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一)基本素质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公职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密切联系群众摆在突出位置,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进取;要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2.知识和智力素质。公职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有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相关知识包括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公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还应当深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较高的智力素质也是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公职人员应当具备深厚的观察力、思考力、记忆力和想象力。3.心理和身体素质。公职人员的心理素质,即公职人员在某种环境的作用下所形成的心理倾向,包括情绪的稳定性、心理的自我调适等。身体素质,即公职人员的体力与精力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二)基本能力公职人员能力是指公职人员能够履行公共行政职能、胜任岗位责任而必须具备的人格素质,包括一定的认知水平,也包括价值观、态度、自我形象、社会动机等个性品质。提出公职人员必须具备九种基本通用能力:1.政治鉴别能力。公职人员要有相应的政治理论功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认真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是非分明;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正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科学判断形势;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依法行政能力。公职人员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要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要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要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3.公共服务能力。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诚实为民,守信立政;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有较强的行政成本意识,善于运用现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注重提高工作效率;要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采纳群众正确建议,勇于接受群众批评。4.调查研究能力。公职人员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事求是,讲真话、写实情;要坚持群众路线,掌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历史、现状和产生的影响;要积极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预测发展的趋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5.学习能力。公职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明确学习目标,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要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6.沟通协调能力。公职人员要有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和协作意识;在语言文字表达上要做到条理清晰,用语流畅,重点突出;要尊重他人,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一道工作;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能够建立和运用工作联系网络,有效运用各种沟通方式。7.创新能力。公职人员应思想解放,视野开阔,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要掌握创新方法、技能,培养创新思维方式;要对新事物敏感,善于发现、扶植新生事物,总结新鲜经验;要善于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8.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公职人员要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带有倾向性、潜在性的问题,制定可行预案,并争取把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面对突发事件时,要做到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要准确判断,果断行动,整合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有序应对突发事件。9.心理调适能力。作为公职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有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爱岗敬业的热情;要根据形势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思维和行为,保持良好的心态、情绪;要有战胜困难的自信心,意志坚定,能正确对待和处理顺境与逆境、成功与失败;要有良好的心理适应性,心胸开阔,容人让人,不嫉贤妒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