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备安装与调试施工方案1、施工前准备1.1机械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前,由项目组机械员按照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施工机具逐一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和试运转,确保机组运行后正常办理出库手续,运至工地指定地点;施工用的工具要提前领取,做好登记;把厂家供的或采购的材料做好清洗防护工作,及时运送到工地。1.2技术准备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甲方代表、工地监理工程师、设计院相关专业设计工程师确定图纸会审日期,由技术负责人带领各专业技术专工,对消防电气及消防水系统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及施工图技术交底。交底完毕由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专工对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交底,作好交底记录,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应知应会,并能准确完成岗位作业。2、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施工工艺措施2.1、施工流程以下是建筑消防设备安装的工艺流程图2.2主要施工工艺措施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工程主要施工工序:线管预埋、配管检查、线槽安装、布线连接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2.2.1线管预埋(1)、首先对预埋钢管进行检查,剔除壁厚不均、锈蚀的钢管,然后对钢管进行灌浇红丹防锈漆,要求灌漆时均匀转动钢管,保证管道内壁均匀涂上成品保护穿线软管敷设固定线头焊接电线测试设备安装电气绝缘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管路、箱盒预埋预设隐蔽验收桥架、箱盒安装材料采购/进场报检、入库预埋检查防锈漆,灌漆完毕平放在钢管架上风干待用。(2)、对接线盒、过线盒提前用沙土填实,并采用胶带封装。(3)、根据施工图及现场测量绘制预埋草图,进行管道走向及管段号标识。(4)、根据土建主体浇注进度,在主体钢筋绑扎完工前,进行管道预设、预设时密切与其他施工协调,防止管道交叉影响浇注。(5)、预埋管道拐弯处采用冷煨弯,接头处采用套接,防止管道内壁划伤电缆。(6)、敷设的管道、线盒一定要固定牢固,防止振动时产生偏移和脱离,造成管道堵塞。(7)、铺设完成后进行一次管道疏通,发现问题及时修正。(8)、预埋完成后绘制正式图纸,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2.2.2配管检查检查预埋管路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有无遗漏、是否畅通,检查无误后穿入钢丝,保护好管口;检查预埋线盒是否到位,有无遗漏,墙体中线盒预留位置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箱盒预埋要求灰浆饱满、平整固定、坐标正确;管路应做整体接地连接,采用跨接方法连接。以上各项检查无误后应在管口处安装好护口,为穿线做好准备。2.2.3线槽、桥架安装(1)、弹线定位根据设计图确定出安装位置,从始端到终端(先干线后支线)找好水平或垂直线,用粉线袋沿墙壁等处,在线路中心进行弹线。(2)、支、吊架安装要求所用钢材应平直,无显著扭曲。下料后长短偏差应在5mm内,切口处应无卷边、毛刺;支、吊架应安装牢固,保证横平竖直。固定支点间距一般不应大于1.5-2.0m,在进出接线箱、盒、柜、转弯、转角及丁字接头的三端50cm以内应设固定支持点,支、吊架的规格一般不应小于扁铁30mm×3mm,角钢25mm×25mm×3mm。(3)、线槽、桥架安装要求线槽、桥架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无毛刺,各种附件齐全;线槽、桥架接口应平整,接缝处紧密平直,槽盖装上后应平整、无翘脚,出线口的位置准确;线槽、桥架的所有非导电部份的铁件均应相互连接和跨接,使之成为一连续导体,并做好整体接地;线槽、桥架安装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的有关部门规定。2.2.4系统布线(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施工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的有关规定。(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线路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50V时,导线的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额定工作电压超过50V时,导线的电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V。(3)、导线在管内或槽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其接头在接线盒内采用焊接或端子连接。(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完毕后,应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每回路对地绝缘电阻值应大于20MΩ。(5)、线槽内配线要求线槽配线前应消除槽内的污物和积水;缆线布放前应核对型号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在同一线槽内包括绝缘在内的导线截面积总和应该不超过内部截面积的40%;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电源线、信号电缆、对绞电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直线部分间隔距离3-5m处设固定点。在缆线的距离首端、尾端、转弯中心点处300-500mm处设置固定点。槽内缆线应顺直尽量不交叉、缆线不应溢出线槽、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1.5m处固定在缆线支架上,以防线缆下坠。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线缆以24根为束,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扣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应。在竖井内采用明配、桥架、金属线槽等方式敷设缆线,并应符合以上有关条款要求。2.2.5设备安装(1)、探测器安装a、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少于0.5m。b、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c、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5m。d、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e、探测器底座安装时,密切与土建,装饰及安装其它专业配合施工。f、探测器的“+”线用红色,“-”线用兰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共它颜色区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要一致,探测器底座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2)、按钮、电话等前端设备安装a、手报按钮、消火栓按钮、消防电话插孔或手柄距地1.5m,底座安装要牢固。b、通讯线连接要正确、牢固,盒内接线余量应不小于15cm。(3)、端子箱安装a、端子箱安装应平直,并应固定牢固,左右及前面留出足够的操作空间。b、箱内电缆电线排列整齐,避免交叉,标识编号齐全清晰。(4)、中心设备安装火灾报警主机、联动控制柜,广播电话控制柜均安装在一楼消防中心,控制柜距墙空间不小1m,操作面空间不小于1.5m,且应安装在专设的槽钢支座或静电地板上。引入控制器的电缆和导线配线齐整,避免交叉,并固定牢固,导线绑扎成束,电缆和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5)、系统接地装置安装a、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应严格分开,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接地导体。b、接地线上不应连接保险丝等。c、接地导体施工完后应作隐蔽工程验收,并用测量接地是电阻仪器作接地电阻值的测量,接地电阻的数值应满足下列要求: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采有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2.3系统开通调试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开通应遵循下列要求:(1)、系统调试开通的基本要求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开通工作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安装结束,并得到竣工报告单后才能进行。b、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开通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方框图;火灾自动报警的建筑平面图;设备安装技术文件安装尺寸图(包括控制设备、联动设备的安装图、测器预埋件、端子箱安装尺寸等);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安装验收单;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检测记录);安装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测试记录);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含电路图及备用电源的充放电说明)。(2)、调试前的准备a、调试开通前应认真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报警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备品备件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b、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是否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使用规范》有关规定的要求。c、检查系统线路是否正确无误。在查线过程中一定要按生产厂家的说明,使用合适的工具检查线路,避免设备上元器件的损坏。对于检查出的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一一加以排除。d、在调试开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设计安装问题及影响调试开通的其他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有文字记载。e、在正式进行系统调试时,首先,应分别对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正常后才能接入系统进行调试。(3)、系统调试a、在调试开通过程中,单机接入系统通电后,应对报警控制器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功能检查。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必须符合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对于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功能,如脉冲复位、区域交叉和报警级别等在调试开通时也应逐一检查。b、按设计文件和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c、检查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容量,其容量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的规定。d、应进行主电源和备用的自动转换试验,主、备电源应能自动转换,并符合《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的要求。e、给备用电源连续进行3次充电,其功能应正常。f、系统功能调试正常后,应使用专用加烟和加温等试验器对安装的每只探测器进行加烟(或加温)试验,动作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g、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的自检,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120小时,填写调试开通报告,然后才能进行验收工作。2.4系统验收1、整理好竣工资料配合甲方填写竣工验收表格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以确定验收日期。2、正式验收前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面调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配合甲方做好验收人员组织工作,岗位责任到人,确保验收顺利。3、消防水系统施工工艺3.1主要工艺措施主要的施工工艺步骤和措施包括图纸会审、材料设备的准备和运送、消防管的安装、消防设备及配件的安装、管道及系统组件的试压以及管道设备防腐、清洗、调试。3.1.1材料、设备进场及检查在全面熟悉图纸的基础上,提出材料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及安装施工要求,材料分批进场,进场材料按规格码放整齐,并有防雨措施,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场。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备组件检查a、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b、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火栓等主要系统组件应采用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2)、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现检查a、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拆迭和重皮。b、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c、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d、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卡箍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3)、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查a、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b、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c、报警阀附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还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d、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3.1.2消防管道安装(1)、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安装前各专业进行内部会审:根据管道分布的空间位置和规范要求,设计管道支吊架的形式和位置,支架的制作选用图集S161,对同一支架,规格应相对应。制作时下料、钻孔均不得气割、气烧。电焊条全部采用T420-T425号。支架制作完后要进行除锈,并刷防锈漆。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形式、材质、加工尺寸及连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公称直径mm253240507080100125150200最大间距m3.544.55666.5789.5(3)、断管、套丝根据现场测绘草图,在选好的管材上画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