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规范管辖区域的垃圾的收集和清运过程,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中心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全过程。3.职责3.1当值保洁员负责分管区域垃圾的收集、堆放工作。3.2工程部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和汇总工作。3.3环境管理部管理员负责垃圾清运过程的监管3.4环境管理部经理是本办法实施的监督人。4.工作程序4.1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配合中心总经理对垃圾清运供方的评审工作。4.2环境管理部应和垃圾清运供方一起确定垃圾清运方案,包括如:垃圾清运内容、方法、质量标准、清运时间频次等。并上报中心总经理审阅。4.3在清运垃圾时环境管理部在应派出该部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跟进工作。4.3.1当垃圾清运公司至垃圾房进行垃圾清运时,该区域门保安员负责打开垃圾房门,联系环境管理部后,并配合环境管理部对垃圾清运过程全程监管。4.3.2清运过程中,环境管理部垃圾房当值保洁员监督垃圾清运的工作质量、安全措施进行监管,并将监管情况记录在《垃圾清运工作检查表》上,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应监督垃圾清运公司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结果。4.4为配合垃圾清运需要,环境管理部应保证生活垃圾到进垃圾容器内,装潢和渣土垃圾集中堆放。保持垃圾箱等设备完整完好,清运时,保持道路的畅通。4.5如有重大接待活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额外增加或变更清运计划,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提前与垃圾清运公司协商,做好接待前后的垃圾清运工作。4.6环境管理部管理人员对垃圾清运工作质量每周抽查二次,必要时联系环卫部门进行验收。4.7必要时环境管理部应对垃圾清运公司提出书面反馈意见,经常与垃圾清运公司协商近期的工作状况。4.8根据垃圾清运检查记录和验收时的质量,环境管理部管理人员每月负责对垃圾清运公司的工作进行评价打分,填写《垃圾清运考核表》,并提交部门经理。4.9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对《垃圾清运考核表》进行审核并签名确认后按规定程序传递至中心总经理审阅。4.10中心负责根据总经理审阅意见,按《环卫作业服务合同》向垃圾清运供方付款。。4.11环境管理部管理员每月底按部门《统计项目汇总表》要求对垃圾情况进行汇总。5.相关文件5.1《垃圾房管理办法》5.2《统计管理办法》5.3《环卫作业服务合同》6.记录6.1《生活垃圾清运统计表》6.2《建筑垃圾清运统计表》6.3《垃圾清运工作记录表》6.4《垃圾清运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