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使我校教职员工立足于本职,爱岗敬业,办事秉公正直,廉洁勤政,克己奉公,做到承诺服务,特拟定本承诺制度。一、服务项目1、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工作。2、教育教学工作。3、“两基”工作。4、教师培训工作。5、招生工作。6、教职工晋级晋职。7、教职工工资晋升,办理审查,发放。8、管理各校财产,经费。9、配合教体局做好各项中心工作。10、做好教材的发行工作,监督、检查、禁止各班乱收费,滥订教辅资料等。二、服务标准及违诺责任1、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秉公办事,做好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做到合理安排。2、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工作,检查、督促、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3、认真抓好“两基”工作。力求做到软、硬件保持或超过有关标准,巩固“教育强县”成果。4、抓好教师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5、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6、严格执行工资政策,关心教职工,做到不乱办、不漏办、不虚办、不无故克扣,如数发放。7、教职工晋级晋职,评优选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透明度。8、拟定有关制度督促各校管好校产,严格经费使用制度。9、严格执行中央到地方的收费政策,认真杜绝乱立项目收费,滥订资料的不良现象发生。10、教体局布置的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完成。11、以上服务标准,事事公开,若有违诺,虚心接受群众、教职工检举和有关部门的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三、承诺纪律及工作要求1、上班时间:早上8:00至11:00,下午2:00至5:00,上班时办公室有人值班,作好上下接待和记事。2、工作作风:廉洁奉公,精益求精,为人师表,高效服务,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团结合作,奋发进取。3、工作态度:求真务实,严谨谦虚,对同志和气,杜绝衙门作风。4、工作要求:工作热忱,认真细致,原则性强,提倡主动咨询,提高服务质量,主动联系有关业务,主动完成工作任务,主动提出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5、严格执行海原县中小学校“十个不”的承诺;海原县中小学校长“十个不”的承诺;海原县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四、投诉与监督以上服务承诺,本校忠心接受群众检举,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4011646海原县中小学校“十个不”的承诺一、不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班和收费特长班。二、不违规招生和向非法招生中介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办学机构提供毕业班学生信息。三、不擅自扩大班额和违反课程计划增减课程、课时。四、不以任何形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挤占学生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活动及休息时间。五、不以教学质量测试结果进行班级排名和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六、不忽视对困难教师、家庭贫困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疾儿童的人文关怀和做出对师生带有歧视性的任何规定。七、不让脏乱差和黄赌毒污染校园。八、不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教育活动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外的各类学科竞赛。九、不选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统一用书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十、不参与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实习班或为其提供场所。海原县中小学校长“十个不”的承诺一、不在学校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中有乱收费、滥开支、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二、不在学校安全“维稳”工作中存在制度不落实、隐患不排查、排查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师生有困难不关怀而酿成安全事故和“维稳”事件。三、不在学校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岗位设置、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校务公开等工作中有不民主、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行为。四、不在学校领导工作中忽视发挥“教代会”作用和拒绝师生合理诉求。五、不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对学生、家长和教师有歧视性、暴力性言行。六、不对违反学校和教师“十个不”的承诺行为听之任之而无追究的相应制度建设和措施。七、不对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八、不对学校发展目标、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高等无思考、无举措、无整改行为和意见建议。九、不违背廉政要求收受贿赂或变相收受贿赂以及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十、不酗酒、赌博、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玩乐和无故不在学校工作。海原县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一、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三、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四、不缺课、迟到、早退、无教案和浓妆异服上课。五、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六、不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七、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八、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乱收费。九、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十、不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