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质量检验员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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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质量检验员的基本要求一、焊接检验三检一验:自检、互检、专检、产品最终验收。焊接过程(工序):材料划线、切割、坡口加工、装配、点焊固定、焊接。焊前检验:原材料—母材、焊丝、焊条、焊剂(型号、材质证明书)焊接结构设计鉴定:检验焊接结构应具备的焊接性其它工作检查:焊工合格证书、能源、工具结构装配质量检查:按图纸检查尺寸,重点在是否有焊接收缩量。机加工余量坡口型式及尺寸点固焊缝位置布置及缺陷坡口处有无缺陷、清洁焊接生产过程中检验:1、夹具夹紧情况2、焊接规范检验—焊条电弧焊(焊条直径与焊接电流,严格执行焊接工艺等)—埋弧焊(焊接电流、电弧电压、焊接速度等)—气体保护焊(气体流量、焊接电流、焊接速度等)3、焊缝尺寸检查—焊缝量规焊后成品检验:1、外观检查和测量(合金钢应作两次,即焊后和经5~30天后)2、致密性检验—针对贮存液体或气体的焊接容器3、焊接接头强度检验—用于受压容器(破坏性强度试验、超载试验)二、焊接缺欠:外部缺陷—坡口缺陷—焊缝外部缺陷—焊接接头外部缺陷(接头变形和翘曲)内部缺陷—焊缝和焊接接头内部缺陷(气孔、裂纹、未焊透等)—焊接接头力学性能低劣(达不到原材料的力学性能和设计要求,表现在4个方面:强度、塑性、韧性、硬度)—焊缝金属的耐蚀性和金相组织不合乎要求(焊缝化学成分变化)三、焊接质检员资格及职责AWS说:焊接质检员是一个机构的质量代表。机构包括:企业(承包商)、业主(买方)、政府机关。质检员的职责是:依据图纸、规范、标准(技术条件)来判定产品的质量,能够了解和掌握技术条件的适用范围及含义,并牢记应争取产品的高质量,但又不能延误工期和交货时间。1、质检员的资格:(1)对其承担的检验工作认真负责。(2)身体好,精力充沛,爬高上低,攀登脚手架。(3)视力好,可看见焊缝外观和无损检验结果(射线片、报告)。(4)态度正确,应按规定的检验程序执行,并做到公正一致。记住:合同文件规定了你的任务、权限和职责,一切应按合同规定执行。(5)具备焊接专业术语及焊接专业知识,能够正确使用焊接专业术语,熟悉和掌握GB/T3375-94《焊接术语》,并了解最常用的焊接方法。(6)具备图纸、技术条件、规范及焊接工艺方面的知识。能够阅读和看懂图纸,并了解图中焊接及无损检验的符号,同时还应对技术条件中或图纸上未详细说明的焊缝能够做出正确决定,使焊缝能够满足要求。(7)具备试验方法知识。在判定某条焊缝是否满足质量要求时,可采用各种试验方法。应了解每种试验方法的局限性及其显示的结果。(8)填写记录与报告。记录要完整和准确,报告要简明扼要。报告不仅应包括所有的检测和试验结果,而且应包括焊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材料控制记录。(9)具有一定的焊接操作经验。(10)进行必要的培训(工程学和冶金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培训)(11)具备焊接检验实践经验。2、焊接质检员的职责:(主要职责▲)(1)能够解释所有的焊接图纸和技术条件。(2)检查采购单(保证焊接材料和消耗品满足规定要求)。(3)根据采购技术条件,检查到货和鉴定(工程材料确认和材料标记)。(4)根据特殊要求,检查材料(母材和焊材)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SMXSGC例子)(5)调查母材的缺陷和偏差。(6)检查焊材一、二级库是否满足标准要求。(7)检查将使用的设备情况,焊接设备上仪表要定期校验。▲检查焊接设备是否符合要求(8)检查焊接接头的制备情况,坡口尺寸是否满足图纸及规范要求。▲(9)检查接头的组对与拼装。▲检查坡口及焊件的组对质量(10)确认所采用的焊接工艺是否经过批准。(11)验证焊工(或焊接操作工)的资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限制焊工在其具有的资格范围内工作)。▲检查焊工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12)检查焊工执行工艺情况。▲(13)检查焊缝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文件和标准要求,并认真填写质量记录。▲(14)选择焊接试验方法及评定试验结果(典型的试验包括:无损检验、水压试验、化学分析、力学性能试验)。(15)填写焊缝无损检验委托书。▲(16)保存记录。(17)准备报告。有关焊接标准宣贯什么叫标准?标准的定义是:用作衡量或依据的原则或规范。我国国家标准GB3935.1-1996《标准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对标准有明确的定义:标准: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注:它应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由此可见,标准是一种特殊文件,是现代化科学技术成果和生产实践经验相结合的产物,它来自生产实践反过来又为发展生产服务,标准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的发展不断完善提高。什么叫标准化?标准化的定义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注:①上述活动主要是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②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减少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所以标准化是一种活动,主要是指制定标准、宣传贯彻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标准实施情况修订标准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不断循环、不断提高、不断发展的运动过程。标准是标准化活动的产物。标准化的目的和作用,都是通过制定和贯彻具体的标准来体现的。所以标准化活动不能脱离制定、修订和贯彻标准,这是标准化最主要的内容。我国的标准体制主要包括标准分级和标准性质两方面内容一、标准分级所谓标准分级就是根据标准适用范围的不同,将其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层次。对标准进行分级可以使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也有利于加强对标准的管理和维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四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另外,为了适应高新技术标准化发展快和变化快等特点,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于1998年通过《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出台了标准化体制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即在四级标准之外,又增设了一种“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文件”作为对四级标准的补充。1、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的官方标准化机构或国家政府授权的有关机构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和适用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是指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我国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和组织草拟,并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我国国家标准的代号,用“国标”—GB表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和发布年号三部分构成。2、行业标准:指中国全国性的各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行业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目前,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已批准发布了58个行业标准代号。3、地方标准: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和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抵触,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地方标准自行废止。地方标准代号,由“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顺序号和年号四部分组成。4、企业标准:是指企业所制定的产品标准和在企业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时,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企业在不违反相应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企业标准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企业的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内办理备案。一般按企业隶属关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是为仍处于技术发展过程中(如变化快的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或信息,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有关人员参考使用。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宜由标准引用使其具有强制性或行政约束力。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代号为“GB/Z”。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编号由其代号、顺序号和年号组成。二、标准性质按标准的性质区分,标准可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性质,对应称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1、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范围:(1)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2)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4)环境保护的污染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5)重要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6)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7)互换配合标准;(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由此可见,违反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强制性标准的强制作用和法律地位是由国家有关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标准可分为全文强制(全部)和条文强制(部分)两种形式。2、推荐性标准除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是非强制执行的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是在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违反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但是,一经接受采用,或各方面商定同意纳入商品、经济合同之中,就成为各方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各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企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是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搞好生产、管理、技术和营销等各项工作为主要内容,制定、贯彻实施和管理维护标准的一种有组织活动。搞好企业标准化对于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一、企业标准化的基本任务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贯彻实施有关的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上级标准。3、正确地制定、修订和贯彻实施企业标准。在制定修订企业标准时,注意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4、积极承担上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5、建立和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并使之正常、有效运行。6、对各种标准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二、企业标准体系的构成是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企业技术标准主要包括:技术基础标准、设计标准、产品标准、采购技术标准、工艺标准、工装标准、原材料及半成品标准、能源和公用设施技术标准、信息技术标准、设备技术标准、零部件和器件标准、包装和储运标准、检验和试验方法标准、安全技术标准、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标准等。企业管理标准主要包括:管理基础标准、营销管理标准、设计与开发管理标准、采购管理标准、生产管理标准、设备管理标准、产品验证管理标准、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管理标准、人员管理标准、安全管理标准、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标准、能源管理标准和质量成本管理标准等。企业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和操作人员通用工作标准。三、企业标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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