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长河镇星海杯厂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编号:Q/CX-03-7-质量记录控制程序l.目的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予以控制。2.范围适用于为证明产品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3.职责3.1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3.2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记录。3.3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各部门编制的质量记录格式。4程序4.1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门的质量记录。4.2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4.3质量记录填写4.3.1质量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单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4.3.2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文字、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文字、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文字、数据,更改后的数据或重要文字要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4.4质量记录的保存、保护4.4.1各部门必须把所有质量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质量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4.4.2办公室编制《质量记录清单》,将本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质量记录汇总,包括名称、编号(版本)、保存期、使用部门和最终保存部慈溪市长河镇星海杯厂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编号:Q/CX-03-8-门等内容,交质量负责人审批,并汇集备案记录的原始样本。各部门应将本部门使用的质量记录清单作为部门工作手册的附录,并汇总本部门的质量记录原始样本。4.4.3办公室每年要检查一次各部门质量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4.5质量记录借阅和复制各部门保管的质量记录应便于检索,在质量记录有效保存期内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质量记录借阅\复制记录》,由质量记录管理者登记备案,方可借阅或复制。4.6质量记录的销毁处理质量记录如超过保存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责任部门主管填写《质量记录销毁申请单》交办公室审核,报质量负责人批准,由授权人执行销毁。4.7记录格式4.7.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格式,由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质量负责人审批,交办公室备案。4.7.2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记录格式设计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5.质量记录5.1XH/ZD-06《质量记录清单》5.2XH/ZD-07《质量记录借阅/复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