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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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案例分析主讲:任一飞13卫管第三小组材料收集:王仪思、代雪梅、吴汉娇柏国庆、张思思、刘凯锋内容安排对食品安全定义的理解食品安全案例分享及原因剖析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和措施食品安全法律相关规定4123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对“食品”的定义如下: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食品的定义: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从食品卫生立法和管理的角度,广义的食品概念还涉及到: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种植,养殖过程接触的物质和环境,食品的添加物质,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设施以及影响食品原有品质的环境。安全是一种状态,即通过持续的危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过程,将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降低至并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或其以下。“没有危险”包括没有外在威胁和没有内在疾患两个方面。“没有威胁”虽然不是安全的特有属性,但却是“没有危险”这一安全的特有属性必然包括的内容。事实上,从内外两个方面来看,“没有危险”包括了没有外在的危险和没有内在危险两个方面,其中没有外在的危险就是没有外在的威胁,没有内在的危险则是没有内在的疾患。食品安全的国际定义食品安全1.在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计划指南》中,将食品安全定义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2.我国《食品安全法》解释了食品安全的含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相关内容和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近几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婴幼儿奶粉美赞臣婴幼儿奶粉红心鸭蛋雀巢奶粉猪肉阜阳劣质奶粉肯德基奥尔良烤翅美味叉烧毒豆芽美汁源果粒奶优细菌门食品安全多宝鱼“速冻食品”齐陷“细菌门”1事件经过继思念和三全速冻食品被查出不合格之后,国内速冻米面食品行业排名前列的品牌大佬,都被查出“质量安全问题”,且都是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最初是微博上热传一份标称为南京工商局最近的检验报告,显示该品牌一个批次的“上汤小云吞(荠菜猪肉)”由于检出该菌不合格,并质疑结果仅通知厂商处理而未对外公布。微博上热传的这份检验报告由南京市工商局委托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检验,样品为标称湾仔码头的上汤小云吞(荠菜猪肉),生产单位是上海品食乐冷冻食品公司,生产日期是“20111008A”,在南京苏果超市马标连锁店购买。检验结果显示,上述样品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结果是“检出”,由于技术要求是不得检出,所以该单项判定为“不合格”。该报告显示收样日期是10月22日,签发日期是11月6日。2厂方回应一位卢姓工作人员称,目前,批号为“20111008A160g”批次的“上汤小云吞(荠菜猪肉)”被查出问题,如果市民买到这个批次的食品可暂时保存一下。被问到关于这个批次的问题食品,厂家有没有回收、退货的计划时,卢姓工作人员称,暂时还没有回收或退货的计划。链接:黄色葡萄球菌为一种革兰氏染色阳性球形细菌。显微镜下排列成葡萄串状,是常见的引起食物中毒的致病菌。美国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占第二位,仅次于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是个世界性卫生难题。金黄色葡萄球菌是人类化脓感染中最常见的病原菌,可引起局部化脓感染,也可引起肺炎、伪膜性肠炎、心包炎等,甚至败血症、脓毒症等全身感染。卫生部回应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在其官网挂出“速冻面米食品微生物指标问题”的正式声明,称其高度关注媒体反映的问题。这也是卫生部首次就近年来屡次引起争议的食品行业标准新旧之争进行回应。卫生部首先解释,金葡菌广泛分布在大气、土壤中,对热敏感,加热80℃,30分钟可被杀灭。速冻面米食品在规定的保存温度下,不利于金葡菌的生长、繁殖和产生肠毒素,但如果保存不当,也可能导致金葡菌的生长和繁殖。即将发布的新国标将允许少量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我们尊重目前政府部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作出的决定,同时我们恳请媒体给予消费者正确的引导。“此前我国《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规定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不得检出,是微生物定性检测方法,采用一个样品检测来判定产品微生物污染情况,这种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产品微生物污染状况和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与国际上食品中微生物控制和管理方式有明显差距。”卫生部认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相关国家普遍采用的,是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而正在制订的新标准,则采用了ICMSF三级采样方案,用多个样品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限量指标与ICMSF基本一致,“更加符合国际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要求,是科学合理的。有关新标准比老标准要求低系误读”。社会的反应11月6日,广州市工商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国标尚未出台,是否允许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在讨论,工商部门对致病菌将继续实行‘零容忍’的政策。”11月17日,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责令商场超市下架退市,同时将立案进行查处。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在新国标中,金黄色葡萄球菌从“不得检出”变为设定“限量范围”。质疑1.一份尚处于征求意见过程中的标准,被企业拿来当作救命稻草,真的可以吗?2.食品安全标准为何降低门槛?企业能否将还在征求意见的标准来为不合格产品开脱?3.相关标准还在征求意见之中,能否获批还是未知数;即使获批,标准的内容也不确定,具体何时实施也不知道。所以,此次被查出问题的产品,只能按照现有的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企业也必须按照相应的法规进行召回。食品标准作为食品安全、生产、贮存的依据,它的水平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更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截至目前,我国国标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差距已经多次为业内所诟病。我个人认为,制定国家标准时应该以国际标准为借鉴基础,同时结合我国行业现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建立起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制定的机制,如此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标准。问题1.我国现行食品标准中存在哪些问题?2.对我国标准问题的建议及标准化的发展趋势的看法?回答问题一1食品标准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①覆盖面不全:国家食品标准体系的覆盖面还不够全,部分产品无标准可依②技术指标不能完全反映产品质量要求标准体系水平偏低2.标准体现不协调虽由国家标准委统一发布,但标准起草部门众多,致使我国的食品标准不够协调统一。3.食品标准滞后,复审和修订不及时食品标准制定缺乏国际高度按《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但实际上,现行国家标准标龄普遍偏长,平均标龄已超过1O年,有的甚至20年。4.食品标准制定缺乏国际高度食品标准我国制定标准时国际交流少,我国的优势产品标准没有与国际标准接轨,多参照已有国标或类似产品标准制定,技术要求低。问题二1统一食品标准管理体系2完善食品标准体系3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4制定食品标准修订制度5推动食品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食品安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都是沿用分段监管模式,将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分为几个环节,由几个部门分别实施监督管理。就监管主体而言,中央一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农业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海关部门、商务部门、卫生部门等机构负责。监管模式看似很严密,但实际上存在很多问题。盲目消费,对食品安全的意识不强。在购买食品时,对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生产地址等的关注度不高。唯利是图,专门钻模式漏洞,铤而走险。热衷于金钱利益,置他人之生死于不顾,一味地自私自利。政府消费者运营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农田到餐桌Textinhere市场流通Textinhere餐饮消费Textinhere生产加工Textinhere种植养殖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二政府对“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监管工作到位难监管职能分散,协调难的问题依然存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难度较大惩处力度不够,是当下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农用化学品造成的污染问题由微生物污染引发的问题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食品质量检测体系还不完善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问题•(二)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措施•明确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负责流程部门的分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及各项标准。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和长期化。•加强消费的食品安全、维护个人权利的的意识。理智消费,敢于通过正确渠道维护自己消费利益。•严格控制各项微量元素的指标。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建设和治理,由食品产业链相关企业的主要厂商组成的行业协会可以在保证食品安全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第七十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第七十三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组织事故责任调查。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第七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食品安全1、高凛,江南大学《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探讨》,江苏行政与经济研究会所,2012-08-03;2、徐晓新,《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成因、对策》,清华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农业经济问题期刊,2002年第10期;4、锁放,安徽大学经济法学博士,《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完善》,2011-05-01;3、禇晓龙,辽宁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我国食品安全的原因及对策研究》,2013-04-01;参考文献:5、谢敏、于永达,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上海经济研究,2002年第1期;6、常存平,电子科技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我国食品安全的整合与协同体制构建研究》,2013-03-18。感谢您的倾听分享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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