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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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护公司和职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广州营销中心各部门所有职员。三、原则1、公司与职员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四、职责和权限1、人力资源部职责和权限:负责劳动合同相关制度的制定及修改,以及公司职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续订和解除、存档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跟进、调解劳动纠纷及处理结果上报工作;2、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职责和权限:负责劳动合同相关制度的审核,以及公司职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续订和解除等申请的审核批准;劳动纠纷签署意见。五、劳动关系管理的内容劳动关系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续订(1)新入职职员劳动合同签订①新入职职员办理完相关入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审核资料的有效真实性,于30日内与公司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职员一份,人力资源部两份,并在签订后1周内盖章后返还职员。对于职员签收劳动合同的文件,由人力资源部备案保存;②签订过程中,所有乙方(职员)事项须由职员本人签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签;③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者,或尚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律不予聘用;④所有社会招聘入职的职员,须于入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材料;(2)在职职员劳动合同的续签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三十日将《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经协商一致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②职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女职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再进行续签审批工作。(3)劳动合同签订相关事宜①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并结合职员实际情况,由职员和公司双方协商确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级职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5级以上职员或关键性岗位可适当延长或减少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续签期限一般为六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职员;与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2008年01月01日起计算),且符合法定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续延劳动合同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公司骨干或技术精英的职员(应根据职员综合情况并由管理层讨论通过)经本人提出申请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②试用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三年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六年或六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六个月或按约定试用期。③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职员,公司可以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2、劳动合同的变更(1)因内部工作需要,导致职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发生调整,或原合同内地薪酬及结构发生变化者,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采取书面形式;(2)公司或职员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需在十五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变更劳动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3)劳动合同变更自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广州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并自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4)对于变更部分劳动合同条款的,原劳动合同中未作变更的条款仍然有效。3、劳动合同的解除(1)公司与职员协商一致的,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职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职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职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无效;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职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职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④公司符合规定条件,实行经济性裁员。(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②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④女职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⑤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事先以书面告知公司,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无效;⑥单位自己免责,排除劳动者权力导致合同无效;⑦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合同;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得提出解除:①给公司造成损失未处理完毕的;②约定服务期未满,且未支付违约金;4、劳动合同的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①合同期满;②无固定的终止的条件出现;③工作项目完成;④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⑤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⑥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⑦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解散;⑧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的:①因单位原因不能续订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解散。(3)所有劳动合同终止,须由向对方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两份,签订后,人力资源部需存档。六、劳动争议的仲裁、调解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直接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七、相关流程(1)劳动合同签订流程职员职员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公司领导财务部职员表现良好办理入职手续审核资料不真实不录用真实有效录用表入职20日内观察表现/考核试用期内收集证据证明不胜任工作试用期内辞退入职28日内签订新劳动合同入职25日内拟定新劳动合同审核批准入职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鉴证①②③-A③-B④⑤-A⑤-B⑥⑦⑧(2)劳动合同续签流程所在部门合同续订意向征求人力资源部在合同期满前60天,向职员所在部门主管/经理发出续订意向征求,并了解职员合同期内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以确定劳动合同续订与否及续订期限长短,填写《职员劳动合同续订审批表》进行审批备案。所在部门合同续订意向反馈职员所在部门主管/经理收到续订意向征求后5天内应反馈其续订意向及其他意见。续订意向反报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将职员所在部门反馈意见结合公司政策,在2天内将续订意向报公司领导批准。向职员发送劳动合同续订意向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领导对劳动合同续订意向的审核批准,在合同期满前30天向职员发送《劳动合同续签(终止/解除)通知书》。职员反馈续订意向职员应在收到通知书后5天内书面反馈本人续订意向,告知是否与公司续订及续订年限,如到期未反馈则将视为本人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一份劳动合同存档签收另一份劳动合同⑨⑩!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②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③续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合同鉴证机构进行签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3)劳动合同变更流程①符合《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变更劳动合同;②当事人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填写《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送交对方,由对方当事人在《通知回执》上签收;③被通知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七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书面答复通知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按对方的要求变更劳动合同;④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就变更的条件和内容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符合《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条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⑤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方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的条件和范围的,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当约定的变更条件出现时,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变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否续签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则在合同到期前5天内续签劳动合同;若双方未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则按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办理离职手续。⑥《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职员职员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公司领导财务部填写《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签收回执7天内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变更内容审查劳动合同/拟定合同变更内容审核批准面谈A继续履行合同B解除合同协商不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①②③④⑤⑥⑦-A⑦-B(4)劳动合同解除流程①劳动合同当事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②劳动合同当事人依照《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解决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同时,公司应按《规范》第四条的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③公司依照《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及时向职员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按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④公司依照《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向职员发30日内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协议书存档签收协议书并保管知悉⑧⑨⑩!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期后按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⑤公司依照《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应按照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动部发[1994]447号)和本局《广州市经济性裁员实施意见》(穗劳计字[1998]7号)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本《规范》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⑥职员依照《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接到《通知书》后,应按本《规范》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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