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为了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医疗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1.为了维护本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处置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制定本管理制度。2.医务人员从事治疗,护理以及工作人员清理医疗垃圾的过程中意外被锐器刺伤或有可能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等感染。3.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根据传播途经,建立隔离措施,,其重点是洗手和洗手时机。4.与锐器伤有关的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按照医疗感染性锐器废弃物处理。(2)禁止手持针等锐器随意走动。(3)禁止将针等锐器徒手传递。(4)禁止针头等锐器物复帽,必须复帽应采用单手复帽。(5)将使用后的注射器,针头,刀片等锐器物,放入耐刺防水的专用收集合内。医务人员暴露处置制度一.暴露部位的处理原则:1.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或2%碘酊,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暴露后预防。二.暴露后的报告:1.报告科室负责人(医生向科组长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士长报告)。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后送交院感科。3.院感科尽快到现场,做出初步评估情况,及处理意见,并进一步向院领导请示下一步处理方案。追踪记录1.首先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血源性传染病,如(HIVHBVHCV及梅毒等),如未进行检测应向患者进行检查。2.院感科应督促当事人按照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血清学追踪检测时间表进行监测随访,并追踪确认化验结果。3.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当事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