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文件编号:AQZD/062修改状态:A/0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为加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1、门卫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在紧要关头冷静果断,机智英勇,敢于斗争,努力完成本职工作。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严禁在值班室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3、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严格执行客人来访登记制度,非本单位人员、车辆要严格登记手续;指导进入单位的车辆按划定的区域停放;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4、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手机、火机等)和其他非本公司工作需要的易燃易爆品进入厂区。尤其是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110报警。5、坚守工作岗位,不能随意叫他人顶班,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维护好值班室内的治安、消防、应急设备设施以及器材。6、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格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落实未办事宜。7、熟悉巡逻路线,熟悉防范重点部位,熟悉报警方式,熟悉与单位值班带班领导的联系方式。巡逻人员要严格执行电子打更管理制度,按要求打更记录巡逻点位、时间。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涂料用硝化棉仓库和溶剂罐区的巡逻并打更记录。8、巡逻人员在巡逻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机警,反映灵敏,处事果断,保持高度的自卫意识和防范意识。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安全意识,和为国家、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观念和责任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时时注意安全,事事抓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2、各岗位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3、生产所必需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由专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管理、运输。危险品使用、管理要充分注意气温、环境、场所条件,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4、严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得乱串岗、打闹、打瞌睡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5、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落实各岗位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6、其他未提及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均按公司安全生标准化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执行。三、现金、票据、印鉴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1、公司的现金、票据由公司财务人员统一管理。业务资金往来应尽量使用支票或转账。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有人陪同,专人专车。财务人员严禁在公司存放大笔现金。营业人员移交的现金货款财务人员须在当天下班前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存放大笔现金在公司过夜。2、公司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仓管员和生产部领导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3、各类印鉴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管理,严格使用批准手续。严禁滥盖空白函件或滥用印章。4、公司贵重办公设备,要指定专人使用管理,并建账登记,人员变动要搞好交接。5、所有办公室、车间、化验室、库房等,都要做到人离关窗锁门。贵重工具、材料、器材都要随时注意妥当保管或交接。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消防法》,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微杜渐。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2、生产区一律严禁烟火(包括生产区办公室、车间、仓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严禁携带火种(手机、火机等)和其他非本公司工作需要的易燃易爆品进入厂区。3、不得私自接用电源线路,如确有需要,经请示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安排维修电工或聘请专业人员规划、实施。4、安环部组织开展公司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5、保卫人员定期开展消防、治安、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工作,消除火灾以及其他安全隐患。6、定期对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7、一旦发生火灾,公司安委会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及时疏散员工,保护好现场,配合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8、其他未提及的消防安全管理事项均按公司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执行。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治安防范知识教育。2、公司治安防范教育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治安防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治安防范方面的管理制度;(2)公司治安防范方面的状况及事故教训等。3、治安防范教育由经警(保安)队负责,安环部协助实施,主要内容是治安环境的特点以及治安状况及治安事件处理应急措施等。4、要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治安形势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5、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公司门卫、治安保卫、兼职消防等人员进行安全治安防范和消防应急预案演练。6、要积极参加公安机关或上级组织的安全保卫人员教育、培训活动。六、公司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报告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保工作,密切配合当地派出所对涉嫌刑事案件人员的管理,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特制定以下规定:2.内容:2.1.公司内一旦发生治安案件,所有员工都应第一时间拨打110,同时及时向公司经警(保安)人员及领导报告。2.2.案件发生后,保护好现场,向来现场的领导、经警(保安)、警察如实反映情况,便于破案。积极配合警方和公司开展调查工作。2.3.经警(保安)人员在发现犯罪嫌疑人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先控制犯罪嫌疑人,等待公司及公安机关人员前来处理。2.4.所有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应积极和犯罪分子做斗争,保护公司安全。2.5.经警(保安)人员对公司发生的一切案件都要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治安保卫工作检查。2、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出入人员、物资、车辆的检查。如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盘查清楚或予以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报告。3、加强巡查,细心观察,防火防盗,防止突发事件,检查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如发现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4、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和夜间安全巡查保卫工作。5、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及奖惩,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行为,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5.1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5.2发现并制止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5.3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的;5.4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事迹突出的;5.5在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6、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或者扣发奖金,或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6.1忽视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安全生产事故。6.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漏洞和隐患,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6.3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治安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6.4违反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制度,忽视安全防范,使公司的现金、货物、贵重物品、危险化学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6.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6.6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思想麻弊,擅自离开岗位,以致发生重大盗窃案件或其他安全事故,使公司财产遭损失的。6.7犯有其他轻微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需给予处罚的。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易燃物品的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我们公司仓库的易燃易爆品为硝化棉、有机溶剂、油漆、树脂等(其中涂料用硝化棉还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出入库登记、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二O一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