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津质技监局特[2009]284号关于推行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根据国务院第549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责任保险完善我市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的意见》(津政办发[2007]31号),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保障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现就推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行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文件2特种设备广泛使用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领域,其管理和使用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然而,当前部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或业主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增加了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责任风险和生产成本,而且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威胁。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被保险人对第三方应该担负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对提高企业赔付能力、维护公众利益、保障经济稳定运行、实现社会安定和谐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引入责任保险及其它相关商业保险业务,是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不仅有利于促进生产和使用单位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生产经营稳定运行,同时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矛盾、完善社会化经济补偿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推行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行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增强使用单位的风险防范和保险保障意识,积极推进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探索将商业保险引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领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针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特点,逐步建立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制度。鼓励本市特种设备的使用或产权所有单位投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投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险;倡导使用单位一并投保财产损失保险;引导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投保相关产品责任险。本着“政府引导,行业推动,齐抓共管、市场运作”和“属地管理、重点试行、全面推广”的原则,选择信誉好、偿付能力强、服务质量优良的保险公司承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自2009年6月开始,各区县选择几类特种设备先行试点,逐步实施,力争2010年初全面推开,实现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全面覆盖的目标。三、成立推动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领导小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保监局主要分管领导任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保险公司,应在推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保险的推动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为安全生产与保险的结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落实好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推动工作。四、推动工作要求4(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各区县质监局本辖区内的责任保险推动工作给予一定指导,积极引导、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规定投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市局有关直属单位根据市局安排,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用组织重点监管单位召开会议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投保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鼓励、引导使用单位投保。各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在鼓励和引导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投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的同时,可积极引导和鼓励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投保产品责任险及相关保险,最大程度地转移和化解各领域特种设备给社会带来的潜在风险与威胁。(二)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参加保险是转移和化解自身风险、保证经营稳定的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办理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投保手续。(三)天津保监局负责指导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监督保险公司严格履行条款、规范经营、加强承保理赔服务,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保险公司要主动与质监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联系,认真制定推动方案。要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制造企业的需求,加大创新力度,推出更加适销对路的产品。把推广责任保险、提供及时有效的保险服务与日常的防灾防损工作相结合,指导被保险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5定期对承保的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防灾防损检查,帮助企业消除风险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出险后,保险公司应当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迅速做好勘查、定损、理赔等灾后服务工作,提高理赔效率,及时、合理地履行保险赔偿责任,切实保障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各部门在推动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业务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本着自愿投保的原则组织推动工作,不得实行强迫性投保。在推行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要认真分析、妥善处理,确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工作在我市扎实、有效、顺利进行,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二○○九年六月十九日主题词:特种设备保险实施意见(共印6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