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自认定考核要求及环境监测质量控制XXXX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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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定考核要求及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内容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三、有关质量控制术语四、监测人员要求五、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要求六、监测分析方法及技术规范应用七、环境监测日常质量控制要求八、环境监测日常质量保证要求九、数据的处理和结果表示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114号)第三条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五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内容。第四条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监测工作的全过程。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第六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本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应主动接受上级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积极参加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研究、监测资质认证、持证上岗考核、质量管理评比评审、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第七条环境监测机构应有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并具备必要的专用实验条件。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监督管理本机构各类监测活动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切实保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2)组织和开展质控考核、能力验证、比对、方法验证、质量监督、量值溯源及量值传递等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价;3)负责本机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申报与日常管理;4)~8)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第九条环境监测机构应依法取得提供数据应具备的资质,并在允许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的合法有效。第十条从事监测、数据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的人员必须经国家、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考核认证,取得上岗合格证。所使用的环境监测仪器应由国家计量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检定或按规定程序进行校准。所使用的标准物质应是有证标准物质或能够溯源到国家基准的物质。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化、文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并保证其有效运行。第十二条环境监测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评价和综合报告、数据传输等全过程均应实施质量管理。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环境监测机构应积极开展和参加质量控制考核、能力验证、比对和方法验证等质量管理活动,并采取密码样、明码样、空白样、加标回收和平行样等方式进行内部质量控制。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2、《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114号)第三条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省级环境保护局(厅)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2、《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第四条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组织本机构环境监测人员的岗前技术培训,保证监测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第八条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确定考核内容。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2、《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1)基本理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理论知识、环境保护标准和监测规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知识、常用数据统计知识、采样方法、样品预处理方法、分析测试方法、数据处理和评价模式等。2)基本技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布点、采样、试剂配制、常用分析仪器的规范化操作、仪器校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数据记录和处理、校准曲线制作、样品测试以及数据审核程序等。3)样品分析是指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对发放的考核样品进行分析测试。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4、国家有关检测机构的管理要求(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令第163号,2015年4月9日发布,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1)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2)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3)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4)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环境检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二)具有与其从事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足够数量并满足有关要求的技术人员和保障人员,包括必须按照要求配置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内审员、检测人员、管理人员等)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有符合要求的固定的实验场所(实验室面积)和检测环境条件)(四)具备从事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测设备设施;(可独立调配使用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并有相应的体系文件,且管理体系运行正常有效)(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第二十四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2)《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认实函(2006)141号。《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所称的实验室资质是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环境检测机构在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时,须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体系并按其条款实施。)一、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规定要求《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包括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共19个要素:管理要求11个要素,包括组织、管理体系、文件控制、检测分包、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合同评审、申诉和投诉、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及改进、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技术要求8个要素,包括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和校准方法、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抽样和样品处置、结果质量控制、结果报告。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习惯上也称质量管理体系)2006年前的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准则称“质量体系”,以后均改为“管理体系”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1、管理体系构成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是指“检测机构为了实现管理目的或效能,由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构成的,具有一定活动规律的一个有机整体。”组织结构—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程序—规定某项活动的文件化程序过程—从接项目到完成报告的全过程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设备、技术和方法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2、管理体系建立依据对于只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其管理体系建立依据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3、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是管理体系的运行依据。体系文件主要由质量手册(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记录(质量记录、技术记录)组成。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技术记录、质量记录、表格纲领性文件质量手册(第一层次):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单位质量方针、目标描述管理体系要素要求与职责及途径。是规定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的文件。支持文件程序文件(第二层次):为实施质量管理和技术活动的文件,描述这些活动由谁做,做什么,何时做。由各科室部门使用。作业指导书(第三层次):是指导检测的更详细文件。由检测人员使用。证实文件记录(第四层次):信息的即时记录,如原始记录、表格、报告等。管理体系文件层次结构图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4、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中常见的名词和释义(1)质量方针质量方针是由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检测机构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是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的指导思想和承诺,是检测机构经营总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2)质量目标质量目标是在质量方针和监测机构战略策划的大框架下,检测机构所追求的质量方面的目标。质量方针可以是抽象的,质量目标则可实现、可量化、可考核的。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3)授权签字人是经过检测机构提名授权,并通过现场评审组考核合格,具备代表检测机构签批某专业技术领域检测报告能力的人员。(4)质量主管(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文件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的负责人。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5)内审员即承担本单位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人员,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具备内审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根据本单位内部审核计划,负责所分工内容的审核,负责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进行跟踪验证。(6)质量监督员熟悉检测方法和过程,负责日常技术工作检查和监督的人员。监督是通过对人员的监督来确保检测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正确性。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7)内部审核(内审)是检测机构按照管理体系文件规定,对其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组织开展的有计划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活动。内审从改善内部管理出发,通过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预防措施,推动质量改进。二、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体系(8)管理评审由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对管理体系的整体有效性以及对本单位的适用性,组织进行的综合评价活动。目的在于评价管理体系现状对环境的持续适用性、有效性、并进行必要的改动和改进。管理评审解决质量方针、目标在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情况下是否仍然适宜;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协调,组织机构职责分配是否合理;程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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