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专利法考试试题解析(韩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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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专利法律知识考试试题解析(答案为标准答案,解析为个人表述仅供参考)韩晓春1、本试卷共有100题,每题1.5分,总分150分。2、本试卷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司法解释和国际条约为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1.C2.D3.B4.B5.C6.A7.C8.A9.D10.A11.B12.A13.C14.A15.B16.C17.D18.D19.C20.A21.B22.C23.D24.A25.B26.D27.D28.D29.D30.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31-100题,每题1.5分,共105分。)31.BC32.ABC33.AD34.ABCD35.AC36.ABCD37.AD38.ABD39.BD40.CD41.ABC42.AD43.AB44.BCD45.AC46.BCD47.AD48.BD49.AC50.AD51.AD52.BCD53.BD54.BC55.AC56.AC57.ABD58.BC59.ABD60.AB61.ABC62.ABCD63.BC64.ACD65.ACD66.AD67.ACD68.AC69.ABD70.BC71.BC72.AB73.ACD74.BC75.ACD76.CD77.AD78.AC79.AC80.AC81.AD82.AC83.BC84.AD85.BD86.BD87.BC88.AD89.BC90.BC91.ACD92.BD93.BC94.BD95.ABD96.AB97.BD98.BD99.ABC100.ABD一、单选题1.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B.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防专利机构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C.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D.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答案】C评析:A项:发明专利申请满18个月公布,而不是公告授权,A错误。B项:国防专利如果授权也以国知局名义授权,B错误。C项:专利法第23条第2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C项正确。D项:实用新型不进行实质审查,D错误。2.甲于2013年7月7日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8日下午到当地的专利代办处面交了专利申请;乙于2013年7月4日独立完成相同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7日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申请文件,专利局受理处于次日上午收到该申请文件。如果两件申请均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A.甲B.乙C.甲和乙D.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答案】D评析:甲于7月8日下午在地方代办处提交了申请,申请日应当是当天,即7月8日。而乙7月7日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的申请,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应当以专利局收到日为准。故乙的申请日也是7月8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而我国专利制度并不区分上下午,故D项正确。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3章第2.3.1节的规定“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指南所述的速递公司,是指我们从网上买东西送货的小三轮所属的公司,并不包括邮政局的邮政速递EPS,邮政局的速递是政府开办的邮政业务,有正式的邮戳,故如果是政府开办的邮政速递EPS送交的申请文件,仍应当以邮戳日为准。而本题给出的条件是“快递公司”,应当理解为属于指南所述的“速递公司”,而非邮政局开办的邮政速递EPS业务。3.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A.专利代理人B.专利代理机构C.有专利代理资格证的人D.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答案】B评析:A和B项:根据《专利代理人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第9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指派委托人指定的专利代理人承办代理业务”。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C项:而有专利代理资格证的人,并不一定在一个专利代理事务所工作。故C是错误的。D项:基于专利代理业务性很强,不允许普通公民代理,D错误。需要注意的,专利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代理条例的规定,是事务所指派产生的。而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的代理权是委托人委托授权产生的。故本题如果改成相关法,如律师是否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诉讼事宜,则选择律师则是正确的。当然,前提是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在先有委托合同。4、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A、一种采用新程序控制的垃圾桶B、一种制作卡通形象垃圾桶的模具C、一种用于制作垃圾桶的新材料D、一种为了美观而将外形设计为动物形象的垃圾桶【答案】B评析:A项:涉及方法,实用新型是不保护方法的,A错误。B项:所述的模具,虽然是用于制作卡通形象的垃圾桶,但并不涉及方法,也不属于单纯的美感变化,故B项是正确的。C项:涉及保护单纯的新材料,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C错误。D项:垃圾桶作为具有功能性的产品本可以获得实用新型的保护,但前提条件是其技术方案是新的。而仅仅在外形设计上增加了美感,并没有技术上或功能上的变化,不能获得实用新型的保护,故D项是错误的。5.下列哪个主题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A.以企业商标标识为主体内容的瓶贴设计B.手机屏幕壁纸的设计C.艺术花瓶的设计D.可批量印制的摄影作品【答案】C评析:A项:使用他人商标侵犯了在先企业的商标权,A项错误。B项:虽然我国外观设计开放了对图形用户界面的保护,但必须和产品本身一起保护,单纯的手机开机后的画面仍不予保护,B项错误。C项:花瓶本身属于产品,花瓶具有艺术性的新设计,是可以获得外观设计保护的,C正确。D项:摄影作品本身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故无论是否是原件,或是复制件,均不能获得外观设计的保护。一般美术作品的原件具有唯一性,而摄影作品尤其在数码时代,在物理上不具有唯一性。尽管如此,仍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客体。D错误。6.下列哪个属于不可获得专利权的主题?A.一种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黑色玉米品种B.一种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方能生产的武器C.一种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D.一种制造假肢的方法【答案】A评析:A项:玉米新品种属于植物,而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我国是采取单独立法进行的,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范围,A不可专利。B项:武器虽然必须经批准才可生产,但仍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只是要由国防专利部门来审查,由国知局授权。B项可专利。C项:放射性同位素本身不能获得专利,因为它是一种自然存在,但生产同位素的设备应当可以获得专利。C项可专利。D项:制造假肢的方法显然是可以专利的,当然只能申请发明专利,D项可专利。7.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2月25日。下列出版物均记载了与该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内容,哪个会导致该申请丧失新颖性?A.2012年12月印刷并公开发行的某中文期刊B.在2012年12月25日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C.2012年11月出版的专业书籍,该书籍印刷后仅在某些地区的新华书店出售D.该发明申请人于2012年11月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于2013年2月5日被申请人主动撤回【答案】C评析:A项:根据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3章第2.1.2节的规定“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日的除外。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A项不破坏新颖性。B项:在申请日当天的公开不破坏新颖性,B项不破坏新颖性。C项:在申请日前出版的书籍,且在书店上市,而无论书店的多少,均构成公开。C项破坏新颖性。D项:而该申请人在先虽然提出一件实用新型,记载了相关技术。但基于该实用新型后来撤回了,并未公开,D项不破坏新颖性。8.某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一种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其中采用A工艺,并对干燥温度进行了限定。某现有技术记载了采用A工艺制备同种光催化剂的方法,其中干燥温度为50℃~100℃。相对于该现有技术,该发明专利申请的哪个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A.一种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采用A工艺,其特征在于干燥温度为40℃~90℃B.一种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采用A工艺,其特征在于干燥温度为58℃C.一种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采用A工艺,其特征在于干燥温度为60℃~75℃D.一种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采用A工艺,其特征在于干燥温度为40℃~45℃【答案】A评析:A项:申请数值为40---90度,而现有数值是50---100度,现在技术中的端值50,相对于申请技术是下位的,破坏新颖性。且50---90度这一区间作为整体也在现在技术的范围,故A项破坏新颖性。B项:申请技术是一个数值点,相对于现在数值范围是下位的,具有新颖性。C项:申请技术虽然是一个数值范围,但相对于现在数值范围仍是下位的,具有新颖性。D项:申请数值在现在数值之外,具有新颖性。9、关于发明的创造性,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发明具有显著的进步,就是要求发明不能有负面的技术效果B、判断创造性时,应当考虑申请日当天公布的专利文献中的技术内容C、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则应该认定其具有创造性D、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即可得到,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答案】D评析:A项:有时一项新的发明在具有显著进步的同时,也有一些负作用,如某种新药。根据指南的规定,不能因为有一些负作用而否定其专利性。A表述错误。B项:根据法和指南的规定,申请日当天公开的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但在判断新颖性时,可能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即在判断新颖性时要考虑。B表述错误。C项:根据指南规定,商业上的成功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硬性的标准,C表述错误。D项: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对发明专利创造性可以理解为“非显而易见”,故D项表述正确。10.下列哪个选项中的外观设计不属于相同或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A.一款座椅的外观设计和与该款座椅外观相同的手机支架外观设B.一款圆珠笔和一款自动铅笔的外观设计,二者除笔尖设计不同外其余设计均相同C.一款具有电子时钟和收音机双功能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一款纯电子时钟功能的产品外观设计,二者形状、图案和色彩设计相同D.一件珠宝盒的专利外观设计,与一件包装盒的专利外观设计,二者形状、图案和色彩设计相同【答案】A评析:A项: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外观设计实质相同的判断仅限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的产品外观设计”“相近种类的产品是指用途相近的产品”(4节5章5.1.2节),而座椅和手机支架是两种功能、用途完全不同的产品,产品种类不相同也不相近,尽管外观设计可能相同,但仍不能属于相同或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如真飞机和玩具飞机外观设计可能相同,但用途不同,不属于相同或相近产品。故A项所述不属于相同或实质相同。B项:圆珠笔和自动铅笔属于功能上相近的产品,当两者仅笔尖设计不同,而其它部分均相同时,应当认为属于相同或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B项属于。C项:本项涉及多用途产品外观设计的判断。尽管前一产品是具有收音机和电子表两项功能,而后一产品仅具电子表一项功能,但基于前后两产品在用途上是重合的,且外观设计相同,应当认为属于相同或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C项属于。D项:珠宝盒和包装盒其用途均是包装,属于指南所述的“用途相近”,故应当属于相同或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D项属于。11.下列各项所示实用新型的名称,哪个是正确的?A、一种苹果牌手机B、一种轮胎及包含该轮胎的汽车C、一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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