众辨识度非常高,只要音乐响起就能分别是那种乐器发出的声音。例如舞蹈《弦之情》中回族马氏口弦的使用,加强舞蹈的感情色彩,可以帮助理解舞蹈的内容,并且使舞蹈显得更加生动而有魅力,非遗音乐能够直接打动观众的感情,这就等于在舞蹈与观众之间增加了一条感情的纽带,使观众同舞蹈更加接近。综上所述,非遗故事、非遗道具和非遗音乐在舞蹈中的共同运用,会起到良好的效果,使舞蹈更具民族特点,带有明显的地域性,更好的融入非遗的人文情感,促使古老渊源的文化元素,在新的历史环境下绽放光芒,在新的表现形式中重获新生。在舞蹈中运用非遗元素是个大课题,我只是针对非遗故事、非遗道具和非遗音乐进行了探讨,非遗中还有舞蹈,书画等艺术形式,在这就不一一研究。仅以此文抛砖迎玉与大家共勉,一同探索非遗元素在舞蹈中的运用,创作出经典的舞蹈作品。参考文献[1]王玉梅,庞玉瑛.中国回族舞蹈教材[M].宁夏:人民出版社,1970.42-45[2]李萍,周智慧.舞蹈基础教程[M].河南:人民出版社,2013.56-65[3]肖远立,柴立.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34-41[4]庞玉瑛.中华舞蹈志[M].宁夏:学林出版社,2002.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